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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告则主张(1)被告作为煤炭生产的 专门企业,应当能够预见自燃问题,可 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建设绿色防 护带、设置防火设施等;(2)在获知原 告遭受矸石危害后,没有采取及时合理 的措施治理污染。因此,被告不具备不 可抗力的负责条件 ■问:被告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任事由是 否成立?(也即是说,矿务局是否要承 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而原告则主张(1)被告作为煤炭生产的 专门企业,应当能够预见自燃问题,可 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建设绿色防 护带、设置防火设施等;(2)在获知原 告遭受矸石危害后,没有采取及时合理 的措施治理污染。因此,被告不具备不 可抗力的负责条件。 ◼ 问:被告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任事由是 否成立?(也即是说,矿务局是否要承 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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