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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量的全国民田数,并没有包括屯田和宗蓓田:今以湖广明万历时民田816417顷余较之,可 知湖广民田占全国民田的比例为7%,正是当时湖广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又,95万顷约 6.33万平方公里.湖广土地总面积约为40万平方公里,可知当时湖广的是殖指数为16%,这 个数字是比较可信的,因为本世纪80年代初,两湖耕地约120万顷.垦殖指数也只20%。再从 人均耕地看,万历六年湖广民口数为4398875,以此数去除当时民田数,得人均拼地为18.。 亩,考虑到人口数的偏少,实际人均耕地应少于18亩,并没有超出一人所能耕种的极限耕地 因此,95万顷田亩是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明代末期湖广布政司的土地垦殖状况的。 三 前引何炳棕《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与评价》一书对中国历代尤其是宋元明清以来的载 籍土地数字作了详细探讨,其中不乏精辟见解和有益启迪,但也有一些观点尚可商榷。 比如何先生说,“万历初所谓的丈量对原来的田额并未发生多少影响,…都是相当尊敏 保持原额的观念,其目的在均税,在使田额不受亏损,而不是在素求耕地精确的亩数”,又说 “清代开国主要战役结束之后即以万历未丈量前的额田为原额”。这些说法都是不符合事实 的。从上述对湖广田额分析可知,万历初的丈量对原来的田额是发生了很大影响的。湖广万历 清丈田亩为95万顷,而清丈前额田仅22一24万余顷:不但湖广如此,其它各省万历时的清丈 结果与清丈前额田数也大不一样,如陕西清丈前田颜为472591顷,清丈结果为503579顷:几 东清丈前田额为266357顷,清丈结果为337569顷:山东清丈前田额为80773顷,清丈结果 为1166528顷像。这些事例显示,万历初的清丈是很有发效的,而湖厂在万历末加派辽饷时即 以清丈数为准,而不是按清丈前的田额,更足说明这点、因此,郑使这次丈量具有“均税”和“保 持原额”的目的在内,也不能排除“索求精确地”的目的在外,因为这次清丈的主要动机还是 要清查出大魇的隐游耕地。田赋是国家财政的支柱,万历伊始,国家财政入不敷出,要增加收 入,不得不从田赋上着眼,但每亩科赋有限,不可能在原来田额上加重科则,那样容易招致怨声 载道:而只能从清查额外田亩着手,按亩升科,这样就言正名顺了。不寻求比较精确的耕地数 字,不仅国家收入难以增加,就是“均税”也只是一句空话,也就更谈不上与这次清丈有直接关 联的“一条鞭法”的推行了,至于何先生谈到清初以“万历未丈量前的田额为原额”之说,在某些 省份可能如此,但湖广却不是这样,如前已述,湖广丈量前田额为20余万顷,但清初的“原额1 却为80余万顷:而且这80余万顷即是清丈的结果,前举安陆、黄陂、兴山等县及承天府清初的 “原额”都是万历丈量数,只是丈量时间有先后而已。 此外,何先生还谈到我国传统土地数字与实际耕地面积相比失之过低的原因,并认为主要 有折亩、免科、隐匿,这无疑是正确的,但还有可以补充者。如上分析,明末湖广额田为20余万 顷,而实际耕地却有90余万顷,实际耕地与额田之间的差距除折亩、免科、隐匿等因素外,还有 就是一般典籍所载都只是民田额数,而屯田、庄田及其它官田大皆不入其中,尤其是明代的宗 蒂禄田因不征国课,而是藩王自收租税,有时根本就不报部,虽然一些民田诡名投寄其下可利 “隐匿”,但严格说来,这主要还是一个田亩类型问题,因此,田亩登记的不完全也是我国传统土 地数字失之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上述数字都是各省抚按在万历十年前题报 —29-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mal F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丈量 的全 国 民 田 数 , 并 没有 包 括屯 田 和 宗藩 田 今以 湖广 明万 历 时 民 田 顷余较之 , 可 知湖广 民田占全 国 民田 的 比例为 , 正 是 当时湖广 人 口 占全 国人 口 的 比例 。 