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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文学大系·散文集三 部四司,岁约三百万,兵部官少而费更巨,户部有盐濟,工部有河 工,计四部岁不下千万。外省大小衙门人数尤众,婪赃更多,更 不啻千万。究银所从来,国家之帑藏居其三,吾民之脂膏居其 七。今天下之乱,谁为之?亦官与吏耳,而吏视官为甚。顾氏炎 武谓之养百万虎狼于民间者是也。虎狼何知?但知搏噬噬民, 不已,继以噬国。无足怪,独怪国家之必养此虎狼何居?正名定 罪,非尽杀不可。然非一杀之而即已也,杀一虎狼,复养一虎狼, 其噬人自若,是今之吏之不可复用也,明矣。 考周礼·太宰>:“陈其殷,置其辅。郑注:“殷,众也,谓众土 也;辅,府史,庶人在官者。”夫辅非贱简之名,又与土同列,知古 不以吏为残役,汉武帝时,卒史皆用通一艺以上者。唐高宗诏诸 司令史考满者,令试一经,吏宜通经,古之道也。元时小吏可致 宰执、台谏,明亦有吏员累官卿贰者。祝锺为郡,尤有贤名。中 叶以后,始贱吏不用,非初制也。钱氏大昕日:“元时士人皆乐为 吏,而吏亦知自重。自士大夫之于史以奴隶使之,盗贼待之,而 吏遂无所用。”旨哉斯言!今日之用吏,殆以国计民生,全付之奴 隶盗贼也,可乎哉? 既不能不用之,即宜有以尊之。惟今日吏之贱,中于人心, 骤尊之,清流犹不就也。窃以为既如后议,改例之后,案牍减大 半,外官可并其事于幕,而名之日幕。职略仿唐制,与以入仕之 途,不得以游闲之人为之。由郡县学山长择诸生中有才有行,而 文学中平,历三试不中式者,送郡县充选;兼准应试九年,无过, 叙丞簿官候选,始脱试籍。丞停、佐贰等官于郡县分聘一人,大 吏及部院皆由郡县择其尤上之。今制,惟军机处不设吏,以章京 治文书,苏拉仅供奔走之役,故流弊较少,亦部院可以幕职代书 吏之证也。此幕职一途,与科目,荐举二途并用,惟不得人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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