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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醒广电电气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认真阅读广电电 气董事会发布的或将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公告以及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财务资料、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全文。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 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解释和说明,未经本独立财 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 或者摘录本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 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八)本独立财务顾问履行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广电电气 及其董事和管理层以及其他专业机构与人员的职责 (九)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本次交易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对 于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需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整体内容一并进行考虑。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作为广电电气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对本次交易提出的意见是 建立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承诺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责 任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已对广电电气及 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査,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广电 电气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 见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关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査,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醒广电电气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认真阅读广电电 气董事会发布的或将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公告以及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财务资料、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全文。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 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解释和说明,未经本独立财 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 或者摘录本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 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八)本独立财务顾问履行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广电电气 及其董事和管理层以及其他专业机构与人员的职责。 (九)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本次交易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对 于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需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整体内容一并进行考虑。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作为广电电气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对本次交易提出的意见是 建立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承诺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责 任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已对广电电气及 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广电 电气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 见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关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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