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房产经营公司等诉盛名公司侵犯建筑 物区分共所有权案 案情介绍: 2001年,原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房产经营公司及19户 居民,起诉所住商住楼的底层所有人被告盛名公司。案情 是盛名公司报市建委和规划部门批准,将地面部分下挖准 备增建夹层;不过,此举获得过市安全鉴定处鉴定,认为 增建工程符合安全标准。原告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诉请盛 名公司恢复原状。该案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请。但是, 二审认为盛名公司所增建夹层系原共有区域,原告等按其 专有部分比例享有共有权,盛名公司未经共有人同意,擅 自开发共有部分地下空间,构成侵权,改判支持原告诉请南京鼓楼房产经营公司等诉盛名公司侵犯建筑 物区分共所有权案 • 案情介绍: 2001年,原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房产经营公司及19户 居民,起诉所住商住楼的底层所有人被告盛名公司。案情 是盛名公司报市建委和规划部门批准,将地面部分下挖准 备增建夹层;不过,此举获得过市安全鉴定处鉴定,认为 增建工程符合安全标准。原告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诉请盛 名公司恢复原状。该案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请。但是, 二审认为盛名公司所增建夹层系原共有区域,原告等按其 专有部分比例享有共有权,盛名公司未经共有人同意,擅 自开发共有部分地下空间,构成侵权,改判支持原告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