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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思想史》课程原著中文文献:15.舒茨_对人类行动的常识解释和科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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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人类行动的常识解释和科学解释 导论;经验内容与思维客体 1常识构想与科学思维构想 “如果不背离对经验中实际存在的东西的严格考虑,那么,无论传说还是科学都无法取 得任何进展”。A·N·怀特海所作出的这个陈述处于他分析思维组织口的基础之中。即使人 们在日常生活中觉察的事物也不单纯是一种感觉呈现口,它是一种思维客体,是一种关于高 度复杂的自然的构想。它不仅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一种单一感觉一一比如说视觉一一的客 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时间系列的特殊形式1,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几种感觉一一比如说 视觉和触觉一一的感觉客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空间关系特殊形式,而且还包含了人们为 了完成它在想象各种假设的感觉呈现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根据怀特海的观点,这里最后 提到的因素一一对假设的感觉呈现的想象一一正是“使整个常识思维结构得以建立起来的基 石”,而且正是反思批判的努力“把我们的感觉呈现当作假设的知觉客体的实际实现解释 出来。”换句话说,传说知觉的所谓具体事实并不像它们所表现的那样具体。它们已经包 含了对于高度复杂的自然的抽象,而且我们必须把这种情境考虑在内,以避免承认这种安错 了地方的具体所具有的谬误t 根据怀特海的观点,科学总是具有双重目的:首先,成为与经验相一致的理论成果,其 次,至少概括地说明了那些有关自然的常识概念,这种说明就在于把这些概念保存在一种有 关和谐的思维的科学理论之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物理学(它是怀特海在这种语境中所 提到的惟一科学)必须发展某些方法手段,使科学的思维客体能够因此而取代那些常识知觉 的思维客体0。前者一一诸如分子、原子和电子一一在我们的意识中已经表现出所有可以 直接感觉呈现的属性,它们只有通过那些包含它们于其中的事件系列一一的确,这些事件在 我们的意识中是通过感觉呈现表现出来的一一才能为我们所认识。运用这种方法手段,就可 以感觉那不断流动的模糊状态和对思维的精确界定之间架设一座桥梁 在这里,我们关心的不是亦步亦趋地遵循怀特海所运用的这种富有独创性的方法。怀特 海运用这种方法简明扼要地论述了他分析思维组织一一从“剖析科学的观念”开始,以从数 学角度系统表述的近代物理学理论和符号逻辑的程序规则告终一一所运用的原则2。然而, 我们在这里非常感兴趣的是,怀特海与我们时代的其他许多杰出思想家,诸如威廉·詹姆斯 t13杜威t1、柏格森1以及胡塞尔16所共同坚持的基本观点。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把这 种观点系统表述如下: 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知识(不论是常识方面的知识还是科学思维方面的知识)都包 含着各种构想,也就是说,都包含着思维组织的各个层次所特有的一整套抽象,一般化,形 式化,理想化。严格说来,根本不存在这些作为纯粹而又简单的事实的事物。所有事实都从 一开始即是由我们的心灵活动在普遍的脉络中选择出来的事实。因此,它们总是经过解释的 事实一一或者由于一种人为的抽象而被看作是与其脉络相脱离的,或者被看作是处在它们的 特殊环境之中的。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它们都具有它们在解释方面的内在视界和外在视界。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科学中无法领会这个世界的实在。它只是意味着我们 只能领会它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领会这些方面一一它们或者由于维持我们的生 计而与我们有关,或者从被人们称为科学方法的、被人们接受的思维程序规则整体的观点来 看与我们有关。 原文选自 Alfred schutz著 Collected Papers:I. The problem of Social Reality( Martinus Nihoff, the Hague, 1971)pp3-47;中译选自霍桂桓等译《社会实在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29-85页

15.1 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人类行动的常识解释和科学解释* 一 导论:经验内容与思维客体 1 常识构想与科学思维构想 “如果不背离对经验中实际存在的东西的严格考虑,那么,无论传说还是科学都无法取 得任何进展”。A·N·怀特海所作出的这个陈述处于他分析思维组织【1】的基础之中。即使人 们在日常生活中觉察的事物也不单纯是一种感觉呈现【2】,它是一种思维客体,是一种关于高 度复杂的自然的构想。它不仅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一种单一感觉——比如说视觉——的客 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时间系列的特殊形式【3】,包含了人们为把它当作几种感觉——比如说 视觉和触觉——的感觉客体来构想所需要的各种空间关系特殊形式【4】,而且还包含了人们为 了完成它在想象各种假设的感觉呈现方面所做出的贡献【5】。根据怀特海的观点 ,这里最后 提到的因素——对假设的感觉呈现的想象——正是“使整个常识思维结构得以建立起来的基 石”【6】,而且正是反思批判的努力“把我们的感觉呈现当作假设的知觉客体的实际实现解释 出来。”【7】换句话说,传说知觉的所谓具体事实并不像它们所表现的那样具体。它们已经包 含了对于高度复杂的自然的抽象,而且我们必须把这种情境考虑在内,以避免承认这种安错 了地方的具体所具有的谬误【8】。 根据怀特海的观点,科学总是具有双重目的:首先,成为与经验相一致的理论成果,其 次,至少概括地说明了那些有关自然的常识概念,这种说明就在于把这些概念保存在一种有 关和谐的思维的科学理论之中【9】。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物理学(它是怀特海在这种语境中所 提到的惟一科学)必须发展某些方法手段,使科学的思维客体能够因此而取代那些常识知觉 的思维客体【10】。前者——诸如分子、原子和电子——在我们的意识中已经表现出所有可以 直接感觉呈现的属性,它们只有通过那些包含它们于其中的事件系列——的确,这些事件在 我们的意识中是通过感觉呈现表现出来的——才能为我们所认识。运用这种方法手段,就可 以感觉那不断流动的模糊状态和对思维的精确界定之间架设一座桥梁【11】。 在这里,我们关心的不是亦步亦趋地遵循怀特海所运用的这种富有独创性的方法。怀特 海运用这种方法简明扼要地论述了他分析思维组织——从“剖析科学的观念”开始,以从数 学角度系统表述的近代物理学理论和符号逻辑的程序规则告终——所运用的原则【12】。然而, 我们在这里非常感兴趣的是,怀特海与我们时代的其他许多杰出思想家,诸如威廉·詹姆斯 【13】、杜威【14】、柏格森【15】以及胡塞尔【16】所共同坚持的基本观点。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把这 种观点系统表述如下: 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知识(不论是常识方面的知识还是科学思维方面的知识)都包 含着各种构想,也就是说,都包含着思维组织的各个层次所特有的一整套抽象,一般化,形 式化,理想化。严格说来,根本不存在这些作为纯粹而又简单的事实的事物。所有事实都从 一开始即是由我们的心灵活动在普遍的脉络中选择出来的事实。因此,它们总是经过解释的 事实——或者由于一种人为的抽象而被看作是与其脉络相脱离的,或者被看作是处在它们的 特殊环境之中的。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它们都具有它们在解释方面的内在视界和外在视界。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科学中无法领会这个世界的实在。它只是意味着我们 只能领会它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领会这些方面——它们或者由于维持我们的生 计而与我们有关,或者从被人们称为科学方法的、被人们接受的思维程序规则整体的观点来 看与我们有关。 * 原文选自 Alfred Schutz 著 Collected Papers:Ⅰ.The problem of Social Reality (Martinus Nijhoff, the Hague, 1971),pp.3-47; 中译选自霍桂桓等译《社会实在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年),第 29-85 页

