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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合作运动中,中农都是有贡献的,今后仍然能够在杜 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起积极的作用。为了 巩固地团结中农,必须在一切农村工作中坚持说服教育 和自愿的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作风,必须坚持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以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 作社作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形式;在土地和劳力的 分红比例上,在耕畜、大农具统一使用和逐步公有化的办 法上,在不使贫农吃亏和有利于生产的原则下,要切实注 意照顾中农利益的原则,任柯脱离中农群众的倾向,都是 危险的和错误的。 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说,是农村中最后的一个剥削 阶级。我国的富农在土地改革、互助合作运动和统购统 销中已经受到了削弱和限制,从经济方面来看,一般地说 富农不是上升而是下降的。所以,在我国可以用限制富 农经济发展的办法,逐步消灭富农经济。但是,这决不是 说,我们可以对富农放松警惕、放弃斗争。无数事实证明 富农是不会轻易放弃剥削的。只要这个阶级还存在,他 们就会极力用来破坏社会主义的改造事业,腐蚀农村干 部,挑拨农民的团结。有少数农村干部放松了警惕、丧失 了立场,已经受富农引诱腐化堕落、帮助富农为非作 有。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富农破坏的严重性,百倍地提高 警惕,吸取教训。对于有破坏行为的富农分子,必须依法 给以惩罚。在一九五七年以前,一般地不应该吸收富农 参加农村互助合作的组织。限制和消灭富农剥削是社会 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抗拒的,但是,只要富农规规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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