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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2-11.1.8规定设计的横向加劲肋和对角 当用来抵抗垂直于翼缘的压力时,横向加劲肋应 加劲肋也应符合1190的规定。按照113116规与受荷翼缘相焊以发挥加劲助连接部分的强度,当集 副定设计的双板也应符合110的规定 中压力作用于翼缘时,横向加劲肋应支承或焊于受荷 11.12翼缘局部受弯 翼缘以承担传给加劲肋的力。横向加劲肋与腹板间的 本节规定适用于单集中拉力作用和双集中力中的连接焊缝应有足够的强度,以将加劲肋中的不平衡力 三拉力部分 传到腹板,且应遵循11.1.9的规定 双板的设置规定见11.1.10 当翼缘的要求强度大于φRn时,在贯穿翼缘的集 中拉力作用中心附近,应设置一对高度不小于1/2腹 11.14腹板局部屈曲 板高度的横向加劲肋。φ=0.90 本节规定适用于单集中压力作用和双集中力的压 Rn=6252F (11-1-1)力作用部分 当腹板的要求强度大于φRn时,在集中压力作用 Fy翼缘的指定最小屈服应力,ksi; 处应设置一于或一对横向加劲肋,或一于双板,其高 r—受荷翼缘的厚度 度应不小于12的腹板高度。φ=0.75,Rn按义列方法 若作用在构件翼缘的荷载作用长度小于0.15b(b计算: 为构件翼缘宽度),则不必校核公式11-1 a)当集中压力作用处距构件端部大于或等于d2 当集中力作用处距构件端部小于10时,Rn应折时 减50% (11-1-4) 设置横向加劲肋时,横向加劲肋应与受荷翼缘相 Rn=1351+3(0 以发挥加劲肋焊接部分的强度,横向加劲肋与腹板 b)当集中压力作用处距构件端部小于d/2时 间的连接焊缝应有足够的强度,以将加劲肋中的不平当N/d≤0.2时 衡力传到腹板,且应遵循11.1.9的规定 Rn=6821+3()-)151 (11-1-5a 11.13腹板局部屈服 本节规定适用于单集中力作用和双集中力作用时当N/d>02时 的任一于力 Rn=682+(4-02 (11-1-5b) 当腹板在角焊缝焊脚处的要求强度大于φRn时 在集中拉力或压力处应设置一对高度不小于1/2腹板式(114)和(11-1-5)中 高度的横向加劲肋或双板。φ=1.0,Rn按义列方 d—构件的总高度,英寸 翼缘厚度,英寸 a)当集中力作用处距构件端部大于构件高度d时 设置横向加劲肋时,横向加劲肋应与受荷翼缘相 R=(5k+N)F (11-1-2)焊以发挥加劲肋焊接部分的强度,橫向加劲肋与腹板 b)当集中力作用处距构件端部小于或等于构件间的连接焊缝应有足够的强度,以将加劲肋中的不平 高度d时 衡力传到腹板,且应遵循11.1.9的规定。 R,=(2. 5k + N)Fwt (11-1-3) 双板的设置规定见11.1.10。 式(11-1-2和(11-1-3)中 11.15腹板侧向屈曲 56 Fw腹板的指定最小屈服应力,ksi 本节规定适用于单集中压力作用下的构件,且在 N—支承长度(对于梁端反力不小于k),in 集中力作用处,受压翼缘和受拉翼缘间的相对侧向位 从翼缘外表面到腹板角焊缝焊脚的距离, 移不受限制。 t。—腹板厚度,in 腹板的设计强度为中Rn,式中 中=0.85 当集中拉力垂直作用于翼缘时,横向加劲肋应焊 Rn按下列方法计算 到受荷翼缘以发挥加劲肋连接部分的强度 Introduction to Load and Resistance Factor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 (V) 2 01995-2005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id. All rights reserved.© 1995-2005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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