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 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 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 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 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 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 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 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 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 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 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 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 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