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刃(刀)在象形字“刀”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指事符号表示刀锋之所在。 本(用)《说文·木部》:“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本义是树根。木下的一点或一横表示树根之所在。后来“根” 和“本”构成一个同义复合词,意指“事物的根源或最重要的部分”等意思。 伍会意字 许慎《说文解字·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捐,武信是也。”“比”本身就是一个会意字,意为“并”, “类”指字类,“合”指会合,“谊”同“义”,“指搞”即“指挥”,意为指向。所谓会意,是指把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构字符号(即形符或意符)合并在一起,并把它们的字义会合起来,出现一个新义的指向,记录一个新词。从这里可 以看出,会意字有两个特点: 1.会意字是合体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这些字独立出来都是独体字,都可自由运用。这是会意字和 象形字、指事字的区别。 2.会意字的字义是组成偏旁的意义的会合,记录一个新词。这个条件可以把会意字和重复的象形字区别开来。如 “淼”是“渺”的本字,会意,而“桃”只是“水”的重复,是“水”的异体,不记录新词。(参见杨五铭《文字学》,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第1版,第69页)按:“林”是记录方言词“水”的字,《说文·林部》:“林,二水也。 阙。”《集韵》在上声旨韵,之诔切,“闽人谓水曰林”。今福州话“水”读[tsui-],与“之诔切”相符。(参见陈 泽平《福州方言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99页) 会意字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从会意字产生的时间先后来分,可以分为比形会意和比意会意。比形会意是通过构字偏旁的形象来会意的,比意 会意是通过构字偏旁独立成字时的字义来会意的。如“启”甲骨文作阳,用“又(手)”开“户”,是比形会意。“歪”, 以“不”“正”二字之文字意义来会意,是比意会意。一般来说,比形会意产生的时间比较早,晚出的会意字一般都是 比意会意。 2.从构成会意字之偏旁的相同与否来分类,可分为同体会意和异体会意。如“林”是同体会意,“相”是异体会意。 同体会意亦称“同文会意”,异体会意亦称“异文会意”。从数量上说,同体会意要比异体会意要少。 会意字的数量较之象形、指事要多得多。因为会意这种造字法可以济象形、指事之不足,一些比较复杂的动作、抽 象的名词如“爨”、“寒”等也都可以通过会意的方法来造字。下面我们以第二种分类的角度来举一些会意字的例 子…。 陆形声字(上) 一、形声字的定义和特点 许慎《说文解字·叙》:“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玉裁注:“事兼指事之事,象形之物,言 物亦事也。名即‘古曰名今曰字’之名。譬者,谕也,谕者,告也。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 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用通俗的话来说,形声字就是由形符和声符构成的合体字, 其形符是用与这个字所代表的词的意义相同或相类的字符来充当,其声符是用与这个字所代表的词的读音相同或相近的 字符来充当。比如“江”、“河”是水一类的事物,所以用“水”作它们的形符:“江”、“河”的读音如“工”、“可”, 所以就用“工”、“可”作它们的声符。当然这里的读音指的是造字时代的读音。“江”在上古属见母东部,“工”在 上古也属见母东部,二者同音,故“工”可作“江”的声符(闽方言保留古音,“江”、“工”二者在闽方言中至今尚 为同音字,可帮助我们验证之)。“河”在上古属厘母歌部,“可”在上古属溪母歌部,二者音近,故“可”作“河” 的声符。由于形声字的声符与字音相同或相近,所以形声字又叫“谐声字”。 由上可见,形声字的特点是: 1.它是合体字,这一点与会意字相同,与象形字、指事字相异。 2.它由形符和声符构成,形符表示意义类别,声符表示读音。有形符,说明形声字不单纯是表音字:有声符,说 明形声字具有表音的优越性,这是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都没有的,是形声字的独特之处。 二、形声字的优点 形声字的特点决定了形声字的优点。形声字的优点可以通过比较看出来。首先,我们把形声字与象形字、指事字和 会意字进行比较,可以看出,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都没有表音符号,形声字则有表音的声符,这使得字形与它所代 表的词在读音上能够联系起来,不仅见形而知义,而且见形而知音,大大缩小了字形与它所代表的词在读音上的矛盾, 这说明汉字在记录汉语时已经走上了音义兼表的路子。也就是说,形声字与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相比较,形声字具 1010 刃( )在象形字“刀”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指事符号表示刀锋之所在。 