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史研究 2004年第2期 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在本次条约签订中具有积极意义。该协定明确规定 了苏军进人东北后与中国地方当局的关系、管理权限等。虽然斯大林不愿意在该协定中注明苏 军应在日本战败后3个月内撤出中国东北的文字,但他保证苏联军队应当在3个星期内开始撤 离,其撤退时限最多不超过3个月。 《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是苏联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一个新型的双边关系条约,不 仅是一个军事同盟,更是一个政治同盟。这个同盟不仅为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义的东山再起以 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为上与之相勾结的国家对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新侵 略,更是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的友好与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苏双方表 示愿以忠诚合作的精神,参加所有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国际活动,并为此目的迅速实 现充分贡献自己的力量。特别是条约的第四款,明确规定了中苏双方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 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问题,均进行彼此协商。在新条约中,旅大及中 长铁路问题已不作为苏联为取得某些特殊利益的前提条件,相反苏联方面顺应国际形势的变 化,保证不迟于1952年末无偿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力及属于该铁路的全部财产转交中华 人民共和国。同时,双方同意在对日和约签订后,但不迟于1952年末,苏联军队即自共同使 用的旅顺口海军基地撤出,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中苏友好同盟条 约》相比,在本次条约的签订中,中方完全彻底地收回了对旅大的主权。 通过以上对两个条约签订的背景、谈判内容及条约文本的比较,我们就不难对两个条约的 性质有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在中苏关系动荡不安的大背景下签订的, 而且有损中国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几乎完全限定了条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在条约的签订过 程中,国民党政府不惜以外蒙古独立为代价,换得苏联出兵东北、打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斯大林从苏联在远东的战略利益出发,向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损害中国主权的苛刻条件,而希望 苏联早日出兵东北的国民党政府,几乎完全满足了苏联方面提出的所有要求和条件。如果说苏 方在条约签订的谈判中还有些让步的话,那也只是在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前提下的让步。 然而《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是在远东地区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人夺取全 国政权后,与苏联签订的第一个双边关系条约。该条约充分反映出中苏之间在未来的新型合作 关系,所强调的不仅是同盟,更是互助与合作。 从两次签约的谈判过程和内容上看,前者突出的是苏联为确保本国利益而不惜损害他国的 主权与领土完整。后者则截然不同,体现的是平等协商与对话的原则。尽管《雅尔塔协定》的 内容在中苏12月16日的会谈中被斯大林再次提及,但斯大林此时完全改变了像对待国民党谈 判代表那样的态度,与毛泽东不仅充分协商,而且道出原委,最后并非在中方的压力下,准确 地说,应当是在彼此交换意见的过程中改变了计划不修改1945年条约的初衷。关于后者仍有 两个问题是当代史学界关注的焦点:一是条约规定苏联应在1952年末前撤军,但直到1954年 赫鲁晓夫访华后苏联军队才撤离旅大;二是中苏双方签订的《秘密协定》。以笔者之见,苏联 军队在1954年撤出旅大绝非是赫鲁晓夫送给毛洋东的“见面礼”,因为此时危及中国国家安全 的朝鲜战争已经结束,苏联和日本已经签订和约。苏联之所以没有按条约规定的期限撤出旅 大,是在中方的请求之下做出的决定。[24]至于《秘密协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第三方势力在东 北以及新疆对两国安全的影响。在两大阵营对峙的情况下,中苏双方做出如此选择,不仅符合 苏联的利益,更符合成立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益。