2社会科学诸构想的特殊结构 根据这种观点,如果所有科学构想都是为了取代常识思维的构想而设计的,那么,存在 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就显而易见了。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确定自然 宇宙的哪一部分、这个部分中的哪些事实和事件、这些事实和事件的哪些方面从类型和解释 的角度看与他们的特殊目的有关,这已经是登峰造极了。这些事实和事件既没有预先得到选 择,也没有预先得到解释,它们并没有揭示那些内在固有的关联结构。关联并不是自然本身 内在固有的东西,它是人在自然之中(或者在观察自然的过程中)进行选择和解释活动的结 果。自然科学家所必须处理的这些事实、材料和事件,在他的观察范围内只不过是事实、材 料和事件。但是,这个范围对于其中那些分子、原子和电子来说却不“意味”任何东西 但是,在社会科学家面前,这些事实、事件和材料却具有完全不同的结构。从根本上说 他的观察范围一一社会世界一一并不是没有结构的。对于人类在其中的生活、思考和活动来 说,它具有特殊意义和特殊的关联结构。他们已经通过一系列关于日常生活实在的常识构想 预先选择、预先解释过这个世界,正是这些决定他们行为的思维客体界定了他们的行动目标, 也界定了实现这种目标可资利用的各种手段—一简而言之,正是这些思维客体帮助他们在他 们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找到他们的方位,并且与其达成协议。这些由社会科学家构 想的思维客体不仅指涉由人在与其同伴一道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常识思维构成的思 维客体,而且就建立在这种思维客体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科学家所运用的这些 构想都是二级构想,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关于行动者在社会环境中所作出的构想的构想。社 会科学家观察这些行动者的行为,并且努力根据他的科学所具有的程序规则作出相应的 说明。 现代社会科学发现自身面临着严峻的困境。有一个思想学派别认为,社会世界的结构与 自然世界的结构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但是,这种真知灼见却导致了下面的错误结论,即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截然不同( toto coelo different):这种观点忽略了以下事实,即某 些与正确的思维组织有关的程序规则是所有各种经验科学所共有的。另一个思想派别则试图 以和自然科学家观察其思维客体“行为”的方式同样的方式来观察人的行为,它理所当然认 为,已经取得了如此辉煌成就的自然科学(其中最重要的是数学和物理)的方法是惟一科学 的方法。另一方面,它还理所当然地认为,为了建立各种构想而采用的自然科学的方法,可 以导致关于社会实在的确实知识。然而,这两种假定是互不相容的。例如,一个得到理想改 进和充分发展的行为主义体系会远远地离开这样的构想,而人们在日常生活实在之中则正是 根据这些构想经验他们自己的行为,也经验他们的同伴的行为的 克服这种困难需要特殊的方法手段,有关人的理性行动模式的各种构想就存在于这些方 法论手段之中。为了进一步分析社会科学思维客体的特殊本性,我们必须描述人们在日常生 活中运用的某些常识构想的特征。前者就建立在后者基础之上。 二常识思维中的思维客体的构想 1.个体关于世界的常识知识是一个关于它的类型性的构想系统 让我们努力描述一下精明(wide- awake)8成熟的人观察日常生活这个主体间际世界 的方式所具有的特征,他作为他的同伴中的一员在这个世界中活动并且影响这个世界。这个 世界在我们出生以前就存在着,被其他人一一我们的前辈一一经验和解释成一个经过组织的 世界。现在,它对于我们的经验和解释来说是既定的。对这个世界的所有解释都建立在人们 以前有关它的各种经验储备基础之上,这种经验储备或者是我们自己的,或者是由父母和老 师传授给我们的,这些经验以“现有的知识”的形式发挥参照图式的作用。 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世界,是一个由多少受到限定的、多少具有一些确定属性的客体 构成的世界,我们在这些客体之间运动,它们阻挡我们,我们也影响它们一一我们的这种知

2 社会科学诸构想的特殊结构 根据这种观点,如果所有科学构想都是为了取代常识思维的构想而设计的,那么,存在 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就显而易见了。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确定自然 宇宙的哪一部分、这个部分中的哪些事实和事件、这些事实和事件的哪些方面从类型和解释 的角度看与他们的特殊目的有关,这已经是登峰造极了。这些事实和事件既没有预先得到选 择,也没有预先得到解释,它们并没有揭示那些内在固有的关联结构。关联并不是自然本身 内在固有的东西,它是人在自然之中(或者在观察自然的过程中)进行选择和解释活动的结 果。自然科学家所必须处理的这些事实、材料和事件,在他的观察范围内只不过是事实、材 料和事件。但是,这个范围对于其中那些分子、原子和电子来说却不“意味”任何东西。 但是,在社会科学家面前,这些事实、事件和材料却具有完全不同的结构。从根本上说, 他的观察范围——社会世界——并不是没有结构的。对于人类在其中的生活、思考和活动来 说,它具有特殊意义和特殊的关联结构。他们已经通过一系列关于日常生活实在的常识构想 预先选择、预先解释过这个世界,正是这些决定他们行为的思维客体界定了他们的行动目标, 也界定了实现这种目标可资利用的各种手段——简而言之,正是这些思维客体帮助他们在他 们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找到他们的方位,并且与其达成协议。这些由社会科学家构 想的思维客体不仅指涉由人在与其同伴一道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常识思维构成的思 维客体,而且就建立在这种思维客体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科学家所运用的这些 构想都是二级构想,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关于行动者在社会环境中所作出的构想的构想。社 会科学家观察这些行动者的行为,并且努力根据他的科学所具有的程序【17】规则作出相应的 说明。 现代社会科学发现自身面临着严峻的困境。有一个思想学派别认为,社会世界的结构与 自然世界的结构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但是,这种真知灼见却导致了下面的错误结论,即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截然不同(toto coelo different);这种观点忽略了以下事实,即某 些与正确的思维组织有关的程序规则是所有各种经验科学所共有的。另一个思想派别则试图 以和自然科学家观察其思维客体“行为”的方式同样的方式来观察人的行为,它理所当然认 为,已经取得了如此辉煌成就的自然科学(其中最重要的是数学和物理)的方法是惟一科学 的方法。另一方面,它还理所当然地认为,为了建立各种构想而采用的自然科学的方法,可 以导致关于社会实在的确实知识。然而,这两种假定是互不相容的。例如,一个得到理想改 进和充分发展的行为主义体系会远远地离开这样的构想,而人们在日常生活实在之中则正是 根据这些构想经验他们自己的行为,也经验他们的同伴的行为的。 克服这种困难需要特殊的方法手段,有关人的理性行动模式的各种构想就存在于这些方 法论手段之中。为了进一步分析社会科学思维客体的特殊本性,我们必须描述人们在日常生 活中运用的某些常识构想的特征。前者就建立在后者基础之上。 二 常识思维中的思维客体的构想 1. 个体关于世界的常识知识是一个关于它的类型性的构想系统 让我们努力描述一下精明(wide-awake) 【18 】成熟的人观察日常生活这个主体间际世界 的方式所具有的特征,他作为他的同伴中的一员在这个世界中活动并且影响这个世界。这个 世界在我们出生以前就存在着,被其他人——我们的前辈——经验和解释成一个经过组织的 世界。现在,它对于我们的经验和解释来说是既定的。对这个世界的所有解释都建立在人们 以前有关它的各种经验储备基础之上,这种经验储备或者是我们自己的,或者是由父母和老 师传授给我们的,这些经验以“现有的知识”的形式发挥参照图式的作用。 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世界,是一个由多少受到限定的、多少具有一些确定属性的客体 构成的世界,我们在这些客体之间运动,它们阻挡我们,我们也影响它们——我们的这种知

识就属于这种现有的知识储备。然而,这些客体之中的任何一个客体都不会被人们当作孤立 的客体来觉察。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处于由熟悉和预先熟识构成的视界之中的客体,虽然现 有的知识储备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质疑的,但是,只有这种视界进一步被看作毋庸置疑的 人们才会认为它本身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这些毋庸置疑的前经验也从一开始就像那些类型 物——也就是说,像那些被预期的相似经验所具有的、一直保持开放的视界一—一样是现有 的。例如,人们并不是把外部世界当作那些个别的、独一无二的、分布在时空之中的客体排 列来经验,而是当作“山脉”、“树木”、“动物”、以及“同伴”来经验。也许我从未见过的 只爱尔兰塞特种猎狗,但是,如果我看到这样一只狗,我就会知道它是一种动物、特别是 种动物,它表现了一种狗—一而不是,比如说,一种猫一一的所有为人们所熟悉的特征 表现了它的类型行为。我可以合情合理地问:“这只狗是一种什么狗?”这个问题以这只特 殊的狗表现出来、与我知道的所有其他狗的不同点为前提,而且只有参照它所具有的、与我 对那些类型狗的毋庸置疑经验的相同点,这个问题才成其为问题。用胡塞尔—一我们曾经努 力概括过他对日常生活世界类型的分析一一更专门的语言来说,人们在实际知觉一个客 体的过程中所经验到的东西,可以从统觉的角度转化成其他任何相似的客体,后者只是作为 与它的类型有关的东西被人们察觉的。实际经验可能验证、也可能不验证我对这种与其他客 体类型的一致性的预期。如果它得到验证,那么,这个被预期的类型的内容就会得到扩展, 同时,这种类型就会分裂成为一些次级类型(sub- types);另一方面,具体的真实客体将证 明它具有它的个别特征,只不过这些特征具有类型性的形式 现在一一而这样做看来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一一我可以把这种从类型角度统觉到客体 看作是一般类型的范例( examplar),并且允许自己推导出这种类型的概念,但是,我无论 如何都不需要把这只具体的狗看作是“狗”的一般概念的范例。根据我以前的经验,“一般 来说”,我的爱尔兰塞特种猎狗罗弗( Rover)表现了“狗”这种类型包含的所有各种特征 然而,确切地说它包含哪些与其他狗相同的特征,这并不是我所关心的。我把它看作是我的 朋友和伙伴罗弗,这本身就把它与其他所有爱尔兰塞特种猎狗区别开了,它正是与后者在外 貌和行为方面共同具有某些类型特征。如果不出于一种特殊动机,我是不会在别人的诱导下 把罗弗看作是一种哺乳动物,看作是一种动物,或者看作是外部世界的一种客体的,尽管我 知道它是以上所有这些方面 因此,在日常生活的自然态度中,我们所涉及的只是某些客体,这些客体对照着由以前 经过我们经验的其他客体构成的毋庸置疑的领域突出表现出来。我们的心灵进行选择活动的 结果,就是确定这样一种客体具有的哪些独特特征是个别性特征,哪些独特特征是类型性特 征。更一般地说,我们所涉及的只是这个被当作类型的特殊客体的某些方面。以“S是P 的形式断言这个客体S具有特殊的性质P,这是一个省略陈述句。因为,如果根据S对我表 现出来的椅子去看它,那么毫无疑问,S决不仅仅是P,同时也是q、r以及其他许多东西, 这个完整的陈述句应当是:“在其他许多东西之中,S是诸如q、r以及P那样的东西。”如 果就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一种世界成份而言,我断言“S是P”,那么,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在目 前情况下对S的P存在感兴趣,同时把它的存在以及q和r的存在作为亳不相关的东西忽略 然而,刚才运用的术语——“兴趣”和“相关”一一只不过是一系列复杂问题的标题 我们在目前的讨论框架中还不能详细说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把自己限定在少数几个评论 人在其日常生活的任何一个时刻,都会发现他自己处在一种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之 中,也就是说,处在一种同样由他自己限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之中1,他在这种 情境中拥有他自己的立场——不仅是他根据物理空间和外在时间确定的立场、或者他根据他 在社会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确定的立场,而且还包括他的道德立场和意识形态

