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的结枃和功能更加适应变化了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貝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生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2、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过程就是指事物自身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和 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在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枃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实质和核心 这是因为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还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深刻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 上学,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矛盾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 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有两种基本飛式。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同一性是有条 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第二,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 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得到各自的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性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事物的转化和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推动事 物质变的决定力量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共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条件 下,矛盾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要正确理解与处理矛盾与和谐的关系。矛盾与和谐既有不同的含义,不能等同,又有内在的一致性,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 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思想,强调平衡、协调、合作,体现包容万物,兼收并蓄的博大精深。 (三)矛盾普遍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干差万别,各有自己的特点。世界万事万物的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 殊性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没有,这是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 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 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 存在着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毎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 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客观物质世界矛盾运动形式是无限多样的,因而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二是指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发展的不同过程个阶段上各有不同的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首先,就事物发展过程而言,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之分。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发展 过程本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则是不能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基本性质,也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 其次,就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言,在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 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 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两者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主要矛盾 规定、制约着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影响、反作用于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解决为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 非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为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有利的条件。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用 主要力量抓主要矛盾时,对次要矛盾也不能忽视,也要注意解决。 再次,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的双方而言,又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 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 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是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共性是无条件的绝 对的,矛盾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 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的貝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哲学基础。 (四)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质是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的结构和功能更加适应变化了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生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2、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过程就是指事物自身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和 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在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实质和核心。 这是因为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还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深刻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 上学,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矛盾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 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有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同一性是有条 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第二,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 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得到各自的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性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事物的转化和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推动事 物质变的决定力量。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共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条件 下,矛盾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要正确理解与处理矛盾与和谐的关系。矛盾与和谐既有不同的含义,不能等同,又有内在的一致性,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 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思想,强调平衡、协调、合作,体现包容万物,兼收并蓄的博大精深。 (三)矛盾普遍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千差万别,各有自己的特点。世界万事万物的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 殊性。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没有,这是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 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 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 存在着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 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客观物质世界矛盾运动形式是无限多样的,因而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二是指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发展的不同过程个阶段上各有不同的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首先,就事物发展过程而言,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之分。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发展 过程本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则是不能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基本性质,也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 其次,就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言,在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 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 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两者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主要矛盾 规定、制约着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影响、反作用于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解决为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 非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为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有利的条件。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用 主要力量抓主要矛盾时,对次要矛盾也不能忽视,也要注意解决。 再次,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的双方而言,又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 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 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是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共性是无条件的绝 对的,矛盾特殊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 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哲学基础。 (四)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质是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