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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所致。或非因自己主观方面的原因而处于无意思状态中或处于精神错乱而不能自由决定意 志状态中致人损害的,行为人仅负公平责任 第五节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住所的概念与确定标准 (一)概念 自然人住所是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 (二)确定标准 形式主义:罗马法,财神和主要财富所在地 实质主义:基于生活的实质关系 又分为: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 主观说强调意思因素,认为有长期居住意思的地方就是住所:法国、日本及英美等 客观说强调事实因素,认为长期居住地就是住所,德国和前苏联 折中说把意思因素和事实因素结合起来,认为以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某一处所为住 所。瑞士 我国客观说。《通则》第15条、《意见》第9条 自然人住所的种类 意定住所,又称任意住所,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的住所。 法定住所,是指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而是由法律规定的住所。一般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父母的住所为住所:受监护的未成 年人以监护人住所为住所; (2)雇工的住所: (3)妻与赘夫的住所。 拟制住所,是指法律在特殊情况下把居所视为住所。如我国。 三、自然人住所的设定 (一)自然人住所的设定的原则 是唯一住所原则。有单一说(瑞士、台湾地区、大陆)和复述说(德国)。 是有限制的自由主义原则。当事人意思和国家强制。 (二)住所设定行为的性质 住所的设定,一般是当事人意愿的结果。但因住所的法律效力,不因当事人意愿与否 当然发生效力,因而它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但与一般的实施行为不一样,须 有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 (三)住所的变更 是指废止现有住所同时设定新的住所。我国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 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为住所:二是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到另一定经常居住并取得 新的户籍的情形。 四、自然人住所的法律效力 有利于确定自然人的民事主体状态,对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如认定失踪。 2.有利于确定合同履行地核民事责任承担地。如何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 给付的一方的住所地履行,其他标的物(除建筑物外)在履行义务一方住所地履行 3.有利于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或管辖法院),我国民诉法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情况可 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4.有利于确定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场所。如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的 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以自然人的死亡最后住所地为准失所致。或非因自己主观方面的原因而处于无意思状态中或处于精神错乱而不能自由决定意 志状态中致人损害的,行为人仅负公平责任。 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自然人住所的概念与确定标准 (一)概念 自然人住所是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 (二)确定标准 形式主义:罗马法,财神和主要财富所在地 实质主义:基于生活的实质关系。 又分为: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 主观说强调意思因素,认为有长期居住意思的地方就是住所;法国、日本及英美等 客观说强调事实因素,认为长期居住地就是住所,德国和前苏联 折中说把意思因素和事实因素结合起来,认为以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某一处所为住 所。瑞士。 我国客观说。《通则》第 15 条、《意见》第 9 条。 二、自然人住所的种类 意定住所,又称任意住所,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的住所。 法定住所,是指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而是由法律规定的住所。一般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父母的住所 为住所;受监护的未成 年人以监护人住所为住所; (2)雇工的住所; (3)妻与赘夫的住所。 拟制住所,是指法律在特殊情况下把居所视为住所。如我国。 三、自然人住所的设定 (一)自然人住所的设定的原则 一是唯一住所原则。有单一说(瑞士、台湾地区、大陆)和复述说(德国)。 二是有限制的自由主义原则。当事人意思和国家强制。 (二)住所设定行为的性质 住所的设定,一般是当事人意愿的结果。但因住所的法律效力,不因当事人意愿与否 当然发生效力,因而它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但与一般的实施行为不一样,须 有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 (三)住所的变更 是指废止现有住所同时设定新的住所。我国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 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为住所;二是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到另一定经常居住并取得 新的户籍的情形。 四、自然人住所的法律效力 1. 有利于确定自然人的民事主体状态,对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如认定失踪。 2. 有利于确定合同履行地核民事责任承担地。如何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 给付的一方的住所地履行,其他标的物(除建筑物外)在履行义务一方住所地履行。 3. 有利于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或管辖法院),我国民诉法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情况可 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4. 有利于确定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场所。如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的 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以自然人的死亡最后住所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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