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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似锦。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法兴起到繁荣昌盛,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一1979年至1986年。这个阶段经济立法数量多而形成高潮,并 迅速掀起经济法学热潮。从1979年7月1日发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开 篇,随之而来的一大批以改革开放为内容的经济法律法规相机呈现。不仅有全国 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经济特区 等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也制定了大量地方性经济法规,粗略统计,这一阶 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60%、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70%是经济方 面的,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地方的经济立法,三者相加,每年的经济立法数以百 计。这些经济立法涉及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外资管理、企业管理,以及计 划、财政、金融、价格、建筑、市场等重要领域。这一阶段经济立法的内容具有 改革开放初期试探性的特点,围绕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而布置 和展开。这一阶段重要的经济立法有《森林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国务院关于推进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关于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草案)》、《个人所得税法》、《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优质产品奖励条例》、 《标准化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经济合同法》等。1981年成立“国务院 经济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和起草经济法规。1984年召开党的十二由三中全会, 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 越来越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85年,中共中 央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又进一步提出“要 加快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力争在(七五)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经济法规体系, 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开展。”经济体制改革,赋 予经济法特殊而重要的使命。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派很快形成一个高潮。其势之 猛正如一首唐诗中所说:“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一阶段也是经济法学猛烈兴起和初探之际。作为以研究经济法为对象的经 济法学在大范围内迅速展开。法律、财经院校大多开设了经济法专业课程,各法 学研究单位也设立了经济法研究机构。很快就汇集了一支庞大的经济法教学研究 和工作者队伍。当时国家级的经济法研究会就有两个:“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 法学研究会”和“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前者以学者为主,后者以经济法工作者 为主,而且在各大城市还设有类似的研究会,一时间各种论著纷纷问世,仁智各 19 19 繁花似锦。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法兴起到繁荣昌盛,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 年至 1986 年。这个阶段经济立法数量多而形成高潮,并 迅速掀起经济法学热潮。从 1979 年 7 月 1 日发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开 篇,随之而来的一大批以改革开放为内容的经济法律法规相机呈现。不仅有全国 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经济特区 等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也制定了大量地方性经济法规,粗略统计,这一阶 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 60%、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70%是经济方 面的,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地方的经济立法,三者相加,每年的经济立法数以百 计。这些经济立法涉及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外资管理、企业管理,以及计 划、财政、金融、价格、建筑、市场等重要领域。这一阶段经济立法的内容具有 改革开放初期试探性的特点,围绕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而布置 和展开。这一阶段重要的经济立法有《森林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国务院关于推进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关于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草案)》、《个人所得税法》、《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优质产品奖励条例》、 《标准化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经济合同法》等。1981 年成立“国务院 经济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和起草经济法规。1984 年召开党的十二由三中全会, 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 越来越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85 年,中共中 央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又进一步提出“要 加快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力争在(七五)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经济法规体系, 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开展。”经济体制改革,赋 予经济法特殊而重要的使命。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派很快形成一个高潮。其势之 猛正如一首唐诗中所说:“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一阶段也是经济法学猛烈兴起和初探之际。作为以研究经济法为对象的经 济法学在大范围内迅速展开。法律、财经院校大多开设了经济法专业课程,各法 学研究单位也设立了经济法研究机构。很快就汇集了一支庞大的经济法教学研究 和工作者队伍。当时国家级的经济法研究会就有两个:“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 法学研究会”和“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前者以学者为主,后者以经济法工作者 为主,而且在各大城市还设有类似的研究会,一时间各种论著纷纷问世,仁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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