又 , 万 顷约 合 万平 方 公里 湖广 土地 总 面 积约 为 万 平方公 里 , 可 知 当 时湖 广 的垦殖 指数 为 , 这 个数字是 比较 可信的 , 因为本 世纪 年代初 , 两 湖耕地 约 万 顷 , 垦殖指数也 只 。 再从 人均 耕地看 , 万历六年湖广 民 口 数为 ① , 以此 数去除当时 民 田 数 , 得人均耕地为 亩 , 考虑 到 人 口 数 的偏少 , 实际 人均 耕地应少于 亩 , 并没有超 出一人所 能耕种 的极 限耕地 。 因此 , 万 顷 田 亩是 比较真实地反 映 了 明代末期湖广布政 司的土地垦殖状 况的 。 前 引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 的考释与评价 》一书对 中国历代尤其 是宋元 明清 以来 的载 籍土地数字作 了详细探讨 , 其 中不乏精辟 见解和有益 启迪 , 但也有一些观点 尚可商榷 。 比如 何先生说 , “ 万 历初所谓的丈量对原来 的 田额 并 未发 生多 少影 响 , … …都是相 当尊敬 保 持原额 的观 念 , 其 目的在均 税 , 在使 田 额 不受 亏 损 , 而 不 是在 索求 耕地精 确 的亩数 ” , 又 说 , “ 清代开 国主要战役结束之后 即 以 万 历未 丈量前 的额 田 为原额 ” ② 。 这 些说法都是不符 合事实 的 。 从上述对湖广 田 额分析可 知 , 万 历初的丈量对原 来的 田 额是发 生了很大 影 响的 。 湖广万历 清丈 田 亩为 万 顷 , 而 清丈 前额 田 仅 一 万余 顷 不但 湖广如 此 , 其它各 省万 历 时的清 丈 结 果 与清丈前额 田 数也大不一样 , 如 陕西清丈前 田额为 顷 , 清丈结果为 顷 广 东清丈前 田额 为 “ 顷 , 清丈结果为 顷 山东清丈 前 田额为 顷 , 清丈结果 为 顷 ③ 。 这些事例显示 , 万 历初 的清 丈是很有成 效的 , 而湖广在万历末 加派辽铜 时即 以清丈数为准 , 而不是 按清 丈前的 田 额 , 更足说 明这 点 。 因此 , 即使这 次 丈量具有 “ 均税 ”和 “ 保 持 原额 ”的 目的在 内 , 也 不能排 除 “ 索求精确耕地 ” 的 目的在外 , 因为这次 清 丈 的主要 动机还是 要 清查 出大量 的 隐漏 耕地 。 田 赋是 国家财政 的支 柱 , 万 历伊 始 , 国家财政 入 不敷 出 , 要增加 收 入 , 不得不从 田 赋上着 眼 , 但每亩科赋 有限 , 不可 能在原来 田额上 加重科则 , 那样容 易招致 怨声 载道 而 只能从清查 额外 田亩 着 手 , 按亩 升科 , 这 样 就 言正名顺 了 。 不寻 求 比较 精 确 的耕地 数 字 , 不仅国家 收人 难 以 增 加 , 就是 “ 均 税 ”也 只是一句 空 话 , 也就更 谈不上 与这次 清 丈有直接关 联 的 “ 一 条鞭法 ”的推行 了 。 至 于何先生谈到清初 以 “ 万 历未 丈量前的 田额为原额 ”之说 , 在某些 省份可能如此 , 但湖广却不是这样 , 如前 已述 , 湖广丈 量前 田额 为 余万 顷 , 但清初 的 “ 原额 ” 却为 余万 顷 而且这 余万 顷即是清丈的结 果 , 前举安陆 、 黄破 、 兴 山等县 及承天府清初的 “ 原额 ”都是万历丈量数 , 只是丈量 时 间有先后而 已 。 此外 , 何先生还谈到我国传统土 地数字与实际耕地 面积相 比失之过低 的原 因 , 并认为主要 有折亩 、 免科 、 隐匿 , 这无疑 是正确 的 。 但还有可以 补 充者 。 如上分析 , 明末湖广额 田为 余万 顷 , 而实际耕地 却有 余万 顷 , 实际 耕地 与额 田 之间的差距 除折亩 、 免科 、 隐匿等因素外 , 还有 就 是 一般 典籍所载都只是 民田 额 数 , 而 屯 田 、 庄 田及 其 它官 田 大 皆不入 其 中 , 尤其 是 明代的宗 藩禄 田 因不 征 国课 , 而是 藩王 自收租 税 , 有时根本就 不报部 , 虽然一 些 民 田 诡名投 寄其下可称 “ 隐匿 ” , 但严格 说来 , 这 主 要还是 一个 田亩类型 间题 。 因此 , 田 亩登记 的不完全也是我 国传统土 地数字失之过低 的一个重 要原 因 。 见《万 历会典 》卷 《户部 四 》 , 其实此 数即为《湖广总 志 》所 载 隆庆六年数 何炳棣 《中国 古今土 地数字 的考释与评价 》 第 “ 一“ 页 、 第 页 同 ①上 述数 字都是 各省抚按在万 历十年前题 报 ①②③ 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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