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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行为:分别核算 混合销售:单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根据行为主体的主要经营行为确 二、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 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重中之重 1.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 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都不再缴纳工商统 税,改为统一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4.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 人为纳税义务人 5.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 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 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 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 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増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本节中,对视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销售行为的征 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 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税问题,只讲述 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 其征税的原因, 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 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自1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至于具体征税 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 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的方法,在第三兼营行为:分别核算 混合销售:单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根据行为主体的主要经营行为确 定。 二、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 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 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都不再缴纳工商统 一税,改为统一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4.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 人为纳税义务人。 5.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 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 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 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 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 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 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180 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 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 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自 1998 年 7 月 1 日起,凡年应税销 售额在 180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 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 →重中之重。 本节中,对视同 销售行为的征 税问题,只讲述 其征税的原因, 至于具体征税 的方法,在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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