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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占。吉凶共列于位,进退明乎机要。《易》之变化,六爻 不可据,以随所占。 从这个意义上说后世纳甲筮法增设四神完全合于《京氏易传》“六爻不可据,以随所 占”之旨,因而是对《京氏易传》的合乎逻辑的发展。 增设四神对《京氏易传》原设机制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世应关系降到次要 地位,只具有辅助释占的意义;二是磨灭了飞伏的阴阳隐显之义。后世纳甲筮法根据占筮 要求确定用神然占出的卦不一定能满足要求,于是便从占篮之日或月中找用神,若仍找 不出,便以该宫宫卦有关的爻为用神。因为八宫的宫卦六亲齐备,可以保证用神不致落 空。如求财而遇离官宫蒙卦,无妻财爻,若占筮之日或月之地支为申或酉,为金,为宫卦离火 所克,与妻财爻相当故可代为用神;如果当月当日地支无申西,则取宫卦离亢四爻妻财为 用神。此时离九四为伏,蒙六四则为飞。蒙六四为戌上,离力四为金土生金,飞生伏, 伏之用神作用得以发挥。此例飞伏为阴阳隐显相应。又烟若问子孙事遇兑官小过卦,无 子孙爻取宫卦兑九四所伏子孙爻为用神,兑九四为亥水,小过九四为午火,伏克飞,伏之 用神亦得以发挥。此例中飞伏管为附阴阳隐显之理在此处失去普遍性。 四神之用明显削弱了《氏易传浓厚的天人感应色彩,强化了五行生克功能的技术 性作用,具有鲜明的模拟现实生活诸种矛盾错综交织的特征。纳甲筮法在《京氏易传》阶 段,由于纳甲纳支的采用,五行生克机制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推行,但距离模拟现实生活 矛盾尚远,因而只是天人感应说的一种附属物。后世纳甲筮法增用四神,使用神吉凶表现 为多重矛盾的相互生扶与制约,从对现实生活复杂矛盾状况的模拟中生动地体现出得失 之理。因而占筮的结果,不应当只是告知人们一个简单的吉凶结论,而是引导人们如何正 确解决好各种现实的矛盾,以求达到趋吉避凶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后世纳甲筮法对 五行生克制化功能的深入采用,开创了以技术性手段进行预测的先河,因而它不是迷信 的,也不是科学的,只是古代文化型的一种技术性手段。 《京氏易传》对后世纳甲篮法的影响还表现在有关旺废死生、冲刑等方面如《京氏易 传》卷下云:“于六十四卦遇王财吉废则凶,冲则破刑则败,死则危,生则荣。”“寅中有生 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 死水,土间于中。建子阳生,建午阴生,二气相冲,吉凶明矣。”至于《京氏易传》的积算方 法失传久矣。陆绩注云:“吉凶之兆,积年起月,积日起时,积时起卦,入本宫。”“灾福之 兆,生乎五行升降也。”其意似为若遇吉凶或灾福征兆,即可推定其年月日时之天干地支 起卦后归入本宫。然如何推算却无从下手处。如巽宫宫卦巽,“建始辛丑至丙午,积算起 丙午至乙巳,周而复始。”一世卦小畜,建始壬寅至丁未积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复始。 每一卦都有“建”“积”之说晁公武在后记中云:“起乎世而周乎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 谓之建。终之始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据此,则建者谓月,积者谓日,明 矣。但与卷下八卦配二十四气多不吻合,因而无法完成推算过程。或许由于文字舛谬讹 脱所致。《京氏易传》还有一些疑难之处,笔者学识未逮,不得已阙疑以待来哲。 资任编辑:李尚信 201994-2010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刚 柔相 易 , 不 可为典要 , 帷 变所 占 。 吉凶 共列 于位 , 进退明乎机要 。 