识就属于这种现有的知识储备。然而,这些客体之中的任何一个客体都不会被人们当作孤立 的客体来觉察。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处于由熟悉和预先熟识构成的视界之中的客体,虽然现 有的知识储备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质疑的,但是,只有这种视界进一步被看作毋庸置疑的, 人们才会认为它本身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这些毋庸置疑的前经验也从一开始就像那些类型 物——也就是说,像那些被预期的相似经验所具有的、一直保持开放的视界——一样是现有 的。例如,人们并不是把外部世界当作那些个别的、独一无二的、分布在时空之中的客体排 列来经验,而是当作“山脉”、“树木”、“动物”、以及“同伴”来经验。也许我从未见过的 一只爱尔兰塞特种猎狗,但是,如果我看到这样一只狗,我就会知道它是一种动物、特别是 一种动物,它表现了一种狗——而不是,比如说,一种猫——的所有为人们所熟悉的特征, 表现了它的类型行为。我可以合情合理地问:“这只狗是一种什么狗?”这个问题以这只特 殊的狗表现出来、与我知道的所有其他狗的不同点为前提,而且只有参照它所具有的、与我 对那些类型狗的毋庸置疑经验的相同点,这个问题才成其为问题。用胡塞尔——我们曾经努 力概括过他对日常生活世界类型的分析【19】——更专门的语言来说,人们在实际知觉一个客 体的过程中所经验到的东西,可以从统觉的角度转化成其他任何相似的客体,后者只是作为 与它的类型有关的东西被人们察觉的。实际经验可能验证、也可能不验证我对这种与其他客 体类型的一致性的预期。如果它得到验证,那么,这个被预期的类型的内容就会得到扩展, 同时,这种类型就会分裂成为一些次级类型(sub-types);另一方面,具体的真实客体将证 明它具有它的个别特征,只不过这些特征具有类型性的形式。 现在——而这样做看来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我可以把这种从类型角度统觉到客体, 看作是一般类型的范例(examplar),并且允许自己推导出这种类型的概念,但是,我无论 如何都不需要把这只具体的狗看作是“狗”的一般概念的范例。根据我以前的经验,“一般 来说”,我的爱尔兰塞特种猎狗罗弗(Rover)表现了“狗”这种类型包含的所有各种特征。 然而,确切地说它包含哪些与其他狗相同的特征,这并不是我所关心的。我把它看作是我的 朋友和伙伴罗弗,这本身就把它与其他所有爱尔兰塞特种猎狗区别开了,它正是与后者在外 貌和行为方面共同具有某些类型特征。如果不出于一种特殊动机,我是不会在别人的诱导下 把罗弗看作是一种哺乳动物,看作是一种动物,或者看作是外部世界的一种客体的,尽管我 知道它是以上所有这些方面。 因此,在日常生活的自然态度中,我们所涉及的只是某些客体,这些客体对照着由以前 经过我们经验的其他客体构成的毋庸置疑的领域突出表现出来。我们的心灵进行选择活动的 结果,就是确定这样一种客体具有的哪些独特特征是个别性特征,哪些独特特征是类型性特 征。更一般地说,我们所涉及的只是这个被当作类型的特殊客体的某些方面。以“S 是 P” 的形式断言这个客体 S 具有特殊的性质 P,这是一个省略陈述句。因为,如果根据 S 对我表 现出来的椅子去看它,那么毫无疑问,S 决不仅仅是 P,同时也是 q、r 以及其他许多东西, 这个完整的陈述句应当是:“在其他许多东西之中,S 是诸如 q、r 以及 P 那样的东西。”如 果就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一种世界成份而言,我断言“S 是 P”,那么,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在目 前情况下对 S 的 P 存在感兴趣,同时把它的存在以及 q 和 r 的存在作为毫不相关的东西忽略 了 【20】 。 然而,刚才运用的术语——“兴趣”和“相关”——只不过是一系列复杂问题的标题, 我们在目前的讨论框架中还不能详细说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把自己限定在少数几个评论 上。 人在其日常生活的任何一个时刻,都会发现他自己处在一种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之 中,也就是说,处在一种同样由他自己限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之中【21 】,他在这种 情境中拥有他自己的立场——不仅是他根据物理空间和外在时间确定的立场、或者他根据他 在社会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确定的立场,而且还包括他的道德立场和意识形态

立场2)说这种情境界定是从生平角度被决定的,也就是说它具有它的历史;它是一个人 所有以前经验的积淀,是通过他现有的知识储备所具有的习惯性所有物而得到组织的:它本 身即是他惟一的所有物,是给予他并且仅仅给予他的t23。这种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 包含了某些未来实践活动或者理论活动的可能性,我们可以简要地称之为“现有的意图” ( purpose at hand)。在这样一种情境包含的所有其他成份之中,正是这种现有的意图界定 了那些与这种意图有关的成份。同样,这种关联系统决定了那些必须构成一般化的类型化基 本的成份。决定了我们必须把这些成份的特点当作从特征角度来看合乎类型的东西选择出 来,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其他成份的品质当作独一无二的个别的东西挑选出来一一也就是说 决定了我们必须深入这种类型性的开放视界的程度。回到我们前面讲过的例子上来:一个在 我现有的意图以及与之相关的关联系统中发生的变化一一我感兴趣的S处于其中的这种“脉 络”的转变,就会诱导我开始关心S的q存在,而它的存在以及p的存在则变得与我毫不相 关了 2.常识知识及其蕴涵的主体间际特征 然而,在我们继续分析日常生活思维的第一种构想的时候出现了以下情况,似乎这个世 界就是我个人的世界,似乎我们有资格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主体间际 的文化世界。它之所以是主体间际的,是因为我们作为其他人之中的一群人生活在其中,通 过共同影响和工作与他们联结在一起,理解他们并且被他们所理解。它之所以是一个文化世 界,是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这个日常生活世界从一开始就是意义的宇宙,也就是说,它是 种意义结构( a texture of meaning)。我们若想在其中找到我们的方位,并且与它达成协 议,我们就必须解释它。然而,这种意义结构来源于人类行动一一我们自己的行动以及我们 的同伴的行动,当代人的行动和前辈的行动一一并且一直是由人类行动规定的,正是这一点 把文化领域与自然领域区分开来了。所有各种文化客体—一工具、符号、语言系统、艺术作 品、社会制度,等等一一都通过它们的起源和意义回过头来指涉以往人类主体的各种活动。 因此,我们总是能够意识到我们在传统和习俗中遇到的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性。我们可以根据 这种历史性对各种人类活动的指涉(它就是这些人类活动的积淀)来检验它。出于同样的原 因,如果我不求助于产生一个文化客体的人类活动,那么,我就无法理解这个文化客体。例 如,如果我不了解人们设计一种工具的意图,我就无法理解这种工具:如果我不了解一个指 号(或者符号)在使用它的人心中代表什么,我就无法理解这个指号(或者符号):如果我 不理解一种制度对于那些个体(他们调整他们与这种制度的存在有关的行为)来说意味着什 么,我就无法理解这种制度。这里就是所谓社会科学关于主观解释的假设的起源,后面我们 还会注意到这一点 然而,只要我们把下面这一点考虑在内,即这个世界不是我个人的世界,而是一个主体 间际的世界,因此,我所具有的关于它的知识也不是我个人的事,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主体间 际的事(或者社会化的事),我们的下一个任务就是考察那些出现在常识思维之中的附加构 想。为了实现我们的意图,我们必须简要地考虑一个知识社会问题的三个方面: a)各种视角的互易性( reciprocity)或者知识的结构社会化 b)知识的社会起源或者知识发生的社会化 c)知识的社会分配。 a.各种视角的互易性 在日常生活的常识思维所具有的自然态度中,我认为理解力强的同伴的存在是理所当然 的。这意味着从原则上说,这个世界的各种客体都是他们的认识所可以接近的,也就是说, 这些客体或者是他们已经认识过的,或者是他们可以认识的。这一点我知道,并且认为是理 所当然、确定无疑的。但是,严格说来,我同时也知道并认为理所当然的是,这“同一个

