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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还是为了个人福利?”1 行政法所保护的、所应保护的是一种以公正为核心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一致关系。 只有以公正为核心的利益一致关系,才能持续稳定并充满活力,才是一种内在的一致。否则, 利益一致关系只能是外在强制的、短暂脆弱的,即使由行政法加以保护也难以达到目的的。 并且,保护这种缺乏公正的利益一致关系的行政法,也会成为一种没有生命力的恶法。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法是以公正为基础的,“正义意识是法律的基础”。只有体现了公正 价值的行政法,才具有支配主体行为的拘束力,各主体才能自愿接受行政法的拘束。同时, 我们也可以说,行政法的目标是公正。行政法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即各社会成 员对利益的占有大体上趋于公平。行政法的直接目标是为了实现行政公正,即对公共利益的 集合和分配日趋公正。 无论社会公正如何,根据社会公正所确定的行政公正必须真正存在。行政法无论本质如 何,总是以利益主体合意的形式而存在的。只要国家还存在,只要行政法治存在,行政法治 所要实现的利益一致,不仅仅是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与统治阶级整体之间的利益一致,而且要 实现全社会各成员与国家之间的利益一致。 二、行为关系的服务与合作 (一)行为关系的价值取向 利益关系是因人们有意识的交互行为,即追求利益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社会联系,是一 种交互行为关系。与利益关系的一致和冲突一样,主体的行为有合作行为和斗争行为。利益 的一致和冲突,既是合作和斗争的原因又是合作和斗争的结果。合作中有斗争,斗争中有合 作。主体之间这种合作和斗争的行为关系,是利益关系对立和统一的直接表现。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专制与反专制的斗争时代,因而所描绘的社会是 一个人人彼此独立、各自为战或者互不关心的社会,对当时社会中利益关系的基本、总体估 价为冲突和斗争关系,鼓动革命、提倡人权、主张自由、宣扬独立,在取得政权后的行为关 系上仍表现为经济上的自由竞争、尔虞我诈和政治上的权力分立、制约平衡。马克思、恩格 斯和列宁等所处的时代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所负的历史使命是埋葬人剥削人的制度,因 而所强调的也是利益关系的冲突和斗争的一面,表现在行为上就是武装斗争和夺取政权。这 种人文精神在我们夺取政权时,无疑是一种有力的思想武器。 然而,斗争和对抗并不是主体对行为的唯一选择,也并不是社会交往的主流。因为人类 社会正是在这种合作下得以发展的,现代文明正是在这种合作下取得的。并且,当本阶级取 得政权后,如果继续强调利益关系的冲突性及行为关系上的斗争性,必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和 政局不稳。因此,在和平建设时期对利益关系应有不同于革命时代的价值判断,对行为关系 需要有新的指导思想,那就是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及行为关系上的相互合作。在当今社会,合 作己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和人类的共识,人与人之间至少在观念上己成为一种合作伙伴关 系。3 合作,意味着对他人的实际关心和真诚照顾,意味着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让利或互惠互利, 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处。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实现,构成了主体之间的 相互尊重和平等对话、人们之间的团结互助和同心协力、民族的凝聚力和社会的和谐、持续 1[英]萨柏恩等:“英译者序”,载[荷]克拉勃:《近代国家观念》,王检译,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47页。 2[荷]克拉勃:《近代国家观念》,王检译,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32页。 3参见[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一人权哲学》,夏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第44页:[日]稻盛和夫等:《回归哲学一探求资本主义的新精神》,卞立强译,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 第14页。 99 福利还是为了个人福利?” 1 行政法所保护的、所应保护的是一种以公正为核心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一致关系。 只有以公正为核心的利益一致关系,才能持续稳定并充满活力,才是一种内在的一致。否则, 利益一致关系只能是外在强制的、短暂脆弱的,即使由行政法加以保护也难以达到目的的。 并且,保护这种缺乏公正的利益一致关系的行政法,也会成为一种没有生命力的恶法。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法是以公正为基础的,“正义意识是法律的基础”。 2只有体现了公正 价值的行政法,才具有支配主体行为的拘束力,各主体才能自愿接受行政法的拘束。同时, 我们也可以说,行政法的目标是公正。行政法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即各社会成 员对利益的占有大体上趋于公平。行政法的直接目标是为了实现行政公正,即对公共利益的 集合和分配日趋公正。 无论社会公正如何,根据社会公正所确定的行政公正必须真正存在。行政法无论本质如 何,总是以利益主体合意的形式而存在的。只要国家还存在,只要行政法治存在,行政法治 所要实现的利益一致,不仅仅是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与统治阶级整体之间的利益一致,而且要 实现全社会各成员与国家之间的利益一致。 二、行为关系的服务与合作 (一)行为关系的价值取向 利益关系是因人们有意识的交互行为,即追求利益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社会联系,是一 种交互行为关系。与利益关系的一致和冲突一样,主体的行为有合作行为和斗争行为。利益 的一致和冲突,既是合作和斗争的原因又是合作和斗争的结果。合作中有斗争,斗争中有合 作。主体之间这种合作和斗争的行为关系,是利益关系对立和统一的直接表现。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专制与反专制的斗争时代,因而所描绘的社会是 一个人人彼此独立、各自为战或者互不关心的社会,对当时社会中利益关系的基本、总体估 价为冲突和斗争关系,鼓动革命、提倡人权、主张自由、宣扬独立,在取得政权后的行为关 系上仍表现为经济上的自由竞争、尔虞我诈和政治上的权力分立、制约平衡。马克思、恩格 斯和列宁等所处的时代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所负的历史使命是埋葬人剥削人的制度,因 而所强调的也是利益关系的冲突和斗争的一面,表现在行为上就是武装斗争和夺取政权。这 种人文精神在我们夺取政权时,无疑是一种有力的思想武器。 然而,斗争和对抗并不是主体对行为的唯一选择,也并不是社会交往的主流。因为人类 社会正是在这种合作下得以发展的,现代文明正是在这种合作下取得的。并且,当本阶级取 得政权后,如果继续强调利益关系的冲突性及行为关系上的斗争性,必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和 政局不稳。因此,在和平建设时期对利益关系应有不同于革命时代的价值判断,对行为关系 需要有新的指导思想,那就是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及行为关系上的相互合作。在当今社会,合 作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和人类的共识,人与人之间至少在观念上已成为一种合作伙伴关 系。 3合作,意味着对他人的实际关心和真诚照顾,意味着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让利或互惠互利, 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处。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实现,构成了主体之间的 相互尊重和平等对话、人们之间的团结互助和同心协力、民族的凝聚力和社会的和谐、持续 1 [英]萨柏恩等:“英译者序”,载[荷]克拉勃:《近代国家观念》,王检译,商务印书馆 1957 年版,第 47 页。 2 [荷]克拉勃:《近代国家观念》,王检译,商务印书馆 1957 年版,第 32 页。 3 参见[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 年版, 第 44 页;[日]稻盛和夫等:《回归哲学──探求资本主义的新精神》,卞立强译,学林出版社 1996 年版,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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