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缺乏对应的服务资源、机构搬迁、工作调动、辞职、疾病、 身心障碍或死亡等导致服务中断或终止时,社会工作者应及时告知服 务对象,并依照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意愿寻求转案、转介或延续服务。 (2)当服务对象不再需要社会工作者服务时或当前的社会工作 者服务或专业关系不再符合服务对象需求或利益时,社会工作者应采 取合理步骤终止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及专业关系,并协助服务对象将因 终止服务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3)社会工作者不得为了与服务对象建立社交、经济或性关系而 中断或终止相关服务及专业关系。 第十四条、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职责 1、尊重 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其他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士及志愿者的不同意 见和工作方法,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表达任何建议、批评和解决分歧。 (1)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其他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士及志愿者,以 公平和专业的方式对待对方,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且不得作人身攻 击,包括以粗言秽语及侮辱性言论针对某人的人格及诚信。批评应以 真实事件及行动为依据。 (2)在服务对象面前,社会工作者应尽量避免批评其他社会工作 13—13— (1)因缺乏对应的服务资源、机构搬迁、工作调动、辞职、疾病、 身心障碍或死亡等导致服务中断或终止时,社会工作者应及时告知服 务对象,并依照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意愿寻求转案、转介或延续服务。 (2)当服务对象不再需要社会工作者服务时,或当前的社会工作 者服务或专业关系不再符合服务对象需求或利益时,社会工作者应采 取合理步骤终止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及专业关系,并协助服务对象将因 终止服务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3)社会工作者不得为了与服务对象建立社交、经济或性关系而 中断或终止相关服务及专业关系。 第十四条、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职责 1、尊重 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其他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士及志愿者的不同意 见和工作方法,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表达任何建议、批评和解决分歧。 (1)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其他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士及志愿者,以 公平和专业的方式对待对方,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且不得作人身攻 击,包括以粗言秽语及侮辱性言论针对某人的人格及诚信。批评应以 真实事件及行动为依据。 (2)在服务对象面前,社会工作者应尽量避免批评其他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