立场【22】。说这种情境界定是从生平角度被决定的,也就是说它具有它的历史;它是一个人 所有以前经验的积淀,是通过他现有的知识储备所具有的习惯性所有物而得到组织的;它本 身即是他惟一的所有物,是给予他并且仅仅给予他的【23】。这种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 包含了某些未来实践活动或者理论活动的可能性,我们可以简要地称之为“现有的意图” (purpose at hand)。在这样一种情境包含的所有其他成份之中,正是这种现有的意图界定 了那些与这种意图有关的成份。同样,这种关联系统决定了那些必须构成一般化的类型化基 本的成份。决定了我们必须把这些成份的特点当作从特征角度来看合乎类型的东西选择出 来,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其他成份的品质当作独一无二的个别的东西挑选出来——也就是说, 决定了我们必须深入这种类型性的开放视界的程度。回到我们前面讲过的例子上来:一个在 我现有的意图以及与之相关的关联系统中发生的变化——我感兴趣的 S 处于其中的这种“脉 络”的转变,就会诱导我开始关心 S 的 q 存在,而它的存在以及 p 的存在则变得与我毫不相 关了。 2. 常识知识及其蕴涵的主体间际特征 然而,在我们继续分析日常生活思维的第一种构想的时候出现了以下情况,似乎这个世 界就是我个人的世界,似乎我们有资格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主体间际 的文化世界。它之所以是主体间际的,是因为我们作为其他人之中的一群人生活在其中,通 过共同影响和工作与他们联结在一起,理解他们并且被他们所理解。它之所以是一个文化世 界,是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这个日常生活世界从一开始就是意义的宇宙,也就是说,它是一 种意义结构(a texture of meaning)。我们若想在其中找到我们的方位,并且与它达成协 议,我们就必须解释它。然而,这种意义结构来源于人类行动——我们自己的行动以及我们 的同伴的行动,当代人的行动和前辈的行动——并且一直是由人类行动规定的,正是这一点 把文化领域与自然领域区分开来了。所有各种文化客体——工具、符号、语言系统、艺术作 品、社会制度,等等——都通过它们的起源和意义回过头来指涉以往人类主体的各种活动。 因此,我们总是能够意识到我们在传统和习俗中遇到的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性。我们可以根据 这种历史性对各种人类活动的指涉(它就是这些人类活动的积淀)来检验它。出于同样的原 因,如果我不求助于产生一个文化客体的人类活动,那么,我就无法理解这个文化客体。例 如,如果我不了解人们设计一种工具的意图,我就无法理解这种工具;如果我不了解一个指 号(或者符号)在使用它的人心中代表什么,我就无法理解这个指号(或者符号);如果我 不理解一种制度对于那些个体(他们调整他们与这种制度的存在有关的行为)来说意味着什 么,我就无法理解这种制度。这里就是所谓社会科学关于主观解释的假设的起源,后面我们 还会注意到这一点。 然而,只要我们把下面这一点考虑在内,即这个世界不是我个人的世界,而是一个主体 间际的世界,因此,我所具有的关于它的知识也不是我个人的事,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主体间 际的事(或者社会化的事),我们的下一个任务就是考察那些出现在常识思维之中的附加构 想。为了实现我们的意图,我们必须简要地考虑一个知识社会问题的三个方面: a)各种视角的互易性(reciprocity)或者知识的结构社会化; b)知识的社会起源或者知识发生的社会化; c)知识的社会分配。 a.各种视角的互易性 在日常生活的常识思维所具有的自然态度中,我认为理解力强的同伴的存在是理所当然 的。这意味着从原则上说,这个世界的各种客体都是他们的认识所可以接近的,也就是说, 这些客体或者是他们已经认识过的,或者是他们可以认识的。这一点我知道,并且认为是理 所当然、确定无疑的。但是,严格说来,我同时也知道并认为理所当然的是,这“同一个

客体对于我来说和对于我的任何其他同伴来说必然意味着不同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 i)我是“此在”,所以,我处在与作为“彼在”的他不同的、离开这些客体的另一种 距离上,我所经验的也是与他不同的、作为这些客体类型的其他方面。出于同样的原因,某 些客体处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它们超出了我视觉和听觉范围,超出了我的操纵范围, 等等),但是,它们却处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反过来说也是如此 ⅱ)我和我的同伴所具有的、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我们各自现有的意图,以及来 源于这些意图的我们各自的关联系统,都必然不相同,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这样。 通过两种基本的理想化,常识思维克服了由这些因素造成、并且存在于个别视角之中的 这些区别: )对于立场可互相交换性的理想化:我认为一一并且假定我的同伴也同样认为一一下 面这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即如果交换我和他在一起的位置,从而使他的“此在”变成我的“此 在”,那么,我就会像他实际上所做的那样处在离开这些事物的同样距离上,并且以同样的 类型性来观察它们:不仅如此,实际处于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的同一些事物,也会处于我 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反过来说也是正确的) i)对于各种关联系统的一致性的理想化: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否则我认为一一并且 假定我的同伴也同样认为一一下面这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即由我们独特的生平情境产生并且 存在于各种视角之中的那些区别,对于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现有的意图来说都是无关紧要 的。他和我,“我们”都假定,我们都已经以同样的方式一一或者至少“从经验角度来看” 同样的方式,也就是说,足以为任何一种实践意图服务的方式一一选择并且解释过那些从现 实角度或者从可能角度来看共同的客体及其特征。 显而易见,这两种理想化一一对于立场可相互交换性的理想化和对于各种关联系统的 致性的理想化,它们共同构成了有关互易视角的一般主题一—都是一些思维客体表现的类型 构想,这些思维客体取代了我和我的同伴个人经验的思维客体。通过这些常识思维构想的操 作,可以假定,这个被我认为理所当然的世界的一部分也可以被你一一我的个体同伴认为是 理所当然的,它不仅仅包括你和我,而且包括“我们之中的每一个人”,也就是说,还包括 其关联系统在实质上与你和我的关联系统(充分)保持一致的每一个人。这样,有关互易视 角的一般主题就导致了我们对那些客体及其各方面的理解,它们既是我实际上所认识的,也 像每一个人的知识那样,是你所可能认识的。这样的知识被人们认为是客观的和匿名的,也 就是说,人们认为它脱离了我和我的同伴对情境的界定,脱离了我们独特的生平境况 ( circums tances)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现实的和可能现有的意图,并且独立于所有这些方 面而存在 我们必须在尽可能宽泛的意义上把“客体”和“客体的方面”这些术语,解释成表示被 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知识客体的术语。如果我们这样做,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来源于我们 刚才描述过的知识的结构社会化的、那些主体间际思维客体的构想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为, 虽然那些杰出的社会科学家研究过许多问题,但是,他们却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透辟的分析。 每一个和我们分享关联系统的人所应当共同认识的,是被“内群体”成员认为自然的 好的、正确的生活方式,它本身就处在人们为了与那些成为类型的情境达成协议、处理各种 人和事所需要的许多诀窍的源头上,处在各种习俗和惯例的源头上,处在用马克斯·韦伯的 说来说的“传统行为”的源头上1,处在那些尽管不一致但却被“内群体”认为有效的“确 然陈述”的源头上,简而言之,处在“世界的相对自然方面”的源头上。所有这些术 语都指涉一种成为类型的、有关一种高度社会化的结构的知识所具有的构想,这些构想取代 了我和我的同伴关于这个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世界的个人知识所具有的思维客体。然而,这种 知识具有它自己的历史,它是我们的“社会遗产”的组成部分,这使我们看到了知识社会化 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它的发生结构问题

