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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人类行动的常识解释和科学解释 导论;经验内容与思维客体 1常识构想与科学思维构想 “如果不背离对经验中实际存在的东西的严格考虑,那么,无论传说还是科学都无法取 得任何进展”。A·N·怀特海所作出的这个陈述处于他分析思维组织口的基础之中。即使人 们在日常生活中觉察的事物也不单纯是一种感觉呈现口,它是一种思维客体,是一种关于高 度复杂的自然的构想。它不仅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一种单一感觉一一比如说视觉一一的客 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时间系列的特殊形式1,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几种感觉一一比如说 视觉和触觉一一的感觉客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空间关系特殊形式,而且还包含了人们为 了完成它在想象各种假设的感觉呈现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根据怀特海的观点,这里最后 提到的因素一一对假设的感觉呈现的想象一一正是“使整个常识思维结构得以建立起来的基 石”,而且正是反思批判的努力“把我们的感觉呈现当作假设的知觉客体的实际实现解释 出来。”换句话说,传说知觉的所谓具体事实并不像它们所表现的那样具体。它们已经包 含了对于高度复杂的自然的抽象,而且我们必须把这种情境考虑在内,以避免承认这种安错 了地方的具体所具有的谬误t 根据怀特海的观点,科学总是具有双重目的:首先,成为与经验相一致的理论成果,其 次,至少概括地说明了那些有关自然的常识概念,这种说明就在于把这些概念保存在一种有 关和谐的思维的科学理论之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物理学(它是怀特海在这种语境中所 提到的惟一科学)必须发展某些方法手段,使科学的思维客体能够因此而取代那些常识知觉 的思维客体0。前者一一诸如分子、原子和电子一一在我们的意识中已经表现出所有可以 直接感觉呈现的属性,它们只有通过那些包含它们于其中的事件系列一一的确,这些事件在 我们的意识中是通过感觉呈现表现出来的一一才能为我们所认识。运用这种方法手段,就可 以感觉那不断流动的模糊状态和对思维的精确界定之间架设一座桥梁 在这里,我们关心的不是亦步亦趋地遵循怀特海所运用的这种富有独创性的方法。怀特 海运用这种方法简明扼要地论述了他分析思维组织一一从“剖析科学的观念”开始,以从数 学角度系统表述的近代物理学理论和符号逻辑的程序规则告终一一所运用的原则2。然而, 我们在这里非常感兴趣的是,怀特海与我们时代的其他许多杰出思想家,诸如威廉·詹姆斯 t13杜威t1、柏格森1以及胡塞尔16所共同坚持的基本观点。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把这 种观点系统表述如下: 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知识(不论是常识方面的知识还是科学思维方面的知识)都包 含着各种构想,也就是说,都包含着思维组织的各个层次所特有的一整套抽象,一般化,形 式化,理想化。严格说来,根本不存在这些作为纯粹而又简单的事实的事物。所有事实都从 一开始即是由我们的心灵活动在普遍的脉络中选择出来的事实。因此,它们总是经过解释的 事实一一或者由于一种人为的抽象而被看作是与其脉络相脱离的,或者被看作是处在它们的 特殊环境之中的。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它们都具有它们在解释方面的内在视界和外在视界。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科学中无法领会这个世界的实在。它只是意味着我们 只能领会它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领会这些方面一一它们或者由于维持我们的生 计而与我们有关,或者从被人们称为科学方法的、被人们接受的思维程序规则整体的观点来 看与我们有关。 原文选自 Alfred schutz著 Collected Papers:I. The problem of Social Reality( Martinus Nihoff, the Hague, 1971)pp3-47;中译选自霍桂桓等译《社会实在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29-85页。15.1 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人类行动的常识解释和科学解释* 一 导论:经验内容与思维客体 1 常识构想与科学思维构想 “如果不背离对经验中实际存在的东西的严格考虑,那么,无论传说还是科学都无法取 得任何进展”。A·N·怀特海所作出的这个陈述处于他分析思维组织【1】的基础之中。即使人 们在日常生活中觉察的事物也不单纯是一种感觉呈现【2】,它是一种思维客体,是一种关于高 度复杂的自然的构想。它不仅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一种单一感觉——比如说视觉——的客 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时间系列的特殊形式【3】,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几种感觉——比如说 视觉和触觉——的感觉客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空间关系特殊形式【4】,而且还包含了人们为 了完成它在想象各种假设的感觉呈现方面所做出的贡献【5】。根据怀特海的观点 ,这里最后 提到的因素——对假设的感觉呈现的想象——正是“使整个常识思维结构得以建立起来的基 石”【6】,而且正是反思批判的努力“把我们的感觉呈现当作假设的知觉客体的实际实现解释 出来。”【7】换句话说,传说知觉的所谓具体事实并不像它们所表现的那样具体。它们已经包 含了对于高度复杂的自然的抽象,而且我们必须把这种情境考虑在内,以避免承认这种安错 了地方的具体所具有的谬误【8】。 根据怀特海的观点,科学总是具有双重目的:首先,成为与经验相一致的理论成果,其 次,至少概括地说明了那些有关自然的常识概念,这种说明就在于把这些概念保存在一种有 关和谐的思维的科学理论之中【9】。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物理学(它是怀特海在这种语境中所 提到的惟一科学)必须发展某些方法手段,使科学的思维客体能够因此而取代那些常识知觉 的思维客体【10】。前者——诸如分子、原子和电子——在我们的意识中已经表现出所有可以 直接感觉呈现的属性,它们只有通过那些包含它们于其中的事件系列——的确,这些事件在 我们的意识中是通过感觉呈现表现出来的——才能为我们所认识。运用这种方法手段,就可 以感觉那不断流动的模糊状态和对思维的精确界定之间架设一座桥梁【11】。 在这里,我们关心的不是亦步亦趋地遵循怀特海所运用的这种富有独创性的方法。怀特 海运用这种方法简明扼要地论述了他分析思维组织——从“剖析科学的观念”开始,以从数 学角度系统表述的近代物理学理论和符号逻辑的程序规则告终——所运用的原则【12】。然而, 我们在这里非常感兴趣的是,怀特海与我们时代的其他许多杰出思想家,诸如威廉·詹姆斯 【13】、杜威【14】、柏格森【15】以及胡塞尔【16】所共同坚持的基本观点。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把这 种观点系统表述如下: 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知识(不论是常识方面的知识还是科学思维方面的知识)都包 含着各种构想,也就是说,都包含着思维组织的各个层次所特有的一整套抽象,一般化,形 式化,理想化。严格说来,根本不存在这些作为纯粹而又简单的事实的事物。所有事实都从 一开始即是由我们的心灵活动在普遍的脉络中选择出来的事实。因此,它们总是经过解释的 事实——或者由于一种人为的抽象而被看作是与其脉络相脱离的,或者被看作是处在它们的 特殊环境之中的。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它们都具有它们在解释方面的内在视界和外在视界。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科学中无法领会这个世界的实在。它只是意味着我们 只能领会它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领会这些方面——它们或者由于维持我们的生 计而与我们有关,或者从被人们称为科学方法的、被人们接受的思维程序规则整体的观点来 看与我们有关。 * 原文选自 Alfred Schutz 著 Collected Papers:Ⅰ.The problem of Social Reality (Martinus Nijhoff, the Hague, 1971),pp.3-47; 中译选自霍桂桓等译《社会实在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年),第 29-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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