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受非法侵入、搜索和扣押 日本宪法第35条:(1)“对任何人的住所 文件以及持有物不得侵入、搜查以及扣留,此 项权利,除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如无依据正 当的理由签发并明示搜查场所及扣留物品的命 令书,一概不得侵犯。(2)搜查与扣留,应 依据主管司法机关签发的个别命令施行之。” 搜查机关在进行搜查和扣押证据时,除了第33 条规定的逮捕时的那些条件外,必须要有法官 的命令。五、不受非法侵入、搜索和扣押: • 日本宪法第35条:(1)“对任何人的住所、 文件以及持有物不得侵入、搜查以及扣留,此 项权利,除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如无依据正 当的理由签发并明示搜查场所及扣留物品的命 令书,一概不得侵犯。(2)搜查与扣留,应 依据主管司法机关签发的个别命令施行之。” • 搜查机关在进行搜查和扣押证据时,除了第33 条规定的逮捕时的那些条件外,必须要有法官 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