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章法人 目录 第一节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 第五节法人的成立、变更与终止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章 法人 目 录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与终止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承担民事权利 与义务的组织。 事实存在 法律存在 组织 法人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法人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3、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4、法人是最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法人: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承担民事权利 与义务的组织。 组织 ———— 法人 事实存在 ———— 法律存在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3、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4、法人是最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甲 甲的财产 组织(团体) 乙的财产 丁 丙 丙的财产小 债权人戊 物质基础 法人出资人无须承担 补充清偿责任 债务人丁 破产 “有限责任” 法人: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
组织(团体) 甲 乙 丙 丁 甲的财产 乙的财产 丙的财产 债权人戊 债务人丁 物质基础 破 产 法人出资人无须承担 补充清偿责任 “有 限 责 任” 法人: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法人的本质 甲 (一)法人否认说 1、无主财产说 组x(团体 2、受益者主体说 3、管理者主体说 丙 二)法人拟制说 甲 德】萨维尼 个人主义 组织(团体) 乙 价值主体与工具主体 丙 法律技术的产物” 甲乙丙的工具
二、法人的本质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一)法人否认说 组织(团体) 甲 乙 丙 1、无主财产说 2、受益者主体说 3、管理者主体说 (二)法人拟制说 组织(团体) 甲 乙 丙 丁 “法律技术的产物” 甲乙丙的工具 • 【德】萨维尼 • 个人主义 • 价值主体与工具主体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三)法人实在说 甲 1、有机体说—与人类比 2、组织体说—独立于人 组织(团体) 【德】基尔克 团体主义 丙 双重价值主体 “本来就是 、法人制度的产生与社会地位作用 法律上的人” (一)法人制度的产生 法律不过是确认之, 1、罗马法:团体观念的萌芽 而不是创造之 2、从个体到合伙 有限责任的萌芽 3、从合伙到公司 股份制与有限责任 法人制度与有限责任
(三)法人实在说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组织(团体) 甲 乙 丙 丁 “本来就是一个 法律上的人” 法律不过是确认之, 而不是创造之 • 【德】基尔克 • 团体主义 • 双重价值主体 1、有机体说——与人类比 2、组织体说——独立于人 三、法人制度的产生与社会地位作用 1、罗马法:团体观念的萌芽 2、从个体到合伙 3、从合伙到公司 • 有限责任的萌芽 • 股份制与有限责任 • 法人制度与有限责任 (一)法人制度的产生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二)法人制度的社会意义 董事、监视 甲 股 债权人 组织(法人) 乙\权 丁 物质基础 巨额资金 丙众多股东 立流通 1、融通资金 2、风险控制 “防火墙 3、专家经营 资本证券化、资本市场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二)法人制度的社会意义 1、融通资金 债权人 物质基础 “防火墙” 2、风险控制 董事、监视 3、专家经营 组织(法人) 甲 乙 丙 ( 众 多 股 东 ) 丁 巨额资金 股 权 独立流通 4、资本证券化、资本市场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法人的分类 传统民法关于法人的分类 (一)公法人、私法人 公法人:依据公法设立,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私法人:依据私法设立,以个人利益为目的 (二)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以成员的集合为基础 财团法人: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 社团法人 捐赠者捐赠 财团法人 (目的) (手段 成_出 捐赠目的 实现财产目的 员 财产 财产 管理人 为成员利益服务 (手段)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一、传统民法关于法人的分类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一)公法人、私法人 公法人:依据公法设立,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私法人:依据私法设立,以个人利益为目的 (二)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以成员的集合为基础 财团法人: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 社团法人 成 员 出资 财 产 为成员利益服务 (目的) (手段) 捐赠者捐赠 财 产 捐赠目的 管理人 实现财产目的 (手段) 财团法人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中间法人 营利法人:以营利为目的 公益法人: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中间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四)本国法人、外国法人 本国法人:依据本国法律设立,具有本国国籍 外国法人:依据外国法律设立,不具有本国国籍 《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分类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 )机关法人—具有公权行使职能 )事业单位法人—公益目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等 (四)社会团体法人—一为特定目的,自愿组成 讨论:我国法人的科学分类
(三)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中间法人 二、《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分类 (一)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营利法人:以营利为目的 (四)本国法人、外国法人 (二)机关法人——具有公权行使职能 (三)事业单位法人——公益目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等 (四)社会团体法人——为特定目的,自愿组成 公益法人: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中间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本国法人:依据本国法律设立,具有本国国籍 外国法人:依据外国法律设立,不具有本国国籍 讨论:我国法人的科学分类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概念法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 甲甲的权利能力—甲的权利、义务、责任 组织(团体)乙〖的权利能力 乙的权利、义务、责任 丁 丁的权利能力丙丙的权利能力 丙的权利、义务、责任 彼此独立 丁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概念 法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 组织(团体) 丁 甲 乙 丙 甲的权利能力 乙的权利能力 丙的权利能力 丁的权利能力 甲的权利、义务、责任 乙的权利、义务、责任 丙的权利、义务、责任 丁的权利、义务、责任 彼此独立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二)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1、自然属性的限制 法人—组织 不得享有 自然人一有机体——基于“血肉之躯”享有的权利 2、法律法规的限制 法律、法规禁止法人享有、承担某些权利、义务 3、法人目的的限制法人一一为特定目的而存在 限制权利,义务的享有,承担 讨论:法人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差别 享有时间不同? 享有范围不同? 平等性上不同?
(二)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1、自然属性的限制 2、法律法规的限制 3、法人目的的限制 法 人——组 织 自然人——有机体 基于“血肉之躯”享有的权利 不得享有 法律、法规禁止法人享有、承担某些权利、义务 法人——为特定目的而存在 限制权利、义务的享有、承担 讨论:法人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差别 • 享有时间不同? • 享有范围不同? • 平等性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