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 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706亿元(含税),即每股人民币036 元(含税)。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位民先生、财务总监吴玉祥先生和财务副总监、财务 部部长赵青春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本年度报告中有关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1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出席董事 11 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706 亿元(含税),即每股人民币 0.36 元(含税)。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位民先生、财务总监吴玉祥先生和财务副总监、财务 部部长赵青春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本年度报告中有关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