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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评价。 4.3.14城市用地平衡urban1 anduse balance 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高速和综合平衡。 4.4城市总体布局 4.4.1城市结构urban structure 构成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时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4.4.2城市布局urban1 ayout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4.4.3城市形态urban morphology 城市整体和内部各组成部分在空间地域的分布状态。 4.4.4城市功能分区functional districts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 联系的有机整体。 4.4.5工业☒industrial district 城市中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4.4.6居住☒residential district 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 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4.4.7商业区commercial district 城市中市级或区级商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 4.48文教区institutes and colleges district 城市中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 4.4.9中心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CBD) 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附有购物、文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城市中综合 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区。 4.4.l0仓储区warehouse district 城市中为储藏城市生活或生产资料而比较集中布置仓库、储料棚或储存场地的独立地区或地段。 4.4.11综合区mixed--use district 城市中根据规划可以兼容多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区。 4.4.12风景区scenic zone 城市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以自然景物为主体,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 休息的地区。 4.4.13市中心civic center 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4.4.14副中心sub-civic center 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 4.5居住区规划 4.5.1居住区规划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 排。 4.5.2居住小区residential quarter 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经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 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区。 44 济评价。 4.3.14 城市用地平衡 urban landuse balance 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高速和综合平衡。 4.4 城市总体布局 4.4.1 城市结构 urban structure 构成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时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4.4.2 城市布局 urban layout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4.4.3 城市形态 urban morphology 城市整体和内部各组成部分在空间地域的分布状态。 4.4.4 城市功能分区 functional districts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 联系的有机整体。 4.4.5 工业区 industrial district 城市中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4.4.6 居住区 residential district 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 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4.4.7 商业区 commercial district 城市中市级或区级商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 4.4.8 文教区 institutes and colleges district 城市中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 4.4.9 中心商务区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CBD) 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附有购物、文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城市中综合 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区。 4.4.10 仓储区 warehouse district 城市中为储藏城市生活或生产资料而比较集中布置仓库、储料棚或储存场地的独立地区或地段。 4.4.11 综合区 mixed-use district 城市中根据规划可以兼容多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区。 4.4.12 风景区 scenic zone 城市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以自然景物为主体,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 休息的地区。 4.4.13 市中心 civic center 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4.4.14 副中心 sub-civic center 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 4.5 居住区规划 4.5.1 居住区规划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 排。 4.5.2 居住小区 residential quarter 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经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 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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