客体对于我来说和对于我的任何其他同伴来说必然意味着不同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 ⅰ)我是“此在”,所以,我处在与作为“彼在”的他不同的、离开这些客体的另一种 距离上,我所经验的也是与他不同的、作为这些客体类型的其他方面。出于同样的原因,某 些客体处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它们超出了我视觉和听觉范围,超出了我的操纵范围, 等等),但是,它们却处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反过来说也是如此。 ⅱ)我和我的同伴所具有的、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我们各自现有的意图,以及来 源于这些意图的我们各自的关联系统,都必然不相同,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这样。 通过两种基本的理想化,常识思维克服了由这些因素造成、并且存在于个别视角之中的 这些区别: ⅰ)对于立场可互相交换性的理想化:我认为——并且假定我的同伴也同样认为——下 面这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即如果交换我和他在一起的位置,从而使他的“此在”变成我的“此 在”,那么,我就会像他实际上所做的那样处在离开这些事物的同样距离上,并且以同样的 类型性来观察它们;不仅如此,实际处于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的同一些事物,也会处于我 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反过来说也是正确的)。 ⅱ)对于各种关联系统的一致性的理想化: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否则我认为——并且 假定我的同伴也同样认为——下面这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即由我们独特的生平情境产生并且 存在于各种视角之中的那些区别,对于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现有的意图来说都是无关紧要 的。他和我,“我们”都假定,我们都已经以同样的方式——或者至少“从经验角度来看” 同样的方式,也就是说,足以为任何一种实践意图服务的方式——选择并且解释过那些从现 实角度或者从可能角度来看共同的客体及其特征。 显而易见,这两种理想化——对于立场可相互交换性的理想化和对于各种关联系统的一 致性的理想化,它们共同构成了有关互易视角的一般主题——都是一些思维客体表现的类型 构想,这些思维客体取代了我和我的同伴个人经验的思维客体。通过这些常识思维构想的操 作,可以假定,这个被我认为理所当然的世界的一部分也可以被你——我的个体同伴认为是 理所当然的,它不仅仅包括你和我,而且包括“我们之中的每一个人”,也就是说,还包括 其关联系统在实质上与你和我的关联系统(充分)保持一致的每一个人。这样,有关互易视 角的一般主题就导致了我们对那些客体及其各方面的理解,它们既是我实际上所认识的,也 像每一个人的知识那样,是你所可能认识的。这样的知识被人们认为是客观的和匿名的,也 就是说,人们认为它脱离了我和我的同伴对情境的界定,脱离了我们独特的生平境况 (circumstances)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现实的和可能现有的意图,并且独立于所有这些方 面而存在。 我们必须在尽可能宽泛的意义上把“客体”和“客体的方面”这些术语,解释成表示被 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知识客体的术语。如果我们这样做,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来源于我们 刚才描述过的知识的结构社会化的、那些主体间际思维客体的构想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为, 虽然那些杰出的社会科学家研究过许多问题,但是,他们却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透辟的分析。 每一个和我们分享关联系统的人所应当共同认识的,是被“内群体”【24】成员认为自然的、 好的、正确的生活方式,它本身就处在人们为了与那些成为类型的情境达成协议、处理各种 人和事所需要的许多诀窍的源头上,处在各种习俗和惯例的源头上,处在用马克斯·韦伯的 说来说的“传统行为”的源头上【25】,处在那些尽管不一致但却被“内群体”认为有效的“确 然陈述”的源头上【26】,简而言之,处在“世界的相对自然方面【27】”的源头上。所有这些术 语都指涉一种成为类型的、有关一种高度社会化的结构的知识所具有的构想,这些构想取代 了我和我的同伴关于这个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世界的个人知识所具有的思维客体。然而,这种 知识具有它自己的历史,它是我们的“社会遗产”的组成部分,这使我们看到了知识社会化 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它的发生结构问题

b.知识的社会起源 我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从我个人的经验之中产生的。这种知识的更 大的部分来源于社会,是由我的朋友、我的父母、我的老师以及我的老师的老师传授给我的。 他们不仅教导我如何假定环境(也就是说,虽然世界的相对自然的方面所具有的类型特征在 内群体”中普遍被看作是毋庸质疑的,但是,在被进一步注意以前,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 的事物总和却总是可以质疑的),而且还教导我如何根据我从“内群体”那匿名的统一观点 之中接受的关联系统,构造那些必须构造的类型构想。这种关联系统包括各种生活方式、与 环境达成协议的各种方法,为了在类型情境中达到类型结果所需要使用的各种有效的诀窍。 表现类型的这种最卓越的( par excellence)中介——来源于社会的知识因此而得到传播一 一就是日常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日常生活的方言( ver macular)首先是一种有关被命名的 事物和事件的语言,任何一个名称都包含了类型化和一般化,这种类型化和一般化则指涉在 这种语言的“内群体”——他们发现被命名的事物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足以提供一个关于 它的独立术语—一中流行的关联系统。我们可以把这种前科学的(pre- scientific)方言, 解释成为一座包含预先构成的完备类型和特征的宝库,这些类型和特征不仅全部来源于社 会,而且还具有由尚未开发的内容构成的开放视界t2 C.知识的社会分配 知识是由人们从社会角度进行分配的。有关互易视角的一般主题确实克服了下列困难, 即我实际所具有的知识只不过是我的同伴所可能具有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但是,个 体与个体之间实际现有的知识储备却各不相同,常识思维应当把这个事实考虑在内。不仅一 个个体所认识的东西与他的邻居所认识的东西不同,而且他们认识“同一些”事实的方式也 有所不同。知识在明晰性、独特性、精确性以及熟悉性方面有多种多样的程度。让我们把威 廉·詹姆斯对“熟识的知识”和“关于的知识”所作的著名区分1作为一个例子。显而易 见,我对许多事物的知识都是通过一种单纯熟识的模糊方式进行的,而你却具有关于它们是 什么、什么构成了它们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在一个小小的领域中是“专家”,而 在其他许多领域中则是“门外汉”,你也同样是如此1。任何一个个体在其生活的任何一个 时刻,他现有的知识储备都会被构造成具有各种各样明晰性、独特性、以及精确性程度范围 的东西。这种结构来源于目前流行的关联系统,因此,它是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关于这些 个体区别的知识本身就是常识经验的一种成份:我知道我在哪一种类型境况之中、必须把谁 当作“称职的”医生或者律师来请教。换句话说,我在日常生活中构想关于他人熟识领域的 各种类型,构想关于他的知识结构和知识范围的各种类型。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假定他会 接受某些把自身表现在一整套坚定的动机之中的关联结构的引导,这些动机不仅会导致一种 特殊的行动模式,甚至还可以参与确定他的人格。但是,这种陈述提前使用了我们对与我们 同伴的理解有关的各种常识构想的分析,而这种分析是我们下面所要做的工作t 3.由常识构想的社会世界结构及其类型化 作为人类,我出生在这个社会世界之中,在其中度过我的日常生活,把它们当做围绕着 我在其中的位置建立的东西来经验,当作对我解释和行动开放、却又总是指涉我那实际被从 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的东西来经验。只有当涉及到我的时候,我与他人形成的某种关系才能 获得特殊的意义,我用“我们”这个词来称呼这种特殊意义:只有当涉及到“我们 是“我们”的中心—一的时候,其他人才会作为“你们”表现出来;第三组人才会作为“他 们”表现出来。根据时间维度,在我的实际生平时刻存在着与我有关的“同时代人”,我可 以和这些人形成一种由行动和反行动构成的相互作用( mutual interplay);也存在着“前 辈”,我无法影响这些前辈,但是,他们过去的行动及其结果却对我的解释开放,可以影响 我自己的各种活动:还存在着“后来人”,我不可能对他们进行体验,但是,我却可以通过

