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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的,是常规政治失败的补救措施。安全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的目标应逐步缩小安 全的范围以达至“非安全化”或“政治非军事化”,而不是宣扬“安全化万能”,随 意扩大安全的议程,把所有新问题视为安全问题。维夫的“非安全化”被批无视各 国尤其是东西方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异和所面临生存威胁的大小,完全不适合发展中 国家的国情,但却是对安全议程扩大趋势(或泛安全化趋势)的纠偏,故有一定的 参考价值。 简言之,宗教既无形(宗教价值观)又有形(宗教团体),是国际关系领域少有 的“软硬兼施”的力量。冷战结束以来,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宗教引发的安全问 题已经成为国际安全中客观存在的重要问题。“宗教安全”不仅被列入国际关系学界 的学术议程,而且被列入各国的外交和安全议程。作为实体和观念形态的宗教以其 特有的方式影响了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乃至引发世界性的安全问题。在全球反恐 的格局下,宗教安全化目前在西方正在取得更多的合法性 我国宗教安全问题:特点与建议 全球宗教复兴和宗教问题的国际化对当代国际关系研究尤其是以国家为中心的 安全观提出了挑战,宗教对当代国际安全的影响也已成为世界各国难以回避的议题。 目前西方国家鉴于防恐反恐的需要,有将某些宗教问题尤其是所谓宗教自由问题提 升为安全问题并加以“安全化”的趋势,以应对所谓宗教极端主义对其国家安全的 威胁。然而,安全问题对西方世界与对非西方世界历来有不同的含义,这在宗教安 全问题上也不例外,我国对所谓宗教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便与西方国家有重大差 别,这表现在: 如前所述,在西方,宗教问题被界定为“非传统安全问题”或加以“安全化” 是相当晚近的事。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宗教问题一直被视为具有“生存性威胁”和 高度敏感性,并且涉及到国家主权的传统安全问题,在具体政策上一直被“安全化 在西方,宗教问题上升至安全问题的高度在政策层面上与所谓反宗教极端和 怖主义有关,并进而发展为“宗教自由和平论”(即所谓宗教自由的国家不会对他国 造成安全威胁)和“宗教自由安全论”(即实行宗教自由和多元主义的国家最有可能 享有“真正的可持续的安全”)等理念;而在我国,宗教的安全问题被认为主要源 于“三股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以及西方国家打着 “宗教自由旗号”对我国进行的宗教干涉、宗教渗透和宗教扩张;三,宗教安全既 有国家层次,又有社会和公共层次;既指宗教对国家或政权的挑战,亦指宗教本身 受到来自政治行为体,宗教内部的争斗以及更广大的社会运动如现代化的威胁。在 西方,宗教安全问题通常停留在国家层次,并且主要指跨国和极端宗教势力对国家 或政权的安全威胁;在我国,宗教安全问题则既可表现在国家层次也表现在社会层 次上,而且两个层次的宗教安全问题可互相转换,如由一般社会性宗教事件引发的 参阅朱宁:“对哥本哈根学派的几点质疑”,载《社会观察》(2003年第4期),第34-35页 有学者指出,在90年代前,“安全”对美国和西方世界与对非西方世界有着不同的含义,如在美国传统社会科 学话语中,“安全”一词就狭义而言指的是美国利益,就广义而言指的是美国的西方盟国和追随者的利益。对 非西方国家和人士而言,“安全”一词便具有否定和强迫的含义。如对拉美左翼人士,安全国家就是依靠美国 援助和保护的专制政体,而印度和印尼等国人则把安全等同于减少他们国际选择的两极世界。 Susanne hoeber Rudolph, Introduction: Religion, States, and Transnational Civil Society, in Susanne Hoeber Rudolph, James Piscator, eds, Transnational Religion and Fading States(Boulder, Colo: Westview Pres,1997),pp.3-5.另参“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3页注1 3可参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载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一多元一体的美国 宗教》,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第539页: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4-27页6 消极的,是常规政治失败的补救措施。