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物权 物权变动的原则—针对权利,非针对权利客体 (一)适用范围 依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 (二)公示原则 1、概念 依照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应当以一种第三人“可得察知” 的方式来进行 2、公示的方法 (1)不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现实交付 (2)动产的公示方法:交付 观念交付 现实交付:以现实地移转直接占有而实现的交付 观念交付:直接占有并未发生改变,但是在法律上具有 物权变动效果的“交付”二、物权变动的原则 (一)适用范围 依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 第三编 物权 针对权利,非针对权利客体 (二)公示原则 1、概念 依照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应当以一种第三人“可得察知” 的方式来进行 2、公示的方法 (2)动产的公示方法:交付 (1)不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 现实交付 观念交付 现实交付:以现实地移转直接占有而实现的交付 观念交付:直接占有并未发生改变,但是在法律上具有 物权变动效果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