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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与承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接受上海广电电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26号》、《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规则》、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 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交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资产重组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 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均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 职调査,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义务。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广电电气董事会负责的对本 次交易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通过对本次交易方案所 涉内容进行详尽的核查和深入的分析,就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合法、合规发表独立 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广电 电气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亦不构成对广电电气股票或其他证券在任何时点上 的价格或市场趋势的建议或判断。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任 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 声明与承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接受上海广电电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 26 号》、《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规则》、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 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交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资产重组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 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均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 职调查,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义务。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广电电气董事会负责的对本 次交易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通过对本次交易方案所 涉内容进行详尽的核查和深入的分析,就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合法、合规发表独立 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广电 电气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亦不构成对广电电气股票或其他证券在任何时点上 的价格或市场趋势的建议或判断。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任 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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