安全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的目标应逐步缩小安 全的范围以达至“非安全化”或“政治非军事化”,而不是宣扬“安全化万能”,随 意扩大安全的议程,把所有新问题视为安全问题。维夫的“非安全化”被批无视各 国尤其是东西方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异和所面临生存威胁的大小,完全不适合发展中 国家的国情,31但却是对安全议程扩大趋势(或泛安全化趋势)的纠偏,故有一定的 参考价值。 简言之,宗教既无形(宗教价值观)又有形(宗教团体),是国际关系领域少有 的“软硬兼施”的力量。冷战结束以来,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宗教引发的安全问 题已经成为国际安全中客观存在的重要问题。“宗教安全”不仅被列入国际关系学界 的学术议程,而且被列入各国的外交和安全议程。作为实体和观念形态的宗教以其 特有的方式影响了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乃至引发世界性的安全问题。在全球反恐 的格局下,宗教安全化目前在西方正在取得更多的合法性。 我国宗教安全问题:特点与建议 全球宗教复兴和宗教问题的国际化对当代国际关系研究尤其是以国家为中心的 安全观提出了挑战,宗教对当代国际安全的影响也已成为世界各国难以回避的议题。 目前西方国家鉴于防恐反恐的需要,有将某些宗教问题尤其是所谓宗教自由问题提 升为安全问题并加以“安全化”的趋势,以应对所谓宗教极端主义对其国家安全的 威胁。然而,安全问题对西方世界与对非西方世界历来有不同的含义,32这在宗教安 全问题上也不例外,我国对所谓宗教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便与西方国家有重大差 别,这表现在: 一,如前所述,在西方,宗教问题被界定为“非传统安全问题”或加以“安全化” 是相当晚近的事。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宗教问题一直被视为具有“生存性威胁”和 高度敏感性,并且涉及到国家主权的传统安全问题,在具体政策上一直被“安全化”; 二,在西方,宗教问题上升至安全问题的高度在政策层面上与所谓反宗教极端和恐 怖主义有关,并进而发展为“宗教自由和平论”(即所谓宗教自由的国家不会对他国 造成安全威胁)和“宗教自由安全论”(即实行宗教自由和多元主义的国家最有可能 享有“真正的可持续的安全”)等理念;33而在我国,宗教的安全问题被认为主要源 于“三股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以及西方国家打着 “宗教自由旗号”对我国进行的宗教干涉、宗教渗透和宗教扩张;三,宗教安全既 有国家层次,又有社会和公共层次;既指宗教对国家或政权的挑战,亦指宗教本身 受到来自政治行为体,宗教内部的争斗以及更广大的社会运动如现代化的威胁。在 西方,宗教安全问题通常停留在国家层次,并且主要指跨国和极端宗教势力对国家 或政权的安全威胁;在我国,宗教安全问题则既可表现在国家层次也表现在社会层 次上,而且两个层次的宗教安全问题可互相转换,如由一般社会性宗教事件引发的 31 参阅朱宁:“对哥本哈根学派的几点质疑”,载《社会观察》(2003 年第 4 期),第 34-35 页。 32 有学者指出,在 90 年代前,“安全”对美国和西方世界与对非西方世界有着不同的含义,如在美国传统社会科 学话语中,“安全”一词就狭义而言指的是美国利益,就广义而言指的是美国的西方盟国和追随者的利益。对 非西方国家和人士而言,“安全”一词便具有否定和强迫的含义。如对拉美左翼人士,安全国家就是依靠美国 援助和保护的专制政体,而印度和印尼等国人则把安全等同于减少他们国际选择的两极世界。Susanne Hoeber Rudolph, “Introduction: Religion, States, and Transnational Civil Society,” in Susanne Hoeber Rudolph, James Piscatori, eds., Transnational Religion and Fading States (Boulder, Colo.: Westview Press, 1997), pp. 3-5. 另参“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 23 页注 1。 33可参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 年国际宗教自由法’”, 载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多元一体的美国 宗教》,时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39 页;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 24-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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