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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九贪污审计 王建党 (云南财贸学院会计学院云南昆明,650221) 摘要:该文借鉴了ISA240的一些重要观点,阐述了贪污的定义及产生原因,指出了 贪污的主要手段,并提出了各阶段针对贪污的审计策略 关键词:ISA240;贪污的定义;贪污的产生原因,贪污的主要手段,贪污的审计策略 贪污的定义 英国出版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将贪污定义为“为谋私利而滥用公权力” 国际透明度组织将贪污定义为“公职人员为私人利益滥用权力”;中国社会科学 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1996年7月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贪污是指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地取得财物: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1979年版) 解释,贪污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或集体 财物,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以上各定义存在共同之处,即:贪污是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根据中方定义,谋取私利即非法地取得财物。但是我国刑法中的定义适用范围比 较狭窄,其贪污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对象仅限于国家公共财物。而实 际上,贪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权。凡是具有一定公共性质财物的被审计单位, 其公共财物都有被相关人员非法侵占的可能,例如:上市公司中,所有者权益应 由全体投资者享有,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质,但是管理层可能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截留销售收入,虚构成本支出,从而达到侵占股东权益的目的。类似的情况还可 能出现于其他所有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等,其中包括私营企业, 当私营企业主雇用外人管理时,即有可能发生管理者侵占业主资产的行为,亦即 贪污行为。因此,本文认为:贪污是一种客观行为,其具体表现是侵占本非自有 的属于所在组织的财物:贪污行为不具有公有制属性,它是一切拥有一定公共性 质财物(未必是国有资产)的被审计单位都可能发生的行为。 、贪污的原因 第页共12页第 页 共 12 页 1 案例十九 贪 污 审 计 王建党 (云南财贸学院会计学院 云南 昆明,650221) 摘 要:该文借鉴了 ISA 240 的一些重要观点,阐述了贪污的定义及产生原因,指出了 贪污的主要手段,并提出了各阶段针对贪污的审计策略 关键词:ISA 240;贪污的定义;贪污的产生原因,贪污的主要手段,贪污的审计策略 一、贪污的定义 英国出版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将贪污定义为“为谋私利而滥用公权力”; 国际透明度组织将贪污定义为“公职人员为私人利益滥用权力”; 中国社会科学 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1996 年 7 月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贪污是指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地取得财物;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1979 年版) 解释,贪污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或集体 财物,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以上各定义存在共同之处,即:贪污是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根据中方定义,谋取私利即非法地取得财物。但是我国刑法中的定义适用范围比 较狭窄,其贪污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对象仅限于国家公共财物。而实 际上,贪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权。凡是具有一定公共性质财物的被审计单位, 其公共财物都有被相关人员非法侵占的可能,例如:上市公司中,所有者权益应 由全体投资者享有,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质,但是管理层可能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截留销售收入,虚构成本支出,从而达到侵占股东权益的目的。类似的情况还可 能出现于其他所有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等,其中包括私营企业, 当私营企业主雇用外人管理时,即有可能发生管理者侵占业主资产的行为,亦即 贪污行为。因此,本文认为:贪污是一种客观行为,其具体表现是侵占本非自有 的属于所在组织的财物;贪污行为不具有公有制属性,它是一切拥有一定公共性 质财物(未必是国有资产)的被审计单位都可能发生的行为。 二、贪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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