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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二)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1、自然属性的限制 法人—组织 不得享有 自然人一有机体——基于“血肉之躯”享有的权利 2、法律法规的限制 法律、法规禁止法人享有、承担某些权利、义务 3、法人目的的限制法人一一为特定目的而存在 限制权利,义务的享有,承担 讨论:法人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差别 享有时间不同? 享有范围不同? 平等性上不同?(二)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1、自然属性的限制 2、法律法规的限制 3、法人目的的限制 法 人——组 织 自然人——有机体 基于“血肉之躯”享有的权利 不得享有 法律、法规禁止法人享有、承担某些权利、义务 法人——为特定目的而存在 限制权利、义务的享有、承担 讨论:法人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差别 • 享有时间不同? • 享有范围不同? • 平等性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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