正是有了这个协定,才使中国共产党 人得以在未来的时间里有足够的可能和措施保证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安全。 ·102·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当代 中国史研究 年第 期 苏联军 总司令与 中国行 政 当局关 系之协定 》在 本次条约签订 中具有 积极 意义 。 该协定明确规定 了苏军进 人东北 后与 中国地方 当局 的关系 、 管理权 限等 。 虽 然斯 大林不愿意在该协定 中注 明苏 军应在 日本 战败后 个月 内撤 出中国东北 的文字 , 但他保证苏联军 队应 当在 个星期 内开始撤 离 , 其撤退 时 限最 多不 超过 个 月 。 《中苏友好互助 同盟条约 》是苏联 同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签 订 的一个 新 型 的双边 关 系条 约 , 不 仅是一个军事 同盟 , 更是一个政治 同盟 。 这个 同盟不仅为共 同防止 日本帝 国主义 的东 山再起 以 及 日本 或其他用任何形式 在侵 略 行为上 与之相 勾 结 的 国家 对 苏联 和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的重 新 侵 略 , 更是 为加强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与苏联 的友好 与合作 , 符合 两 国人 民的根本利 益 。 中苏双方表 示 愿 以忠诚合作 的精神 , 参加所有确保世界和平 与安全为 目的的国际活动 , 并 为此 目的迅速 实 现充分贡献 自己 的力量 。 特别是条约 的第四 款 , 明确规定 了 中苏双 方根据巩 固和平 与普遍安全 的利益 , 对有关 中苏两 国共 同利益 的一切 重大 问题 , 均进行彼此 协商 。 在新条约 中 , 旅 大及 中 长铁路 问题 已 不作为苏联 为取 得 某些 特 殊 利益 的前 提 条 件 , 相 反 苏联 方 面顺 应 国际形 势 的变 化 , 保证不迟 于 年末无偿将 中国长春铁路的一 切权 力 及 属 于 该铁路 的全部 财产转交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 同时 , 双方 同意在对 日和 约签订后 , 但不 迟 于 年末 , 苏联 军 队 即 自共 同使 用 的旅顺 口 海军基地 撤 出 , 并将该地 区 的设备移交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政府 。 与 中苏友好 同盟条 约 》相 比 , 在本 次条约 的签订 中 , 中方完全彻底地 收 回 了对旅 大 的主权 。 通 过 以 上对两个条 约签 订 的背景 、 谈判 内容及条约文本 的 比较 , 我们就不难对 两个条约的 性 质有一个更 明确 的认识 。 《中苏友 好 同盟 条 约 》是 在 中苏关 系 动荡不 安 的大 背 景 下签 订 的 , 而且有 损 中国主权 的 《雅尔塔协定 》几乎完全 限定 了条约所规定 的各项 内容 。 在条约 的签订过 程 中 , 国民党政府不惜 以外蒙古独立为代价 , 换 得 苏联 出兵东北 、 打败 日本帝 国主义 的侵 略 。 斯大林从苏联在远东 的战略利益 出发 , 向 中国提 出了一 系列损 害 中国主权 的苛刻条件 , 而希望 苏联早 日出兵 东北 的国民党政府 , 几乎完全满足 了苏联方面提 出 的所有要求和条件 。 如果 说苏 方在条约签订 的谈判 中还有 些让步的话 , 那也 只是 在损 害中国主权 和领 土完整 前 提下 的让 步 。 然而 《中苏友好 同盟互 助条约 》的签订是 在远东地 区形 势发 生深刻变化 、 中国共产党人夺取全 国政权后 , 与苏联签订 的第一个双边关系条约 。 该条约充分反 映 出 中苏之 间在未来 的新型合作 关系 , 所强调 的不仅是 同盟 , 更是互助 与合作 。 从两 次签约 的谈判 过程 和 内容上看 , 前者突 出的是苏联为确保本 国利 益而不惜损 害他 国的 主权 与领土完整 。 后者则 截然 不 同 , 体现 的是平 等协商 与对话 的原则 。 尽管 《雅尔塔协定 》的 内容在 中苏 月 日的会谈 中被斯 大林再次提及 , 但斯大林此 时完全改变 了像对待 国民党谈 判代表那样 的态度 , 与 毛泽东不仅充分协商 , 而且 道 出原委 , 最后并非在 中方 的压力下 , 准确 地说 , 应 当是在彼 此交换意见 的过程 中改变 了计划 不 修改 年条约 的初 衷 。 关 于后 者仍有 两个 问题是 当代史学 界关注 的焦点 一是条约规定苏联应在 年末前撤军 , 但直到 年 赫鲁 晓夫访华后苏联 军 队才撤离旅大 二是 中苏双方签订 的 《秘 密协定 》 。 以笔者 之见 , 苏 联 军 队在 年撤 出旅大绝非是赫鲁 晓夫送给毛泽 东 的 “ 见 面礼 ” , 因为此 时危及 中国国家安全 的朝鲜 战争 已 经结束 , 苏 联 和 日本 已 经 签订 和 约 。 苏 联 之 所 以 没 有按 条 约规定 的期 限撤 出旅 大 , 是在 中方 的请求之下做 出的决 定 。 「 至于 《秘密协定 》的 目的是为 了防止第三方 势力 在东 北 以及新疆对两 国安全 的影 响 。 在两大阵营对 峙的情况 下 , 中苏双方做 出如此选择 , 不仅符合 苏联 的利益 , 更符合成 立不久 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的利益 。 正是有 了这个协定 , 才使 中国共产党 人得 以在未来 的时间里有 足够的可能和措施保证边疆地 区 的稳定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