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服务业:其明确提出在1957年,英国经济 学家克拉克在其《经济进步的条件》把 产业分为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剩余 定义法”) 产业是具有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 集合,是中观经济 我国关于产业(行业)的划分:第一产 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服务业:其明确提出在1957年,英国经济 学家克拉克在其《经济进步的条件》把 产业分为工业、农业和服务业 (“剩余 定义法”) 产业是具有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 集合,是中观经济 我国关于产业(行业)的划分:第一产 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