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张维迎 孙国华:同学们,大家好,受王利明教授的委托让我来主持这场讲座,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副院长张维迎教授,张教授演讲的题目是法律的经济分析问题。因为 我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我也想来听一听,结果王利明教授就给这个任务。张维迎教授是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而且是经济学界少壮派中的佼佼者,请到张维迎教授给大家讲 这个问题,不论是经济学界的同学,还是法学界的同学,我想都是很感兴趣的。经济和法律 的联系是相当紧密,马克思说过“君主也不能向经济发号施令”。虽然经济不是直接参与法 律,它是通过人的意志形态,通过人对价值的追求选择,但是最终还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所 以,研究这个问题结合现实来探索理论的创新,因为时代在前进,理论也必须是创新,否则 就没有生命力,吸取各方面有益的方法和主张,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我年龄己经很大了, 我也要学习,但是我只有跟在大家后面学一点,主要还是靠同学们来承担这些任务,把我们 国家的事业建设成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还有很多路程要走,如果没有观念和理论上的更新、制 度上的创新也是不可能的。下面,让我们用掌声欢迎张维迎教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 做演讲。(掌声)张维迎:谢谢孙老师的介绍,孙老师是我们法学界的泰斗,非常荣幸的由 孙老师来主持演讲。首先,我非常高兴来到人民大学作演讲。受王利明教授的邀请,在我们 人民大学建校65周年纪念之际我来做一场讲座。其实我有两个紧张,第一个紧张是来之前 紧张,因为我是一个经济学家,但是今天来到人大法学院,还要谈一些与法律有关的问题, 所以这个本身就有点紧张:第二是进门以后紧张,看到这么多同学站在那儿,害怕辜负大家 的期望,因为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人站着了,(笑)所以这个又使感到紧张。今天,我讲的 内容就是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问题,我们知道每一个人每天采取任何一种行动的时候都会带 来很多种后果,经济学家一般对这种后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做收益,一部分叫做成本, 特别对一部分收益的东西,对另一部分人是成本。所以,我们社会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怎 么分配这些活动的后果。这个分配一般在制度上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就是收获的分配,它 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很多产权制度是由宪法来定义的,特别像人自由的权利这一部分:第 二,我还没有给它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我认为它是辅助性的分配,就是在产权制度的基础 上怎么再分配或者事后进行补救式的分配来分配这些后果。我们怎么来分配这些后果,以什 么样的标准。经济学托蒙塞多把它界定为一个是效率,一个是公平,这是我们主要分配的标 准。我要讲的一点呢,就是很多人高估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效率与 公平是没有冲突的,很多的公正、社会正义是界定在效率的基础上。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就 能说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两个人买东西进行讨价还价,一个东西在我这值五十元,对你值 一百元,这时候我要卖给你这个东西多少的价格是公平的,大家说可能七十五元比较公平, 但是假如现在有十个人要买这个东西,每人都愿意付一百元,这个东西仍然是值五十元,多 少是公正的呢?大家可能会说一百元可能也是公正的。为什么?如果我们订七十五元,就面 临这七十五可以给对方:但是,给任何一个人就会使得另外几个人觉得不公正:但是如果订 到一百元,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拿走,大家都觉得是公正的。因为对他值一百元,他付了一百 元,所以这十个人得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是说很多情况下,我们对公正和社会公平 的概念实际上也是一个效率的概念。谈到效率,经济学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帕累托效率: 帕累托效率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在将近一百年前定义的这个概念。什么叫帕累托效率, 就是说,如果我们达到这样一种状态,除非有人受到损害,就不可能有任何人的处境得到改 善,这就达到帕累托效率。比如说我们现在坐的位置,我们要调整一下位置,我们没有办法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张维迎 孙国华:同学们,大家好,受王利明教授的委托让我来主持这场讲座,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副院长张维迎教授,张教授演讲的题目是法律的经济分析问题。因为 我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我也想来听一听,结果王利明教授就给这个任务。张维迎教授是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而且是经济学界少壮派中的佼佼者,请到张维迎教授给大家讲 这个问题,不论是经济学界的同学,还是法学界的同学,我想都是很感兴趣的。经济和法律 的联系是相当紧密,马克思说过“君主也不能向经济发号施令”。虽然经济不是直接参与法 律,它是通过人的意志形态,通过人对价值的追求选择,但是最终还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所 以,研究这个问题结合现实来探索理论的创新,因为时代在前进,理论也必须是创新,否则 就没有生命力,吸取各方面有益的方法和主张,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我年龄已经很大了, 我也要学习,但是我只有跟在大家后面学一点,主要还是靠同学们来承担这些任务,把我们 国家的事业建设成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还有很多路程要走,如果没有观念和理论上的更新、制 度上的创新也是不可能的。下面,让我们用掌声欢迎张维迎教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 做演讲。(掌声) 张维迎:谢谢孙老师的介绍,孙老师是我们法学界的泰斗,非常荣幸的由 孙老师来主持演讲。首先,我非常高兴来到人民大学作演讲。受王利明教授的邀请,在我们 人民大学建校 65 周年纪念之际我来做一场讲座。其实我有两个紧张,第一个紧张是来之前 紧张,因为我是一个经济学家,但是今天来到人大法学院,还要谈一些与法律有关的问题, 所以这个本身就有点紧张;第二是进门以后紧张,看到这么多同学站在那儿,害怕辜负大家 的期望,因为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人站着了,(笑)所以这个又使感到紧张。今天,我讲的 内容就是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问题,我们知道每一个人每天采取任何一种行动的时候都会带 来很多种后果,经济学家一般对这种后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做收益,一部分叫做成本, 特别对一部分收益的东西,对另一部分人是成本。所以,我们社会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怎 么分配这些活动的后果。这个分配一般在制度上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就是收获的分配,它 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很多产权制度是由宪法来定义的,特别像人自由的权利这一部分;第 二,我还没有给它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我认为它是辅助性的分配,就是在产权制度的基础 上怎么再分配或者事后进行补救式的分配来分配这些后果。我们怎么来分配这些后果,以什 么样的标准。经济学托蒙塞多把它界定为一个是效率,一个是公平,这是我们主要分配的标 准。我要讲的一点呢,就是很多人高估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效率与 公平是没有冲突的,很多的公正、社会正义是界定在效率的基础上。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就 能说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两个人买东西进行讨价还价,一个东西在我这值五十元,对你值 一百元,这时候我要卖给你这个东西多少的价格是公平的,大家说可能七十五元比较公平, 但是假如现在有十个人要买这个东西,每人都愿意付一百元,这个东西仍然是值五十元,多 少是公正的呢?大家可能会说一百元可能也是公正的。为什么?如果我们订七十五元,就面 临这七十五可以给对方;但是,给任何一个人就会使得另外几个人觉得不公正;但是如果订 到一百元,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拿走,大家都觉得是公正的。因为对他值一百元,他付了一百 元,所以这十个人得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是说很多情况下,我们对公正和社会公平 的概念实际上也是一个效率的概念。谈到效率,经济学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帕累托效率; 帕累托效率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在将近一百年前定义的这个概念。什么叫帕累托效率, 就是说,如果我们达到这样一种状态,除非有人受到损害,就不可能有任何人的处境得到改 善,这就达到帕累托效率。比如说我们现在坐的位置,我们要调整一下位置,我们没有办法
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