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其清查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一一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是 在年、季、月度终了后进行。 (2)不定期清查一一(也称临时清查)是指根据需要临时进行的 财产清查.一般是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会计资料财产物资的检查。 B: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变动。 C:企业兼并、破产、转移所有权。 D:发生自然灾害或贪污盗窃。 三、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是指对于财产的收入、付出、结余及在账簿上的记录有 两种不同的反映登记方法。 1、永续盘存制一根据会计凭证连续登记各项财产物资增加和减 少的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库存数。 公式:期初结存+本期增加额一本期减少额=期末结存。 这种盘存制度要求财产物资进出都有严格的手续,便于加强会计 监督。另外还能从账簿中及时反映财产物资的结存数,为企业掌握其 变动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2、实地盘存制一各项财产物资账薄只登记增加数不记减少数, 期末通过实物实地盘点确定期未余额,倒挤出本期减少数,据以登记 有关账簿。即“以存计耗”、“以存计销”。 公式:期初结存+本期增加额一期末实存=本期减少额3 2、按其清查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是 在年、季、月度终了后进行。 (2)不定期清查――(也称临时清查)是指根据需要临时进行的 财产清查. 一般是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 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会计资料财产物资的检查。 B: 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变动。 C: 企业兼并、破产、转移所有权。 D: 发生自然灾害或贪污盗窃。 三、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是指对于财产的收入、付出、结余及在账簿上的记录有 两种不同的反映登记方法。 1、永续盘存制——根据会计凭证连续登记各项财产物资增加和减 少的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库存数。 公式:期初结存 +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 期末结存。 这种盘存制度要求财产物资进出都有严格的手续,便于加强会计 监督。另外还能从账簿中及时反映财产物资的结存数,为企业掌握其 变动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2、实地盘存制——各项财产物资账簿只登记增加数不记减少数, 期末通过实物实地盘点确定期末余额,倒挤出本期减少数,据以登记 有关账簿。即“以存计耗”、“以存计销”。 公式:期初结存 + 本期增加额- 期末实存 = 本期减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