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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性质 ■是依法成立的本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专 门调解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不具备 法人资格,没有国家的公权力。 工作经费由单位承担。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性质 ◼ 是依法成立的本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专 门调解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不具备 法人资格,没有国家的公权力。 ◼ 工作经费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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