b.知识的社会起源 我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从我个人的经验之中产生的。这种知识的更 大的部分来源于社会,是由我的朋友、我的父母、我的老师以及我的老师的老师传授给我的。 他们不仅教导我如何假定环境(也就是说,虽然世界的相对自然的方面所具有的类型特征在 “内群体”中普遍被看作是毋庸质疑的,但是,在被进一步注意以前,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 的事物总和却总是可以质疑的),而且还教导我如何根据我从“内群体”那匿名的统一观点 之中接受的关联系统,构造那些必须构造的类型构想。这种关联系统包括各种生活方式、与 环境达成协议的各种方法,为了在类型情境中达到类型结果所需要使用的各种有效的诀窍。 表现类型的这种最卓越的(par excellence)中介——来源于社会的知识因此而得到传播— —就是日常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日常生活的方言(ver nacular)首先是一种有关被命名的 事物和事件的语言,任何一个名称都包含了类型化和一般化,这种类型化和一般化则指涉在 这种语言的“内群体”——他们发现被命名的事物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足以提供一个关于 它的独立术语——中流行的关联系统。我们可以把这种前科学的(pre-scientific)方言, 解释成为一座包含预先构成的完备类型和特征的宝库,这些类型和特征不仅全部来源于社 会,而且还具有由尚未开发的内容构成的开放视界【28】。 c.知识的社会分配 知识是由人们从社会角度进行分配的。有关互易视角的一般主题确实克服了下列困难, 即我实际所具有的知识只不过是我的同伴所可能具有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但是,个 体与个体之间实际现有的知识储备却各不相同,常识思维应当把这个事实考虑在内。不仅一 个个体所认识的东西与他的邻居所认识的东西不同,而且他们认识“同一些”事实的方式也 有所不同。知识在明晰性、独特性、精确性以及熟悉性方面有多种多样的程度。让我们把威 廉·詹姆斯对“熟识的知识”和“关于的知识”所作的著名区分【29】作为一个例子。显而易 见,我对许多事物的知识都是通过一种单纯熟识的模糊方式进行的,而你却具有关于它们是 什么、什么构成了它们的知识,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在一个小小的领域中是“专家”,而 在其他许多领域中则是“门外汉”,你也同样是如此【30】。任何一个个体在其生活的任何一个 时刻,他现有的知识储备都会被构造成具有各种各样明晰性、独特性、以及精确性程度范围 的东西。这种结构来源于目前流行的关联系统,因此,它是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关于这些 个体区别的知识本身就是常识经验的一种成份:我知道我在哪一种类型境况之中、必须把谁 当作“称职的”医生或者律师来请教。换句话说,我在日常生活中构想关于他人熟识领域的 各种类型,构想关于他的知识结构和知识范围的各种类型。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假定他会 接受某些把自身表现在一整套坚定的动机之中的关联结构的引导,这些动机不仅会导致一种 特殊的行动模式,甚至还可以参与确定他的人格。但是,这种陈述提前使用了我们对与我们 同伴的理解有关的各种常识构想的分析,而这种分析是我们下面所要做的工作【31】。 3. 由常识构想的社会世界结构及其类型化 作为人类,我出生在这个社会世界之中,在其中度过我的日常生活,把它们当做围绕着 我在其中的位置建立的东西来经验,当作对我解释和行动开放、却又总是指涉我那实际被从 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的东西来经验。只有当涉及到我的时候,我与他人形成的某种关系才能 获得特殊的意义,我用“我们”这个词来称呼这种特殊意义;只有当涉及到“我们”——我 是“我们”的中心——的时候,其他人才会作为“你们”表现出来;第三组人才会作为“他 们”表现出来。根据时间维度,在我的实际生平时刻存在着与我有关的“同时代人”,我可 以和这些人形成一种由行动和反行动构成的相互作用(mutual interplay);也存在着“前 辈”,我无法影响这些前辈,但是,他们过去的行动及其结果却对我的解释开放,可以影响 我自己的各种活动;还存在着“后来人”,我不可能对他们进行体验,但是,我却可以通过

种多少有些徒劳的期望,针对他们调整我的各种行动。所有这些关系表明了亲密和匿名 ( anonymity)、熟悉与陌生、紧张与松弛那最复杂多样的形式l 在目前的脉络中,我们要使自己只限于论述存在与同时代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进一步 研究论述常识经验的时候,我们可以只把下面这一点看作理所当然的,即人可以理解他的同 伴及其行动,他之所以能够与其他人沟通,是因为他假定他们理解他的各种行动:不仅如此, 这种相互理解虽然具有某些局限,但是,对于许多实践意图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这种关系在我的同时代人中持续下去,那么,在这些同时代人中,就会有这样一些 人一一他们不仅和我共享时间共同体,而且也和我共享空间共同体。为了术语方面的便利, 我们可以把这些同时代人称为“伙伴”( consociates),而把这种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称 为“面对面”关系(face-to- face relationship)一一但是,要在与库利13及其追随者 使用这个术语的意义不同的意义上理解这个术语,我们仅仅用它来表示社会关系的一个纯粹 形式的方面,它既可以用来表示朋友之间亲密的交谈,也可以用来表示陌生人在一节火车车 厢中的共同在场 共享一种空间共同体意味着,外部世界的某一部分同样处在每一个伙伴力所能及的范围 之内,并且包含着与他们有关、他们共同感兴趣的客体。对于每一个伙伴来说,其他人的身 体,他的姿态,他的步态以及他的面部表情,都是可以直接观察的。他不仅可以把它们当做 事物或者外部世界的事件来观察,而且还可以通过它们的外貌意义来观察一一也就是说,把 它们当作其他人思维的征兆来观察。共享时间共同体一一这不仅意味着共享处在(编年的) 时间的共同体,而且意味着共享内在时间的共同体一一意味着每一个伙伴都参与其他人那不 断发展的生活,都可以通过一种生动的现在,在其他人的思想被一步一步确立起来的过程中 领会这些思想。也许这样,他们就可以共享对方当作计划、希望或者焦虑的对未来的预期。 简而言之,这些伙伴互相包含在对方的生平之中;他们是一起变老练的;正像我们可以称呼 的那样,他们生活在一种纯粹的“我们关系”(We- relationship)之中 在这样一种可以是流动的、肤浅表面的关系之中,我们就可以把他人当作存在于其独特 生平情境(虽然这种生平情境只是被片断地揭示出来了)之中的一种独特个体性(尽管这种 个体性只不过是他的人格明显表现出来的一个方面)来领会。在其他所有各种社会关系形式 之中(就他人自我的那些尚未被揭示出来的方面而言,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在合作者之间的关 系之中),我们只有通过“对想象假设的意义呈现的贡献”(这里指的是我们前面引用过的怀 特海的陈述),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通过构造一种有关行为的类型方式的构想,构造一种有 关各种潜在动机的类型模式,构造一种有关人格类型——就这种人格类型而言,接受调查研 究并且处于我的观察范围之外的他人及其行为举止,都只不过是一些例证或者范例一一的诸 类型态度的构想,我们才能领会同伴的自我。在这里,我们既不能充分展开论述社会世 界的结构分类法,也不能充分展开论述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有关行动过程类型和人 格类型的各种各样构想形式的分类法。在想起我的不在场的朋友A的过程中,我在我过去把 A作为我的合作者来经验的基础上构造有关他的人格和行为的理想类型。当我把一封信放进 邮箱的时候,我期望那些我所不了解的人一一即所谓邮递员一一会以一种合乎类型的、并非 我完全能够理解的方式活动,以便我的信能够在从类型角度看合理的时间内达到收信人手 中。即使我从未遇见过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德国人,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国人担心德国 人重新武装起来”。通过遵守英语语法规则,我遵循着当代说英语的同伴所具有的、得到社 会承认的行为模式。我要使自己变得可以理解,我就必须根据这种行为模式调整我自己的行 为。最后,任何一种被其他匿名同伴为了通过合乎类型的手段到达合乎类型的目标而使用的 人工制品或者器皿,都会指涉那个生产它的匿名的同伴1353 虽然这只是少数几个例子,但是,它们不仅是我们根据它们所涉及的同时代人之间关系 那不断增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而且也是我们根据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构想的不断增

