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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诚信社会的建立。企业在经济交往中做到履约践 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华民族才能以崭新的面貌 诺,对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着巨大的推 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动作用。同时,作为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细 (作者:陈延斌,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胞”,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基础。个人信用制度是 江苏徐州221116:王体,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 为证明和查验个人资信度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法 院,江苏徐州221116 律效力的档案资料和行事规则。我们要学习西方, 建立发达的个人信用制度,记录个人在社会生活中 参考文献 [1)乳记·中庸》。 的各种诚信表现,并将不良诚信记录在一定范围、 [2]乳记·大学》。 一定期限内向社会传播,使失信者慑于惩罚压力而 [3引尚书引议》卷四。 注重诚信。 [4张子语类》卷一一九。 第五,加强现代诚信观的宣传和诚信意识的养 [5】周敦颐:题书·诚上》。 成教育。任何一种道德观念的养成,除了靠法律和 [6轮语·学而》。 制度的强制监督实行外,还需要舆论的宣传和教育 [7刀随德经》第十七章。 [8)[美]迈克尔·D.贝勒斯:联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 的熏陶。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强大功能和现代诚 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3页。 信观的舆论作用,让守信者充分享受到诚信所带来 [9引轮语·颜渊》。 的种种便利,获得更多的效益:同时,继承中国传统 【10轮语·为政》。 诚信观优良的合理的成分,借鉴西方视职业为神圣 [11】整子·兼爱下》。 的法则,以职业诚信观为突破口,使诚信从业、诚信 [12][16吕方:《碳信”问题的文化比较思考》,等海》2002 年第4期。 工作成为每个从业者的底线伦理:把传统的人格信 【13】陈盛清:数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 任、熟人”诚信扩展到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的 52页。 交往领域,进而广泛推行到陌生人”的社会信用体 【14]轮语·尧曰》。 系中,逐渐使现代诚信观真正成为政府、企业、社会 [15]舱语·子张》。 的伦理准则,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意识和基本品 [17]王棣华:卿国文化与中国式企业财务管理》.西会 计》1997年第6期。 质,从而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坚 [18]汪华、尹忠:市场经济诚信失范原国的法文化比较分 实的思想道德支撑。此外,还要抓好青少年现代诚 析》.《行政与法》2003年第2期,第74页。 信观的养成教育这个重点。这样,经过一代代人的 [19【美】弗兰西斯·福山:6任一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 努力,不断积淀公民的诚信素质,不断增强我国的 造》,李宛容译,远方出瓶社1998年版第16~49、3543页。 信誉度”和竞争力,我们才能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 C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i道德与文明re2003c年第6期www37ki.net代诚信社会的建立。企业在经济交往中做到履约践 诺, 对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着巨大的推 动作用。同时, 作为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细 胞”, 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基础。个人信用制度是 为证明和查验个人资信度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法 律效力的档案资料和行事规则。我们要学习西方, 建立发达的个人信用制度, 记录个人在社会生活中 的各种诚信表现, 并将不良诚信记录在一定范围、 一定期限内向社会传播, 使失信者慑于惩罚压力而 注重诚信。 第五, 加强现代诚信观的宣传和诚信意识的养 成教育。任何一种道德观念的养成, 除了靠法律和 制度的强制监督实行外, 还需要舆论的宣传和教育 的熏陶。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强大功能和现代诚 信观的舆论作用, 让守信者充分享受到诚信所带来 的种种便利, 获得更多的效益; 同时, 继承中国传统 诚信观优良的合理的成分, 借鉴西方视职业为神圣 的法则, 以职业诚信观为突破口, 使诚信从业、诚信 工作成为每个从业者的底线伦理; 把传统的人格信 任、“熟人”诚信扩展到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的 交往领域, 进而广泛推行到“陌生人”的社会信用体 系中, 逐渐使现代诚信观真正成为政府、企业、社会 的伦理准则, 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意识和基本品 质, 从而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坚 实的思想道德支撑。此外, 还要抓好青少年现代诚 信观的养成教育这个重点。这样, 经过一代代人的 努力, 不断积淀公民的诚信素质, 不断增强我国的 “信誉度”和竞争力, 我们才能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 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华民族才能以崭新的面貌 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 作者: 陈延斌,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江苏徐州 221116; 王 体,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 院, 江苏徐州 221116) 参考文献 [ 1] 《礼记·中庸》。 [ 2] 《礼记·大学》。 [ 3] 《尚书引议》卷四。 [ 4] 《朱子语类》卷一一九。 [ 5] 周敦颐: 《通书·诚上》。 [ 6] 《论语·学而》。 [ 7] 《道德经》第十七章。 [ 8] [ 美] 迈克尔·D. 贝勒斯: 《法律的原则: 一个规范的分 析》, 张文显等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年版, 第 223 页。 [ 9] 《论语·颜渊》。 [ 10] 《论语·为政》。 [ 11] 《墨子·兼爱下》。 [ 12] [ 16] 吕方: 《“诚信”问题的文化比较思考》, 《学海》2002 年第 4 期。 [ 13] 陈盛清: 《外国法制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7 年版, 第 52 页。 [ 14] 《论语·尧曰》。 [ 15] 《论语·子张》。 [ 17] 王棣华: 《中国文化与中国式企业财务管理》, 《广西会 计》1997 年第 6 期。 [ 18] 汪华、尹忠: 《市场经济诚信失范原因的法文化比较分 析》, 《行政与法》2003 年第 2 期, 第74 页。 [ 19] [ 美] 弗兰西斯·福山: 《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 造》, 李宛容译, 远方出版社 1998 年版, 第 16~19、35~43 页。 道德与文明 37 2003 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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