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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 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3条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刑法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导入案例:王某,1991年7月5日出生,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2005年7月5日, 王某邀请5位同学在某餐馆庆贺自己的生日,在劝酒过程中,因言语不合,王某用随身系 带的水果刀将同学刘某捅伤,后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请问:王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 刑事责任? 答案: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因王某不满14周岁 五、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 1.刑事责任年龄是实足年龄即周岁 2.周岁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3.每满12个月即满1周岁应以日计算,而且是过了几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 已满几周岁。 第三节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本质 刑事责任能力一一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 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人行为时具备相对的意志自由能力。 个人为什么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这是由辩证唯物主义的相对 意志自由所决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是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也就是 说,存在决定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但从另一方面看,客观世界又 是能够为人所认识的,人能够根据自己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进行自觉的活动给客观世界以影 响,即人有相对的意志自由的一面。正是这种相对的意志自由,决定了人有意识、有选择 的活动自由。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后果和价值,并能够对实施或不实施某 种行为进行选择。 正是因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并能够在实施这种或那 种性质的行为时进行选择,因此就产生了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道德上或法律上的责任。所4 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 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 13 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刑法第 49 条: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刑法 17 条第 4 款规定,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导入案例:王某,1991 年 7 月 5 日出生,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2005 年 7 月 5 日, 王某邀请 5 位同学在某餐馆庆贺自己的生日,在劝酒过程中,因言语不合,王某用随身系 带的水果刀将同学刘某捅伤,后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请问:王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 刑事责任? 答案: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因王某不满 14 周岁 五、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 1.刑事责任年龄是实足年龄即周岁; 2.周岁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3.每满 12 个月即满 1 周岁应以日计算,而且是过了几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 已满几周岁。 第三节 刑事责任能力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本质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 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人行为时具备相对的意志自由能力。 一个人为什么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这是由辩证唯物主义的相对 意志自由所决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是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也就是 说,存在决定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但从另一方面看,客观世界又 是能够为人所认识的,人能够根据自己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进行自觉的活动给客观世界以影 响,即人有相对的意志自由的一面。正是这种相对的意志自由,决定了人有意识、有选择 的活动自由。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后果和价值,并能够对实施或不实施某 种行为进行选择。 “正是因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并能够在实施这种或那 种性质的行为时进行选择,因此就产生了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道德上或法律上的责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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