一种多少有些徒劳的期望,针对他们调整我的各种行动。所有这些关系表明了亲密和匿名 (anonymity)、熟悉与陌生、紧张与松弛那最复杂多样的形式【32】。 在目前的脉络中,我们要使自己只限于论述存在与同时代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进一步 研究论述常识经验的时候,我们可以只把下面这一点看作理所当然的,即人可以理解他的同 伴及其行动,他之所以能够与其他人沟通,是因为他假定他们理解他的各种行动;不仅如此, 这种相互理解虽然具有某些局限,但是,对于许多实践意图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这种关系在我的同时代人中持续下去,那么,在这些同时代人中,就会有这样一些 人——他们不仅和我共享时间共同体,而且也和我共享空间共同体。为了术语方面的便利, 我们可以把这些同时代人称为“伙伴”(consociates),而把这种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称 为“面对面”关系(face-to-face relationship)——但是,要在与库利【33】及其追随者 使用这个术语的意义不同的意义上理解这个术语,我们仅仅用它来表示社会关系的一个纯粹 形式的方面,它既可以用来表示朋友之间亲密的交谈,也可以用来表示陌生人在一节火车车 厢中的共同在场。 共享一种空间共同体意味着,外部世界的某一部分同样处在每一个伙伴力所能及的范围 之内,并且包含着与他们有关、他们共同感兴趣的客体。对于每一个伙伴来说,其他人的身 体,他的姿态,他的步态以及他的面部表情,都是可以直接观察的。他不仅可以把它们当做 事物或者外部世界的事件来观察,而且还可以通过它们的外貌意义来观察——也就是说,把 它们当作其他人思维的征兆来观察。共享时间共同体——这不仅意味着共享处在(编年的) 时间的共同体,而且意味着共享内在时间的共同体——意味着每一个伙伴都参与其他人那不 断发展的生活,都可以通过一种生动的现在,在其他人的思想被一步一步确立起来的过程中 领会这些思想。也许这样,他们就可以共享对方当作计划、希望或者焦虑的对未来的预期。 简而言之,这些伙伴互相包含在对方的生平之中;他们是一起变老练的;正像我们可以称呼 的那样,他们生活在一种纯粹的“我们关系”(We-relationship)之中。 在这样一种可以是流动的、肤浅表面的关系之中,我们就可以把他人当作存在于其独特 生平情境(虽然这种生平情境只是被片断地揭示出来了)之中的一种独特个体性(尽管这种 个体性只不过是他的人格明显表现出来的一个方面)来领会。在其他所有各种社会关系形式 之中(就他人自我的那些尚未被揭示出来的方面而言,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在合作者之间的关 系之中),我们只有通过“对想象假设的意义呈现的贡献”(这里指的是我们前面引用过的怀 特海的陈述),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通过构造一种有关行为的类型方式的构想,构造一种有 关各种潜在动机的类型模式,构造一种有关人格类型——就这种人格类型而言,接受调查研 究并且处于我的观察范围之外的他人及其行为举止,都只不过是一些例证或者范例——的诸 类型态度的构想,我们才能领会同伴的自我。在这里【34】,我们既不能充分展开论述社会世 界的结构分类法,也不能充分展开论述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有关行动过程类型和人 格类型的各种各样构想形式的分类法。在想起我的不在场的朋友 A 的过程中,我在我过去把 A 作为我的合作者来经验的基础上构造有关他的人格和行为的理想类型。当我把一封信放进 邮箱的时候,我期望那些我所不了解的人——即所谓邮递员——会以一种合乎类型的、并非 我完全能够理解的方式活动,以便我的信能够在从类型角度看合理的时间内达到收信人手 中。即使我从未遇见过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德国人,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国人担心德国 人重新武装起来”。通过遵守英语语法规则,我遵循着当代说英语的同伴所具有的、得到社 会承认的行为模式。我要使自己变得可以理解,我就必须根据这种行为模式调整我自己的行 为。最后,任何一种被其他匿名同伴为了通过合乎类型的手段到达合乎类型的目标而使用的 人工制品或者器皿,都会指涉那个生产它的匿名的同伴【35】。 虽然这只是少数几个例子,但是,它们不仅是我们根据它们所涉及的同时代人之间关系 那不断增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而且也是我们根据领会他人及其行为所需要的构想的不断增

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显而易见,匿名程度的增加包含了内容完满性的减少。由于这种类型 已经被构造出来,所以,成为类型的构想匿名程度越高,脱离它所涉及的个体同伴的独特性 就越彻底,这个个体的人格及其行为模式诸方面的行为与现有的意图有关的东西,加入到类 型化之中去的就越少。如果我们把(主观的)人格类型与(客观的)行动过程类型区别开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不断增加的构想匿名化会导致后者取代前者。在完全的匿名化之中, 个体应当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行动过程指涉“任何一个”以被这种构想界定为类型的方式活 动的人的行为。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除了在合作者纯粹的“我们关系”中以外,我们根本无法根据 我们的同伴那独特的生平情境领会他的个体独特性。在常识思维的各种构想中,他人至多是 作为部分的自我显现出来的,即使进入纯粹的“我们关系”,他也只不过是运用了他的人格 的一部分。这种真知灼见在几个方面看来都是重要的。它帮助齐美尔16克服了存在于个体 意识和群体意识之间的困境,涂尔干早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它由于一种“镜映效 果”( looking glass effect)而处于库利3的自我起源理论的基础之中;它使乔治·H·米 德得出了他那富有创造性的“一般化的他人”的概念:最后,它对于阐明诸如“社会功 能”、“社会角色”以及最后一个但是同样重要的“理性行动”这样一些概念,具有决定性意 义 但是,这只不过是故事的一半。我把他人当作一种部分自我、当作各种类型角色的扮演 者或者类型功能的进行者来构想,这在自我类型化过程中具有一个必然结果( corollary) 只要我加入到与他互动的过程中去,这种自我类型化过程就必然出现。我并没有以我的整体 人格加入到这样一种关系之中,而只不过使我的人格的某些层次加入了这种关系。在界定他 人角色的过程中,我同时承担了我自己的角色。在使他人的行为成为类型的过程中,我同时 也使我自己的与他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行为成为类型,把我自己转化成一个乘客、一个消费 者、一个纳税人、一个读者、一个旁观者,等等。这种自我类型化正是威廉·詹姆斯t和 乔治·H·米德t区别与社会自我有关的“主我”和“客我”的原因。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用于使他人类型化、使我自己类型化的常识构想,在很大程 度上都是来源于社会并且得到社会承认的。在内群体之中,大量的人格类型和行动过程类型 作为一整套规则和决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除非出现相反的证据),它们迄今为止已经 经历过检验,并且被人们期望在将来也经得起检验。不仅如此,这种类型构想模式还经常被 人们当作一种行为标准而制度化,它不仅得到传统习俗和习惯性习俗的保证,而且有时还会 得到所谓社会控制的特殊手段的保证一一诸如法律程序的保证 4.行动过程类型与人格类型 现在,我们必须简要地研究一下行动和社会互动的模式,它在常识思维中构成了行动过 程类型和人格类型构造的基础 a.行动,设计,动机 在这篇文章中,“行动”这个术语指的是行动者预先设计的人类行为举止,也就是说, 指的是建立在一个预想设计基础之上的人类行为举止。“活动”这个术语则指的是这个不断 前进的过程的结果,也就是说,指的是己经完成的行动。与外部世界相连接的行动既可以是 隐蔽的(例如,要在内心之中解决一个科学问题的尝试),也可以是公开的,它既可以由于 委任而发生,也可以由于失职、由于有目的的避免就行动本身而言所考虑的活动而发生。 全部设计过程都存在于通过幻想对未来行为举止的预期之中,然而,它不是不断前进的 行动过程,而是被当作已经完成的活动来幻想,这种活动是全部设计过程的出发点。在我能 够设计这种未来活动过程的每一个步骤,从而造成一种事态之前,我必须把这种即将由我的 未来行动造成的事态形象化。从比喻的角度来说,我在设计蓝图以前,必须具有关于所要确

