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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进山2005年深圳注协CPA会计辅导笔记 理 1、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 差额的,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 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 小,可并入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注意:根据上述规定,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是否与原 有价差的摊余价值合并摊销,要视追加投资产生的借方差额是否重大来 确定。如果金额重大应单独确定摊销年限(被投资企业的剩余经营年限 或者按照投资方企业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不超过10年的统—摊销年限。 但如果使用统一摊销年限,应注意不能超岀被投资企业的剩余经营年 限);如果金额不重大,也可以并入原有股权投资差额的摊余价值,在 初次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剩余摊销年限内摊销完毕。 2、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贷方差额,则新产 生的贷方差额应当首先冲减以前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摊余价值 但以将借方差额冲中减至零为限;冲减后尚有余额的,才确认为股权投资 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一股权投资准备"。即 ●如果本次追加投资新产生的贷差小于或者等于原有借差的摊余 金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按本次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 投资贷差金额)孙进山 2005 年深圳注协 CPA 会计辅导笔记 理 1、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 差额的,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 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 小,可并入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注意:根据上述规定,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是否与原 有价差的摊余价值合并摊销,要视追加投资产生的借方差额是否重大来 确定。如果金额重大应单独确定摊销年限(被投资企业的剩余经营年限 或者按照投资方企业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不超过 10 年的统一摊销年限。 但如果使用统一摊销年限,应注意不能超出被投资企业的剩余经营年 限);如果金额不重大,也可以并入原有股权投资差额的摊余价值,在 初次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剩余摊销年限内摊销完毕。 2、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贷方差额,则新产 生的贷方差额应当首先冲减以前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摊余价值, 但以将借方差额冲减至零为限;冲减后尚有余额的,才确认为股权投资 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即: ⚫ 如果本次追加投资新产生的贷差小于或者等于原有借差的摊余 金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按本次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 投资贷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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