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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 (一)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工作,在1951年就在着手进行。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 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 一五”计划的编制,历时 四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确定下来,在1955年7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从当时中国的实际出发,计划规定: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 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 和文化生活的水平。计划规定,五年内国家用于建设的投资总额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两。这在中国历史上 是空前的。没有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不发挥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经济落后的中国在当时 进行这样巨额的投资是不可想象的, (二)社会主义改造围统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 在汁会主义改告村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腰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活应,以便保讲生产力的发展,而 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杜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 荡和经济破坏,而目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 应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 一农业合作化云动的发展 (一)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 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批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 也开始了。针对这种情况,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不待农民在土改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冷却,不待农村发生剧烈的 贫富两极分化,就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这样,在土改后,互助组很快 就在农村中相当普扁地发展起来」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 杨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二)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总结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概括提出引导农民 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 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士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斗归集体所有,统一经 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 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其 慕本原则和方针是 第一,在中国的条件下 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衣 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衣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 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 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三)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 在党的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的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到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 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 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 (一)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工作,在1951年就在着手进行。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 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一五”计划的编制,历时 四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确定下来,在1955年7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从当时中国的实际出发,计划规定: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 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 和文化生活的水平。计划规定,五年内国家用于建设的投资总额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两。这在中国历史上 是空前的。没有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不发挥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经济落后的中国在当时 进行这样巨额的投资是不可想象的。 (二)社会主义改造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 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 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 应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一)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 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 也开始了。针对这种情况,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不待农民在土改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冷却,不待农村发生剧烈的 贫富两极分化,就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这样,在土改后,互助组很快 就在农村中相当普遍地发展起来。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 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二)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总结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概括提出引导农民 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 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 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 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其 基本原则和方针是: 第一,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 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 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 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三)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 在党的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的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到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 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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