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政区划的层次是三级制和四级制并存,主要是三级制 第二,三种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域同时并存。 第三,三级市建置并存。 第四,虚实结合制。实:一级政权:虚:派出机关管辖 3.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行政区划的变更,即行政区域的设立、合并和撤销 行政区域的调整,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 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制度。 2.主要特征 第一,它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和具体 原则。 第二,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的总原则 第三,在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 八、特别行政区制度 1.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1)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 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它是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以现行宪法为依据的。 (2)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宪法依据 宪法第31条规定。“一国两制”指导思想的法律化,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宪 法依据 从法理上说,这是一个特别条款,又是一个授权条款。 作为一个特别条款,它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它不是在经济上、行8 第一,行政区划的层次是三级制和四级制并存,主要是三级制。 第二,三种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域同时并存。 第三,三级市建置并存。 第四,虚实结合制。实:一级政权;虚:派出机关管辖。 3.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行政区划的变更,即行政区域的设立、合并和撤销。 行政区域的调整,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 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制度。 2.主要特征 第一,它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和具体 原则。 第二,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的总原则。 第三,在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 八、特别行政区制度 1.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1)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 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它是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以现行宪法为依据的。 (2)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宪法依据 宪法第 31 条规定。“一国两制”指导思想的法律化,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宪 法依据。 从法理上说,这是一个特别条款,又是一个授权条款。 作为一个特别条款,它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它不是在经济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