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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得出结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 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的独特创造,人民民主理论特别是在民主的范围、概念的表述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 式等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宪法和法律,决定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重大问题,并产生国 家最高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审判 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完全话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的具体情况,这是我国 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是不同的,也不 同于西方盗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成多党制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总结长期革命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和适 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改治制度。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和优点,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人民是 切权力的来源、所有者。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提供切实的保障,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取两种方式或途径:一是全国各族人民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由直接或间接选出的代 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二是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由群众依法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 人民洗举代表是一种权力委托行为,人民有权监督和罢负自己洗出的代表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又是它的活动原则。 民主续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人民的一切权利统一地集中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 力,又使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各尽其责。一切国家机关均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大同政府、法院、检 察院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样最便于人民最终掌握国家权力,也最符合国家机构的 效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突破了三权分立政体在权力结构上的局限,使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存在成为可 能。因此,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检察机关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历史的进步,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优越于三权分立政体的标志之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决定人民利益根本一致,人民完全可以过人氏 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活的领 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和组织人民当家做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地位是通过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 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党对国家事务作出的重大决 策,经过人大的充分讨论,可以更好地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有领导有秩序 地发杨社会主义民主,有效地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创诰一个民主的政治环培,使人民行使议政参政的权 力。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宗国家大改方针知社会经济生活重大问题中起决宗性专用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邓小平指出: "我们实行的就是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 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2“三权分立”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三权分立”含义: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同时又互相制约,维持 权力均衡。 三权分立”必然性:这种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派别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 主制度和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适应于对付国内其他阶级和外国斗争需要, “三权分立”缺陷: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实行三权鼎立或三权分立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国家机关之间经常摩 擦、扯皮、互相牵制,致使许多重要国事无法得以及时决断。三权分立重要特点就是权利分散和效率底下,在资本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得出结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 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的独特创造。人民民主理论特别是在民主的范围、概念的表述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 式等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宪法和法律,决定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重大问题,并产生国 家最高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审判 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完全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的具体情况,这是我国 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是不同的,也不 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总结长期革命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和适 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和优点。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人民是一 切权力的来源、所有者。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提供切实的保障,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取两种方式或途径:一是全国各族人民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由直接或间接选出的代 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二是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由群众依法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 人民选举代表是一种权力委托行为,人民有权监督和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又是它的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人民的一切权利统一地集中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 力,又使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各尽其责。一切国家机关均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大同政府、法院、检 察院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样最便于人民最终掌握国家权力,也最符合国家机构的 效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突破了三权分立政体在权力结构上的局限,使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存在成为可 能。因此,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检察机关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历史的进步,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优越于三权分立政体的标志之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决定人民利益根本一致,人民完全可以通过人民 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活的领 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和组织人民当家做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地位是通过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 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党对国家事务作出的重大决 策,经过人大的充分讨论,可以更好地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有领导有秩序 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效地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创造一个民主的政治环境,使人民行使议政参政的权 力。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经济生活重大问题中起决定性专用。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邓小平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 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2、“三权分立”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三权分立”含义: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同时又互相制约,维持 权力均衡。 “三权分立”必然性:这种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派别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 主制度和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适应于对付国内其他阶级和外国斗争需要。 “三权分立”缺陷: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实行三权鼎立或三权分立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国家机关之间经常摩 擦、扯皮、互相牵制,致使许多重要国事无法得以及时决断。三权分立重要特点就是权利分散和效率底下,在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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