《易 》之 变化 , 六 丈 不 可据 , 以 随所 占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后世纳甲盆法增设四神 , 完全合于《京氏易传 》 “ 六艾不可据 , 以随所 占 ”之 旨 , 因而是对《京 氏易传 》的合乎逻辑的发展 。 增设四神对《京氏易传 》原设机制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使世应关系降到次要 地位 , 只具有辅助释 占的意义 二是磨灭 了飞伏的阴阳隐显之义 。 后世纳甲筑法根据 占盆 要求确定用神 , 然 占出的卦不一定能满足要求 , 于是便从 占盆之 日或月 中找用神 , 若仍找 不出 , 便以该宫宫卦有关 的交为用 神 。 因为八宫 的宫卦六亲齐备 , 可 以保证用神不致落 空 。 如求财而遇离宫蒙卦 , 无妻财交 , 若 占笼之 日或月之地支为 申或酉 , 为金 , 为宫卦离火 所克 , 与妻财交相 当 , 故可代为用神 如果 当月 当 日地支无 申酉 , 则取宫卦离九四交妻财为 用神 。 此时离九 四为伏 , 蒙六 四则为飞 。 蒙六 四为戌土 , 离九 四为酉金 , 土生金 , 飞生伏 , 伏之用神作用得以发挥 。 此例飞伏为阴阳隐显相应 。 又如若间子孙事遇兑宫小过卦 , 无 子孙艾 , 取宫卦兑九四所伏子孙交为用神 , 兑九 四为亥水 , 小过九 四为午火 , 伏克飞 , 伏之 用神亦得 以发挥 。 此例中飞伏皆为阳 , 阴阳隐显之理在此处失去普遍性 。 四神之用 明显 削弱 了《京 氏易传 》浓厚的天人感应色彩 , 强化 了五行生克功能的技术 性作用 , 具有鲜明的模拟现实生活诸种矛盾错综交织 的特征 。 纳 甲盆法在《京 氏易传 》阶 段 , 由于纳 甲纳支的采用 , 五行生克机制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推行 , 但距离模拟现实生活 矛盾 尚远 , 因而只是天人感应说的一种附属物 。 后世纳 甲筑法增用 四神 , 使用神吉凶表现 为多重矛盾 的相互生扶与制约 , 从对现实生活 复杂矛盾状况 的模拟 中生动地体现 出得失 之理 。 因而 占篮的结果 , 不应当只是告知人们一个简单的吉凶结论 , 而是引导人们如何正 确解决好各种现实的矛盾 , 以求达到趋吉避凶 的结果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后世纳甲笼法对 五行生克制化功能的深人采用 , 开创 了 以技术性手段进行预测 的先河 , 因而它不是迷信 的 , 也不是科学 的 , 只是古代文化型 的一种技术性手段 。 《京氏易传 》对后世纳 甲盆法的影 响还表现在有关旺废 、 死生 、 冲刑等方面 , 如《京氏易 传 》卷下云 “ 于六十四卦 , 遇王财吉 , 废则凶 , 冲则破 , 刑则败 , 死则危 , 生则荣 。 ”“ 寅中有生 火 , 亥中有生木 , 巳中有生金 , 申中有生水 丑 中有死金 , 戌 中有死火 , 未 中有死木 , 辰 中有 死水 , 土间于中 。 建子阳生 , 建午 阴生 , 二气相 冲 , 吉凶 明矣 。 ” 至于《京 氏易传 》的积算方 法 , 失传久矣 。 陆绩注云 “ 吉凶之兆 , 积年起月 , 积 日起时 , 积时起卦 , 入本宫 。 ” “ 灾福之 兆 , 生乎五行升降也 。 ”其意似为若遇吉凶或灾福征兆 , 即可推定其年月 日时之天干地支 , 起卦后归人本宫 。 然如何推算却无从下手处 。 如翼宫宫卦龚 , “ 建始辛丑至丙午 , 积算起 丙午至 乙 巳 , 周而复始 。 ”一世卦小畜 , “ 建始壬寅至 丁未 , 积算起丁未至丙午 , 周而复始 。 ” 每一卦都有 “ 建 ”“ 积 ”之说 , 晃公武在后记 中云 “ 起乎世而周乎 内外 、 参乎本数以纪月者 , 谓之建 。 终之始之 , 极乎数而不可穷 以纪 日者 , 谓之积 。 ” 据此 , 则建者谓月 , 积者谓 日 , 明 矣 。 但与卷下八卦配二十四气多不吻合 , 因而无法完成推算过程 。 或许 由于文字并谬讹 脱所致 。 《京 氏易传 》还有一些疑难之处 , 笔者学识未逮 , 不得 已 阅疑 以待来哲 。 贵任编辑 李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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