本( )《说文·木部》:“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本义是树根。木下的一点或一横表示树根之所在。后来“根” 和“本”构成一个同义复合词,意指“事物的根源或最重要的部分”等意思。 伍 会意字 许慎《说文解字·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比”本身就是一个会意字,意为“并”, “类”指字类,“合”指会合,“谊”同“义”,“指撝”即“指挥”,意为指向。所谓会意,是指把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构字符号(即形符或意符)合并在一起,并把它们的字义会合起来,出现一个新义的指向,记录一个新词。从这里可 以看出,会意字有两个特点: 1.会意字是合体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这些字独立出来都是独体字,都可自由运用。这是会意字和 象形字、指事字的区别。 2.会意字的字义是组成偏旁的意义的会合,记录一个新词。这个条件可以把会意字和重复的象形字区别开来。如 “淼”是“渺”的本字,会意,而“沝”只是“水”的重复,是“水”的异体,不记录新词。(参见杨五铭《文字学》,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6 年 10 月第 1 版,第 69 页)按:“沝”是记录方言词“水”的字,《说文·沝部》:“沝,二水也。 阙。”《集韵》在上声旨韵,之诔切,“闽人谓水曰沝”。今福州话“水”读[tsui┫],与“之诔切”相符。(参见陈 泽平《福州方言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8 年 2 月第 1 版,第 99 页) 会意字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从会意字产生的时间先后来分,可以分为比形会意和比意会意。比形会意是通过构字偏旁的形象来会意的,比意 会意是通过构字偏旁独立成字时的字义来会意的。如“启”甲骨文作 ,用“又(手)”开“户”,是比形会意。“歪”, 以“不”“正”二字之文字意义来会意,是比意会意。一般来说,比形会意产生的时间比较早,晚出的会意字一般都是 比意会意。 2.从构成会意字之偏旁的相同与否来分类,可分为同体会意和异体会意。如“林”是同体会意,“相”是异体会意。 同体会意亦称“同文会意”,异体会意亦称“异文会意”。从数量上说,同体会意要比异体会意要少。 会意字的数量较之象形、指事要多得多。因为会意这种造字法可以济象形、指事之不足,一些比较复杂的动作、抽 象的名词如“爨”、“寒”等也都可以通过会意的方法来造字。下面我们以第二种分类的角度来举一些会意字的例 子……。 陆 形声字(上) 一、形声字的定义和特点 许慎《说文解字·叙》:“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玉裁注:“事兼指事之事,象形之物,言 物亦事也。名即‘古曰名今曰字’之名。譬者,谕也,谕者,告也。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 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用通俗的话来说,形声字就是由形符和声符构成的合体字, 其形符是用与这个字所代表的词的意义相同或相类的字符来充当,其声符是用与这个字所代表的词的读音相同或相近的 字符来充当。比如“江”、“河”是水一类的事物,所以用“水”作它们的形符;“江”、“河”的读音如“工”、“可”, 所以就用“工”、“可”作它们的声符。当然这里的读音指的是造字时代的读音。“江”在上古属见母东部,“工”在 上古也属见母东部,二者同音,故“工”可作“江”的声符(闽方言保留古音,“江”、“工”二者在闽方言中至今尚 为同音字,可帮助我们验证之)。“河”在上古属匣母歌部,“可”在上古属溪母歌部,二者音近,故“可”作“河” 的声符。由于形声字的声符与字音相同或相近,所以形声字又叫“谐声字”。 由上可见,形声字的特点是: 1.它是合体字,这一点与会意字相同,与象形字、指事字相异。 2.它由形符和声符构成,形符表示意义类别,声符表示读音。有形符,说明形声字不单纯是表音字;有声符,说 明形声字具有表音的优越性,这是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都没有的,是形声字的独特之处。 二、形声字的优点 形声字的特点决定了形声字的优点。形声字的优点可以通过比较看出来。首先,我们把形声字与象形字、指事字和 会意字进行比较,可以看出,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都没有表音符号,形声字则有表音的声符,这使得字形与它所代 表的词在读音上能够联系起来,不仅见形而知义,而且见形而知音,大大缩小了字形与它所代表的词在读音上的矛盾, 这说明汉字在记录汉语时已经走上了音义兼表的路子。也就是说,形声字与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相比较,形声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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