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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会上明确宣布“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避孕药品与器具的供应,不要从商业问题上 着眼,这是个人民需要、带政策性的问题。【4(9》 在中央的催促下,1955年2月,卫生部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检讨了过去草率反对节育的态度,提出 “对于人工流产、绝育与一般的节育应分别处理。节育应该一律不加限制,并应适当地加以提倡,给予 指导。人工流产或绝育应加以限制。溺婴则应禁止。”山同年3月,中央对报告作了批示:“节制生育 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 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到(5翌年9月,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 划的建议的报告冲,重申了“提倡节制生育”的方针,并要求卫生部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采取有效的措 施进行适当的宣传。田”同年公布的《1956一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把计划生育的政策扩展到广 大农村,“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 女”11957年2月,刘少奇、邓小平分别发表关于节育人口问题的谈话。刘少奇说:“避孕问题我们要 无所顾虑地搞。”邓小平说:“节育问题,不是个小问题,这涉及我国人民长远生活的改善问题。现在我 国每年净增人口1500万,长期下去,就没有办法改善生活了。”并要求相关部门行动起来,想尽一切办法 实行节育。(”同一时期,毛泽东也强调“要提倡生育,要有计划地节育”,更进一步强化了节制生育的 社会舆论环境。 在此背景下,1957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给国务院《关于职工施行人工流产或结扎输卵管、输 精管须要休息期间的工资和所需的手术医药费是否从劳动保险金给予照顾的指示冲,提议因节育施 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的职工按劳保条例给予经济照顾。国务院同年10月12日发出的《关于职工绝 育、因病施行人工流产的医药费和休息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子以了确认.(这说明节制生育 的人口政策在这一时期大方向已经确定。 二 在毛泽东提出的“双百”方针的鼓励下,一批著名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医学家和民主党派人士在 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及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要重视人口问题,控制人口增 长、实行计划生育的发言,随后这些发言又陆续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等重要报刊 上。《文汇报编辑部于1957年3月30日还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我国今天人口是过剩了、宣传 节制生育是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抵触、是否违反我们的传统习惯、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究竞 应该怎样估价、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途径是什么”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发言中,华东师范大学教 授胡焕庸认为我国人口增加率超过各国,只有减少出生才能有计划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海第一医学 院教授许世谨认为人口增加过速会拖迟经济发展: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穆生认为人口增长与生产发 展不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需要节制生育。 在“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从家庭幸福、母亲和儿童健康的角度提出实行计划生育的好 处。王历耕等人认为:“有一些青年同志不考虑自己的身体、工作、学习及经济方面的可能情况而有急 于早婚的倾向:已婚的夫妇,由于生育没有节制、没有计划,有的连续生育,子女众多,这是不好的。这不 但给母亲婴儿产生健康上的问题也引起了家庭生活上、子女教育上以至父母的工作学习上一系列的困 难。因此,从家庭幸福、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来看,提倡在合理的年龄结婚和实行计划生育都是很必要 的。”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生物学部委员钟惠澜认为,早婚无论从生理方面、临床方面、事业前途方 面或后一代的健康福利方面都是有害的,结婚年龄应以25岁至30岁左右为宜。全国人大常委、中国 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林巧稚等人在会上说:避孕是实现计划生育一项重要而具体的措施,避孕不仅不会 影响夫妇或母子的健康,而且是有益于母子健康的:生育的间隔适当,母亲的身体健康是使胎婴儿正常 发育成长的重要条件.【) 有委员和代表从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角度提出了要控制人口,实行有节制生育的主张。全 国政协委员邓季惺提出了控制人口的四点建议:(一建议明年普选时再作一次普查,订正人口数字,找 113 ?1994-2015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hki.net谈会上明确宣布 “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 ”;避孕药品与器具的供应 ,不要从商业问题上 着眼, 这是个人民需要 、带政策性的问题。 [ 4] (P149) 在中央的催促下 , 1955年 2月 , 卫生部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检讨了过去草率反对节育的态度, 提出 “对于人工流产、绝育与一般的节育应分别处理。节育应该一律不加限制, 并应适当地加以提倡, 给予 指导。人工流产或绝育应加以限制。溺婴则应禁止 。” [ 1] (P2)同年 3月 ,中央对报告作了批示:“节制生育 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 。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 ,为了国家 、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 益 ,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 。” [ 3] (P115)翌年 9月, 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 划的建议的报告 》中, 重申了“提倡节制生育”的方针 ,并要求卫生部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采取有效的措 施进行适当的宣传。 [ 1] (P11)同年公布的《1956 -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把计划生育的政策扩展到广 大农村 , “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 ,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 ,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 女 ”。 [ 5] 1957年 2月 ,刘少奇 、邓小平分别发表关于节育人口问题的谈话。刘少奇说 :“避孕问题, 我们要 无所顾虑地搞。”邓小平说 :“节育问题, 不是个小问题, 这涉及我国人民长远生活的改善问题。现在我 国每年净增人口 1500万, 长期下去 ,就没有办法改善生活了 。”并要求相关部门行动起来, 想尽一切办法 实行节育。 [ 6] (P13)同一时期 ,毛泽东也强调 “要提倡生育, 要有计划地节育”, 更进一步强化了节制生育的 社会舆论环境。 在此背景下 , 1957年 5月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给国务院《关于职工施行人工流产或结扎输卵管、输 精管须要休息期间的工资和所需的手术医药费是否从劳动保险金给予照顾的指示 》中 , 提议因节育施 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的职工按劳保条例给予经济照顾。国务院同年 10月 12日发出的《关于职工绝 育 、因病施行人工流产的医药费和休息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予以了确认 。 [ 1] (P60)这说明节制生育 的人口政策在这一时期大方向已经确定。 二 在毛泽东提出的 “双百 ”方针的鼓励下 ,一批著名的社会学家 、经济学家 、医学家和民主党派人士在 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及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要重视人口问题, 控制人口增 长 、实行计划生育的发言, 随后这些发言又陆续刊登在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文汇报》等重要报刊 上 。 《文汇报 》编辑部于 1957年 3月 30日还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 “我国今天人口是过剩了 、宣传 节制生育是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抵触 、是否违反我们的传统习惯、对马尔萨斯 `人口论' 究竟 应该怎样估价、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途径是什么”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发言中, 华东师范大学教 授胡焕庸认为我国人口增加率超过各国, 只有减少出生才能有计划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海第一医学 院教授许世谨认为人口增加过速会拖迟经济发展;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穆生认为人口增长与生产发 展不相适应 ,要从实际出发需要节制生育 。 在 “两会 ”上 ,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从家庭幸福 、母亲和儿童健康的角度提出实行计划生育的好 处 。王历耕等人认为 :“有一些青年同志不考虑自己的身体、工作、学习及经济方面的可能情况而有急 于早婚的倾向;已婚的夫妇 ,由于生育没有节制 、没有计划,有的连续生育,子女众多, 这是不好的 。这不 但给母亲婴儿产生健康上的问题,也引起了家庭生活上 、子女教育上以至父母的工作学习上一系列的困 难 。因此,从家庭幸福 、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来看, 提倡在合理的年龄结婚和实行计划生育都是很必要 的 。” [ 7]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生物学部委员钟惠澜认为, 早婚无论从生理方面、临床方面 、事业前途方 面或后一代的健康福利方面都是有害的, 结婚年龄应以 25岁至 30岁左右为宜 。 [ 8]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 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林巧稚等人在会上说 :避孕是实现计划生育一项重要而具体的措施, 避孕不仅不会 影响夫妇或母子的健康,而且是有益于母子健康的 ;生育的间隔适当, 母亲的身体健康是使胎婴儿正常 发育成长的重要条件 。 [ 9] 有委员和代表从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角度提出了要控制人口, 实行有节制生育的主张。全 国政协委员邓季惺提出了控制人口的四点建议 :(一 )建议明年普选时再作一次普查, 订正人口数字, 找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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