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同时突出片区产业、 生态、交通、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特点。 2.16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0: (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 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⑤)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 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 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2.17分区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 第四节控制性详细规划 2.18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修建性详细规划 2.19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技术深度应该能够指导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 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规定。 2.20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镇规划 第一节总体规划 2.21在编制镇总体规划前可根据审批部门意见制定镇总体规划编制报告。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报告应当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编制镇总体规划。® 2.22镇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④: (1)论证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发展目标: (2)原则确定镇域镇村体系的结构和布局: (3)原则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总体布局,选择城镇发展用地,提出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2.23镇总体规划由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中心区规划组成。 2.24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镇域镇村体系: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提出镇的发展战 略和发展目标,确定镇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划定镇域空间管制分区,确定空间管制要求:确 定镇区性质、职能、规模和规划区范围: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 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确定镇域 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和防灾减灾防疫系 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39条。 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40条。 ③依据《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第12、15条整理制定。 ④《城市规划原理》第304页。 ⑤《城市规划原理》第304页。 44 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同时突出片区产业、 生态、交通、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特点。 2.16 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 : (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 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5)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 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 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2.17 分区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② 第四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 2.18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修建性详细规划 2.19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技术深度应该能够指导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 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规定。 2.20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镇规划 第一节 总体规划 2.21 在编制镇总体规划前可根据审批部门意见制定镇总体规划编制报告。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报告应当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编制镇总体规划。③ 2.22 镇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④ : (1)论证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发展目标; (2)原则确定镇域镇村体系的结构和布局; (3)原则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总体布局,选择城镇发展用地,提出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2.23 镇总体规划由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中心区规划组成。 2.24 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⑤ : (1)镇域镇村体系: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提出镇的发展战 略和发展目标,确定镇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划定镇域空间管制分区,确定空间管制要求;确 定镇区性质、职能、规模和规划区范围;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 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确定镇域 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和防灾减灾防疫系 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 39 条。 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 40 条。 ③ 依据《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第 12、15 条整理制定。 ④《城市规划原理》第 304 页。 ⑤《城市规划原理》第 30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