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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中记录了127个灌溉系统的资料(E.0 strom, Ben jamin and Shivakoti, 1992)。 尼泊尔国土面积141000平方公里,略大于英格兰。其1800万居民大部分从事 农业。在大约650000公顷灌溉面积中,由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占大约400000 公顷,也就是62%( Small, Adriano and martin,1986)。剩下的灌溉区域是由 各类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其中很多是1950年以来由各类捐献者资助建设的。 在一些机构管理的系统中,农民自主组织起来,进行第二层次的规则选择博弈 但是,在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中,他们设计占用和供应规则的积极性较高 在山地(常常十分陡峭)、在河谷(地面波浪起伏),以及在只是由于成功地根 除了瘴气才被广泛用于农业生产的国土南部的平坦和较肥沃的泰拉( Terai)地 区,灌溉是很普遍的。在山地灌溉系统中,有几个块髙地,在那里第一级髙地的 农民很容易得到水。在水流到第二级和第三级高地之前,第一级高地的农民把大 部分的水都灌进了他们的地里。由此,人们认为这种地理方面的非对称性问题在 泰拉地区要比山区容易处理一些。 在尼泊尔,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获得的农业生产率水平较高。在尼泊尔数据库的 127个灌溉系统中,有108个系统有生产率数据。86个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平均 每年每公顷6吨;22个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每公顷5吨,统计显著性水平p=0.05 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倾向于有较髙的种植密度。作物100%的密度意味着灌溉系 统的所有土地在一季中被充分使用,或者多季中被部分使用以致于达到同样的作 为覆盖面积。类似地,作物200%的密度就是二季的充分使用;300%就是土地 三季里充分使用。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的平均种植密度(247%)比政府机构管 理的灌溉系统(208%)高。这一差异在统计上具有显著性。农民的农业产出和 种植密度依赖于在冬季和春季当水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的时候水资源的供应能 否得到充分的保证。如表1所示的,在尼泊尔,有一个较高的百分比,农民管理 的灌溉系统中上游和下游农民在所有三个季节中都能够得到充足的水资源。在水 资源特别缺乏的春季,大约四分之一的农民管理系统能够保证足够的水资源到达 系统下游的农民,而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的这一比例只有十二分之一。在夏季季 风雨季,大约只有一半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能够有足够的水资源供给下游农民 而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却能够达到差不多90%。显然,大部分农民管理的灌溉 系统进行了大量的谈判,通过采用自己公认的明晰的规则,从而得以避免自然状 态的博弈,并取得高水平的均衡 为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比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较可能在上游 农民和下游农民之间进行公平分配,我们进行了一项回归分析。这一分析表明物 质变量和治理结构类型如何结合起来,共同影响管理系统上游和下游农民所获得 的水资源的差异的 在我们的回归模型中,因变量称为“水资源获取差别”。这个变量是系统所获水 量,再经三季平均。我们用三种可能性来度量水资源的获取量:足够的得2分, 有限的得1分,稀缺或没有得0分。总的得分0分表明,在所有三个季节中,系 统的上游和下游水的足够程度是一样的。0.33分表明,在一个季节中,上游得 到足够的水而下游得到有限的水,或上游得到有限的水而下游缺水。7 一数据库中记录了 127 个灌溉系统的资料(E.Ostrom, Benjamin and Shivakoti, 1992)。 尼泊尔国土面积 141 000 平方公里,略大于英格兰。其 1800 万居民大部分从事 农业。在大约 650 000 公顷灌溉面积中,由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占大约 400 000 公顷,也就是 62%(Small, Adriano and Martin, 1986)。剩下的灌溉区域是由 各类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其中很多是 1950 年以来由各类捐献者资助建设的。 在一些机构管理的系统中,农民自主组织起来,进行第二层次的规则选择博弈。 但是,在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中,他们设计占用和供应规则的积极性较高。 在山地(常常十分陡峭)、在河谷(地面波浪起伏),以及在只是由于成功地根 除了瘴气才被广泛用于农业生产的国土南部的平坦和较肥沃的泰拉(Terai)地 区,灌溉是很普遍的。在山地灌溉系统中,有几个块高地,在那里第一级高地的 农民很容易得到水。在水流到第二级和第三级高地之前,第一级高地的农民把大 部分的水都灌进了他们的地里。由此,人们认为这种地理方面的非对称性问题在 泰拉地区要比山区容易处理一些。 在尼泊尔,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获得的农业生产率水平较高。在尼泊尔数据库的 127 个灌溉系统中,有 108 个系统有生产率数据。86 个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平均 每年每公顷 6 吨;22 个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每公顷 5 吨,统计显著性水平 p=0.05。 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倾向于有较高的种植密度。作物 100%的密度意味着灌溉系 统的所有土地在一季中被充分使用,或者多季中被部分使用以致于达到同样的作 为覆盖面积。类似地,作物 200%的密度就是二季的充分使用;300%就是土地 三季里充分使用。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的平均种植密度(247%)比政府机构管 理的灌溉系统(208%)高。这一差异在统计上具有显著性。农民的农业产出和 种植密度依赖于在冬季和春季当水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的时候水资源的供应能 否得到充分的保证。如表 1 所示的,在尼泊尔,有一个较高的百分比,农民管理 的灌溉系统中上游和下游农民在所有三个季节中都能够得到充足的水资源。在水 资源特别缺乏的春季,大约四分之一的农民管理系统能够保证足够的水资源到达 系统下游的农民,而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的这一比例只有十二分之一。在夏季季 风雨季,大约只有一半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能够有足够的水资源供给下游农民, 而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却能够达到差不多 90%。显然,大部分农民管理的灌溉 系统进行了大量的谈判,通过采用自己公认的明晰的规则,从而得以避免自然状 态的博弈,并取得高水平的均衡。 为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比机构管理的灌溉系统较可能在上游 农民和下游农民之间进行公平分配,我们进行了一项回归分析。这一分析表明物 质变量和治理结构类型如何结合起来,共同影响管理系统上游和下游农民所获得 的水资源的差异的。 在我们的回归模型中,因变量称为“水资源获取差别”。这个变量是系统所获水 量,再经三季平均。我们用三种可能性来度量水资源的获取量:足够的得 2 分, 有限的得 1 分,稀缺或没有得 0 分。总的得分 0 分表明,在所有三个季节中,系 统的上游和下游水的足够程度是一样的。0.33 分表明,在一个季节中,上游得 到足够的水而下游得到有限的水,或上游得到有限的水而下游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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