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法必须作的体系决定 当宪法要求经济体制从垂直的计划型体制改变为 水平的市场型体制后,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不仅 必须配合改变其行为,从行政的上下服从转为以 供需价格为依归的市场取向’而且国家也必须开 放市场让更多生产和分配者投入,资源的配置同 样也必须从多元所有制的承认出发,通过市场上 的自由交换而完成重分配。所有这些宪法的诫命, 在1999年第三次修正宣示「依法治国」(第5条 第1款)以后,都具体化为民事立法的压力民事立法必须作的体系决定 ◼ 当宪法要求经济体制从垂直的计划型体制改变为 水平的市场型体制后,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不仅 必须配合改变其行为,从行政的上下服从转为以 供需价格为依归的市场取向,而且国家也必须开 放市场让更多生产和分配者投入,资源的配置同 样也必须从多元所有制的承认出发,通过市场上 的自由交换而完成重分配。所有这些宪法的诫命, 在1999年第三次修正宣示「依法治国」(第5条 第1款)以后,都具体化为民事立法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