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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备的罗马法是不可能永远沉寂下去的,所谓“罗马法的黑 暗时期”,只是一个时间上等待的问题 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期,随着西欧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 的作用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以意大利为发源地,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 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尔后,罗马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因为在罗马 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 法国是接受罗马法最早的国家之一。自12世纪开始,便有大批法国学者到 意大利波伦那大学学习罗马法。一般来说,在12—-16世纪以前,法国对罗马 法的研究,深受意大利注释法学派的影响,也以注释、解读和重现学术上古代罗 马法经典的原貌为主旨,并成功地使《国法大全》广泛而精深的思想、原则、制 度以及内容等为法国人所认识和理解,奠定了近代法国民法学的历史基础。这 时期,法国还仿效意大利成立了不少大学,如巴黎大学、图卢兹大学、奥尔良大 学等。这些大学均设有法律系,并以罗马法为主课。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派在 法国崛起后,改变了这种情况,法国转而成为复兴罗马法的中心,对罗马法的研 究超过了意大利,并且由于人文主义法学派还注意将罗马法与现实社会存在的地 方习惯法同步进行研究,因此在实践上也积极推动了法国南、北两大法律区域对 罗马法的接受,使罗马法的影响进一步深入扩展。一般来说,法国南部为成文法 区,罗马法的影响较大,人文主义法学派的活动,使罗马法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加 强,适用范围更加深广。法国北部为习惯法区,日耳曼地方习惯法长期居于主导 地位,此时,经过人文主义法学派的努力,罗马法的理论、原则在这里得到了承 认和接受。不过,与南部地区不同,法国北部地区始终不直接承认罗马法的法律 效力,直至近代法律确立后才改变这种状况。 经过资产阶级革命洗礼的近代法国,也使人类民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如 果说古代中世纪的法学家们经过他们的努力使罗马法为人类民法的系统化法典 化铺垫了良好的历史基础,成为孕育《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摇篮,那么,近代法 国资产阶级则将这种努力直接变成了成功的果实。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 生,成为人类民法史上一位倍受瞩目的时代“骄子“,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传承罗 马法的一部辉煌的经典,也使法国成为大陆法系的创始国和重要代表。人们盛赞 法国人对世界法制的贡献,而法国人却真诚地坦言“我们毫不犹豫的宣称,就我 们的立法完善性而言,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罗马人。他们的知识使我们富有, 他们的法学格言使我们坚强。”[④] 《法国民法典》对罗马法的继承与借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典化传统的继承 值得指出,罗马法对西方同时代确立的两大法系一一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 发生了影响,只是影响的程度与形式不同。如果说,大陆法系体现了对罗马法从 内容到形式比较全面的继受,英美法则是“无形而继受其思想,非有形而输入其 制度”。因此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在于立法的传统风格 技术与体制不一。一个追求成文法与体系化的法典式,一个追求判例法与无章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备的罗马法是不可能永远沉寂下去的,所谓“罗马法的黑 暗时期”,只是一个时间上等待的问题。 11 世纪末至 12 世纪初期,随着西欧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 的作用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以意大利为发源地,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 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尔后,罗马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因为在罗马 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 [③] 法国是接受罗马法最早的国家之一。自 12 世纪开始,便有大批法国学者到 意大利波伦那大学学习罗马法。一般来说,在 12——16 世纪以前,法国对罗马 法的研究,深受意大利注释法学派的影响,也以注释、解读和重现学术上古代罗 马法经典的原貌为主旨,并成功地使《国法大全》广泛而精深的思想、原则、制 度以及内容等为法国人所认识和理解,奠定了近代法国民法学的历史基础。这一 时期,法国还仿效意大利成立了不少大学,如巴黎大学、图卢兹大学、奥尔良大 学等。这些大学均设有法律系,并以罗马法为主课。16 世纪人文主义法学派在 法国崛起后,改变了这种情况,法国转而成为复兴罗马法的中心,对罗马法的研 究超过了意大利,并且由于人文主义法学派还注意将罗马法与现实社会存在的地 方习惯法同步进行研究,因此在实践上也积极推动了法国南、北两大法律区域对 罗马法的接受,使罗马法的影响进一步深入扩展。一般来说,法国南部为成文法 区,罗马法的影响较大,人文主义法学派的活动,使罗马法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加 强,适用范围更加深广。法国北部为习惯法区,日耳曼地方习惯法长期居于主导 地位,此时,经过人文主义法学派的努力,罗马法的理论、原则在这里得到了承 认和接受。不过,与南部地区不同,法国北部地区始终不直接承认罗马法的法律 效力,直至近代法律确立后才改变这种状况。 经过资产阶级革命洗礼的近代法国,也使人类民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如 果说古代中世纪的法学家们经过他们的努力使罗马法为人类民法的系统化法典 化铺垫了良好的历史基础,成为孕育《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摇篮,那么,近代法 国资产阶级则将这种努力直接变成了成功的果实。1804 年《法国民法典》的诞 生,成为人类民法史上一位倍受瞩目的时代“骄子“,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传承罗 马法的一部辉煌的经典,也使法国成为大陆法系的创始国和重要代表。人们盛赞 法国人对世界法制的贡献,而法国人却真诚地坦言“我们毫不犹豫的宣称,就我 们的立法完善性而言,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罗马人。他们的知识使我们富有, 他们的法学格言使我们坚强。”[④] 《法国民法典》对罗马法的继承与借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法典化传统的继承 值得指出,罗马法对西方同时代确立的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 发生了影响,只是影响的程度与形式不同。如果说,大陆法系体现了对罗马法从 内容到形式比较全面的继受,英美法则是“无形而继受其思想,非有形而输入其 制度”。因此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在于立法的传统风格、 技术与体制不一。一个追求成文法与体系化的法典式,一个追求判例法与无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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