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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史》教学大纲 一、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 18121582 课程名称:广播电视史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适用专业:新闻学(全媒体试验区) 学时数: 32学时 学 分, 2 二、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广播电视史》 门以新闻传播类、广播电视专业等学生为教学对象、以世界和 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经验为教学内容的史论性课程。本课程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 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传 统文化和新闻传播理念,培养新时代新闻人才。本课程分“外国广播电视事业”和“中 国广播电视事业”两大部分。上篇从广播电视的科技进步、体制发展及未来趋势等方面 作了宏观阐述 并对主要国家的广播电视事业作了深入的梳理贯通。 下篇的中国广播电 视事业,则“以时为经,以事为纬”,融史料和论述于一体,对中国本土的广播电视 业发展状况构筑了完备的框架。 三、教学要求与教学方法 1.教学要求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会用前述 理论分析中外广播电视史的教学内容。 第二,认真阅读相关教材 第 、参考书,掌握每个章,节的要点和基本内容 高自 能力 善于思考,对每章线索脉络要清楚把握:及时学习,基本 识要牢固掌握,记忆准确。 第四,学习本课要具有一定的中外历史知识,对不足和欠缺的历史知识要尽快弥补才能 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2.教学方法 太课程是 门知识介绍性质的课程,因此教学方法上,采用教师专题讲授、分组讨论 学生讲解等方式相结合进行,把知识的传授和思维的启发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教学内容和要求 上编:外国广播电视事业 第一章广播电视的科技与事业 授课学 4 教学要求: 第一节广播电视科技的发明 1.了解无线电技术和声电转换技术的发明 2。了解光电转换技术和电视扫描技术的发明 .理解技术在媒介滨进中的作用 4。学习广播电视技术无线电爱好者、技术人员的探索精神 《广播电视史》教学大纲 一、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 18121582 课程名称:广播电视史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适用专业:新闻学(全媒体试验区) 学时数: 32 学时 学 分: 2 二、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广播电视史》是一门以新闻传播类、广播电视专业等学生为教学对象、以世界和 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经验为教学内容的史论性课程。本课程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 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传 统文化和新闻传播理念,培养新时代新闻人才。本课程分“外国广播电视事业”和“中 国广播电视事业”两大部分。上篇从广播电视的科技进步、体制发展及未来趋势等方面 作了宏观阐述,并对主要国家的广播电视事业作了深入的梳理贯通。下篇的中国广播电 视事业,则“以时为经,以事为纬”,融史料和论述于一体,对中国本土的广播电视事 业发展状况构筑了完备的框架。 三、教学要求与教学方法 1.教学要求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会用前述 理论分析中外广播电视史的教学内容。 第二,认真阅读相关教材、参考书,掌握每个章、节的要点和基本内容。 第三,努力提高自学能力,善于思考,对每章线索脉络要清楚把握;及时学习,基本知 识要牢固掌握,记忆准确。 第四,学习本课要具有一定的中外历史知识,对不足和欠缺的历史知识要尽快弥补才能 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2.教学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知识介绍性质的课程,因此教学方法上,采用教师专题讲授、分组讨论、 学生讲解等方式相结合进行,把知识的传授和思维的启发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教学内容和要求 上编:外国广播电视事业 第一章 广播电视的科技与事业 授课学时:4 教学要求: 第一节 广播电视科技的发明 1.了解无线电技术和声电转换技术的发明 2.了解光电转换技术和电视扫描技术的发明 3. 理解技术在媒介演进中的作用 4. 学习广播电视技术无线电爱好者、技术人员的探索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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