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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数据大相径庭,故未必能反映我国就业的真实状况。例如:在复旦大学公布的《2006 年中国非正规就业发展报告》中,2003年我国狭义非正规就业总量约为4700万,约占城镇 就业人员总量的18%:而按李烨红文,1996年我国非正规就业者已经达到6026万人,占总 就业人数的285%,到2000年,非正规就业达到9690万人,这个数字远远高于个体私营从 业者数量,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455%,比1996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李烨红,2003) 刘学福等学者则提出,我国1998年约8000万人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2000年末达到9700 万,2004年末达到1.54亿人(刘学福等,2005) 为什么不同研究者提供的数据会如此悬殊呢?首先,以上数据没有交代统计口径。众所 周知,对于总量数据,只有统计口径相同才有直接的可比性。例如,同样对上海非正规就业 进行总量估算,将非正规就业仅界定为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得出的结果,与将非正规就业 界定为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和正规经济中的非正规就业之和得出的结果,两者差别是很大 的。所以,如果统计口径不同,只有将其交代清楚,而后我们才能通过仔细分析,对不同的 总量数据进行对比,或者对总量数据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而在统计口径不明的情况下,对 来自不同渠道的总量数据既不好对比,也无法对哪个数据更可信轻下断语。 非正规就业观察容易衡量难。但对非正规就业进行测算,真正的困难并不是统计口径的 问题,而是“不可测度”的测度问题(冷熙亮等,2000。所谓“不可测度”的测度,是指 我们可以对非正规就业给出这样或那样的操作化定义,但是要按操作化定义直接取得数据却 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这样一来,尽管LO提出了劳动力调查法(高玲芬等,2005),还 有住户调查法(叶世芳,2001)、产业活动单位调查法(曹俊文,2003)等可供选择,但在未 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要用这些方法对非正规就业进行正面统计和全面调查实不可能。今 天非正规就业作为一个新概念已经在中国成功移植,但是它与非正规经济的天然联系(它有 不少地方处于法律法规的边缘地带),及其本质上的“非正规性”,都无不在提醒人们:非正 规就业是一个“复杂”的好事。笔者认为,由于非正规就业具有欠透明、流动性大、工作不 稳定等特点,所以估算的最佳方法不是直接测算而是间接测算。实际上,这也是有关统计制 度得以建立和实施而必须考虑最小财力投入所使然 比如,在非正规就业的统计中,小摊小贩的统计公认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上海市近年来 1%人口的抽样调查表明,从业人员对常住人口的占比是个相对固定的值,约为52.5%。这 样一来,通过深度分析,我们可以根据上海市统计年鉴给出的全市从业人员的数据,采用差 值法,给出上海市小摊小贩的估计量。即 上海市小摊小贩的估计量=上海市常住人口×525%一上海市从业人员人数 例如,上海市2007年常住人口为1858万,从业人员人数为909万,用上式可以估算上 海市2007年小摊小贩约为975-909=66万。上式之所以能够成立,关键是对统计口径做 了如下细致分析:上海市1%人口的抽样调查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包括了小摊小贩;而上海市 统计年鉴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却不包括小摊小贩。由此可见,根据目前的客观条件,要取得关 于我国非正规就业的一些有价值的估计量,就要立足现有统计成果,对现有统计数据进行深 22 这些数据大相径庭,故未必能反映我国就业的真实状况。例如:在复旦大学公布的《2006 年中国非正规就业发展报告》中,2003 年我国狭义非正规就业总量约为 4700 万,约占城镇 就业人员总量的 18%;而按李烨红文,1996 年我国非正规就业者已经达到 6026 万人,占总 就业人数的 28.5%,到 2000 年,非正规就业达到 9690 万人,这个数字远远高于个体私营从 业者数量,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 45.5%,比 1996 年提高了 17 个百分点(李烨红,2003); 刘学福等学者则提出,我国 1998 年约 8000 万人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2000 年末达到 9700 万,2004 年末达到 1.54 亿人(刘学福等,2005)。 为什么不同研究者提供的数据会如此悬殊呢?首先,以上数据没有交代统计口径。众所 周知,对于总量数据,只有统计口径相同才有直接的可比性。例如,同样对上海非正规就业 进行总量估算,将非正规就业仅界定为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得出的结果,与将非正规就业 界定为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和正规经济中的非正规就业之和得出的结果,两者差别是很大 的。所以,如果统计口径不同,只有将其交代清楚,而后我们才能通过仔细分析,对不同的 总量数据进行对比,或者对总量数据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而在统计口径不明的情况下,对 来自不同渠道的总量数据既不好对比,也无法对哪个数据更可信轻下断语。 非正规就业观察容易衡量难。但对非正规就业进行测算,真正的困难并不是统计口径的 问题,而是“不可测度”的测度问题(冷熙亮等,2000)。所谓“不可测度”的测度,是指 我们可以对非正规就业给出这样或那样的操作化定义,但是要按操作化定义直接取得数据却 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这样一来,尽管 ILO 提出了劳动力调查法(高玲芬等,2005),还 有住户调查法(叶世芳,2001)、产业活动单位调查法(曹俊文,2003)等可供选择,但在未 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要用这些方法对非正规就业进行正面统计和全面调查实不可能。今 天非正规就业作为一个新概念已经在中国成功移植,但是它与非正规经济的天然联系(它有 不少地方处于法律法规的边缘地带),及其本质上的“非正规性”,都无不在提醒人们:非正 规就业是一个“复杂”的好事。笔者认为,由于非正规就业具有欠透明、流动性大、工作不 稳定等特点,所以估算的最佳方法不是直接测算而是间接测算。实际上,这也是有关统计制 度得以建立和实施而必须考虑最小财力投入所使然。 比如,在非正规就业的统计中,小摊小贩的统计公认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上海市近年来 1%人口的抽样调查表明,从业人员对常住人口的占比是个相对固定的值,约为 52.5%。这 样一来,通过深度分析,我们可以根据上海市统计年鉴给出的全市从业人员的数据,采用差 值法,给出上海市小摊小贩的估计量。即 上海市小摊小贩的估计量 = 上海市常住人口×52.5% ― 上海市从业人员人数 例如,上海市 2007 年常住人口为 1858 万,从业人员人数为 909 万,用上式可以估算上 海市 2007 年小摊小贩约为 975―909 = 66 万。上式之所以能够成立,关键是对统计口径做 了如下细致分析:上海市 1%人口的抽样调查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包括了小摊小贩;而上海市 统计年鉴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却不包括小摊小贩。由此可见,根据目前的客观条件,要取得关 于我国非正规就业的一些有价值的估计量,就要立足现有统计成果,对现有统计数据进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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