加的匿名程度排列的。显而易见,匿名程度的增加包含了内容完满性的减少。由于这种类型 已经被构造出来,所以,成为类型的构想匿名程度越高,脱离它所涉及的个体同伴的独特性 就越彻底,这个个体的人格及其行为模式诸方面的行为与现有的意图有关的东西,加入到类 型化之中去的就越少。如果我们把(主观的)人格类型与(客观的)行动过程类型区别开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不断增加的构想匿名化会导致后者取代前者。在完全的匿名化之中, 个体应当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行动过程指涉“任何一个”以被这种构想界定为类型的方式活 动的人的行为。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除了在合作者纯粹的“我们关系”中以外,我们根本无法根据 我们的同伴那独特的生平情境领会他的个体独特性。在常识思维的各种构想中,他人至多是 作为部分的自我显现出来的,即使进入纯粹的“我们关系”,他也只不过是运用了他的人格 的一部分。这种真知灼见在几个方面看来都是重要的。它帮助齐美尔【36】克服了存在于个体 意识和群体意识之间的困境,涂尔干早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37】;它由于一种“镜映效 果”(looking glass effect)而处于库利【38】的自我起源理论的基础之中;它使乔治·H·米 德【39】得出了他那富有创造性的“一般化的他人”的概念;最后,它对于阐明诸如“社会功 能”、“社会角色”以及最后一个但是同样重要的“理性行动”这样一些概念,具有决定性意 义【40】。 但是,这只不过是故事的一半。我把他人当作一种部分自我、当作各种类型角色的扮演 者或者类型功能的进行者来构想,这在自我类型化过程中具有一个必然结果(corollary)。 只要我加入到与他互动的过程中去,这种自我类型化过程就必然出现。我并没有以我的整体 人格加入到这样一种关系之中,而只不过使我的人格的某些层次加入了这种关系。在界定他 人角色的过程中,我同时承担了我自己的角色。在使他人的行为成为类型的过程中,我同时 也使我自己的与他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行为成为类型,把我自己转化成一个乘客、一个消费 者、一个纳税人、一个读者、一个旁观者,等等。这种自我类型化正是威廉·詹姆斯【4 1 】和 乔治·H·米德【42】区别与社会自我有关的“主我”和“客我”的原因。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用于使他人类型化、使我自己类型化的常识构想,在很大程 度上都是来源于社会并且得到社会承认的。在内群体之中,大量的人格类型和行动过程类型 作为一整套规则和决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除非出现相反的证据),它们迄今为止已经 经历过检验,并且被人们期望在将来也经得起检验。不仅如此,这种类型构想模式还经常被 人们当作一种行为标准而制度化,它不仅得到传统习俗和习惯性习俗的保证,而且有时还会 得到所谓社会控制的特殊手段的保证——诸如法律程序的保证。 4.行动过程类型与人格类型 现在,我们必须简要地研究一下行动和社会互动的模式,它在常识思维中构成了行动过 程类型和人格类型构造的基础。 a. 行动,设计,动机 在这篇文章中,“行动”这个术语指的是行动者预先设计的人类行为举止,也就是说, 指的是建立在一个预想设计基础之上的人类行为举止。“活动”这个术语则指的是这个不断 前进的过程的结果,也就是说,指的是已经完成的行动。与外部世界相连接的行动既可以是 隐蔽的(例如,要在内心之中解决一个科学问题的尝试),也可以是公开的,它既可以由于 委任而发生,也可以由于失职、由于有目的的避免就行动本身而言所考虑的活动而发生。 全部设计过程都存在于通过幻想对未来行为举止的预期之中,然而,它不是不断前进的 行动过程,而是被当作已经完成的活动来幻想,这种活动是全部设计过程的出发点。在我能 够设计这种未来活动过程的每一个步骤,从而造成一种事态之前,我必须把这种即将由我的 未来行动造成的事态形象化。从比喻的角度来说,我在设计蓝图以前,必须具有关于所要确

立的结构的某种观念。这样,我就必须通过幻想把我自己放在一个未来时间之中,这时,这 种行动就是已经完成的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能在幻想中重新构想将会造成的这种未 来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就我们上面提出的术语而言,人们通过设计所预期的不是未来的行动 而是未来的活动:而且人们是通过“将来完成时态”( modo futuri exacti)预期这种活动 的。设计所特有的这种时间视角具有相当重要的结果。 i)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有关我未来活动的全部设计,都建立在我现有的知识基础之上。 我有关以前进行的活动一一从类型角度来看,这种活动与设计的活动相似一一的经验就属于 这种现有的知识。全部设计过程都包含着一种特殊的理想化,这是理所当然的,胡塞尔称这 种理想化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的理想化,也就是说,它包含这样的假定,即我为了 造成同样类型的事态,可以在同样类型的情况下,以和我以前的活动所采取的方式类型相同 的方式活动。显而易见,这种理想化包含着一种特殊的构造( construction)。严格说来,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我现有的知识必然与我完成我的设计的活动以后现有的知识不同,这正 是因为我“变得老练了”,至少我在实现我的设计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经验,已经改进了我的 生平境况,并且扩大了我的经验储备。因此,这种“重复的”行动就成了与纯粹再次进行的 活动不同的东西。第一个行动A'在一整套境况C中开始,的确造成了事态S’;重复的行动A 在整套境况C”之中开始,人们就会期望它造成事态S”。C”必然与C不同,因为“A在造成 S方面获得了成功”这种经验属于我的知识储备,这种知识储备现在是C”的一种成份:反 之,就我那过去是C的一种成份的知识储备而言,属于它的只有下列空洞的预期,即情况 就应当是这样。正如A”不同于A那样,S”也不同于S”,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有这些术语 C,C”,A',A”,S',S”——本身都是独特的、无法重复的事件。然而,对于我的常识思维 来说,正是这些在严格意义上使上述事件变得独特和无法重复的特征,被当作与我现有的意 图无关的东西消除了。当我作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这种理想化的时候,我只对A、C、 以及S的类型性感兴趣,而它们都不具有最初的东西( primes)。形象地说,这种构造就在 于把这种最初的东西当作不相干的东西抑制住。顺便说一说,这正是所有各种类型化的特征 对于分析所谓理性行动这个概念来说,这一点变得特别重要。显而易见,在日常生活的 习惯性行动和常规性行动( routine action)之中,我们既把刚才描述过的这种构造运用到 下面这些从实际经验中得出的、迄今为止一直在经受考验的规则和诀窍之中,而且也经常在 没有清楚地认识手段和目的之间各种真实联系的情况下,把它运用到将手段与目的联系起来 的过程之中。即使在常识思维中,我们也构想了一个由假想的相互联系的事实构成的世界 这些事实完全包含了那些被认为与我们现有的意图有关的成份。 i)设计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时间视角,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设计与动机之间的关系。 在平常的言语中,“动机”这个术语包含着两类不同的概念,我们必须把这两类概念区别开 a)我们可以说,一个杀人犯的动机是为了获得被害者的钱财。在这里,“动机”指的是 这种事态,是结果,这种结果可以由杀人犯所采取的行动造成。我们可以把这种动机叫作“目 的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一类动机所指涉的是未来。对于实现这种行动来说,这 种通过其设计被预先幻想过、并且可以由未来的行动造成的事态就是目的动机 b)我们可以说,这个杀人犯之所以具有动机犯下这种罪行,是因为他是在这种或者那种 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是因为他具有这些或者那些童年经历,等等。我们可以把这一类动机称 为“(真正的)t原因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种动机所指涉的,是他过去那些曾 经决定过他的活动如此进行的经验。在一个行动中,以“原因”的形式被激发起来的东西, 就是这种行动本身的设计(例如,他采取这种行动,是为了通过杀人满足他对钱财的需要)。 在这里,我们无法对这种动机理论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但是应当指出的是,生活在 他那不断发展的活动过程之中的行动者,所考虑的只不过是他那不断发展的行动的目的动

立的结构的某种观念。这样,我就必须通过幻想把我自己放在一个未来时间之中,这时,这 种行动就是已经完成的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能在幻想中重新构想将会造成的这种未 来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就我们上面提出的术语而言,人们通过设计所预期的不是未来的行动, 而是未来的活动;而且人们是通过 “将来完成时态”(modo futuri exacti)预期这种活动 的。设计所特有的这种时间视角具有相当重要的结果。 ⅰ)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有关我未来活动的全部设计,都建立在我现有的知识基础之上。 我有关以前进行的活动——从类型角度来看,这种活动与设计的活动相似——的经验就属于 这种现有的知识。全部设计过程都包含着一种特殊的理想化,这是理所当然的,胡塞尔称这 种理想化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43】的理想化,也就是说,它包含这样的假定,即我为了 造成同样类型的事态,可以在同样类型的情况下,以和我以前的活动所采取的方式类型相同 的方式活动。显而易见,这种理想化包含着一种特殊的构造(construction)。严格说来,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我现有的知识必然与我完成我的设计的活动以后现有的知识不同,这正 是因为我“变得老练了”,至少我在实现我的设计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经验,已经改进了我的 生平境况,并且扩大了我的经验储备。因此,这种“重复的”行动就成了与纯粹再次进行的 活动不同的东西。第一个行动 A’在一整套境况 C’中开始,的确造成了事态 S’;重复的行动 A’’ 在整套境况 C’’之中开始,人们就会期望它造成事态 S’’。C’’必然与 C’不同,因为“A’在造成 S’方面获得了成功”这种经验属于我的知识储备,这种知识储备现在是 C’’的一种成份;反 之,就我那过去是 C’的一种成份的知识储备而言,属于它的只有下列空洞的预期,即情况 就应当是这样。正如 A’’不同于 A’那样,S’’也不同于 S’,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有这些术语 ——C’,C”,A’,A”,S’,S”——本身都是独特的、无法重复的事件。然而,对于我的常识思维 来说,正是这些在严格意义上使上述事件变得独特和无法重复的特征,被当作与我现有的意 图无关的东西消除了。当我作出“我可以再做它一次”这种理想化的时候,我只对 A、C、 以及 S 的类型性感兴趣,而它们都不具有最初的东西(primes)。形象地说,这种构造就在 于把这种最初的东西当作不相干的东西抑制住。顺便说一说,这正是所有各种类型化的特征。 对于分析所谓理性行动这个概念来说,这一点变得特别重要。显而易见,在日常生活的 习惯性行动和常规性行动(routine action)之中,我们既把刚才描述过的这种构造运用到 下面这些从实际经验中得出的、迄今为止一直在经受考验的规则和诀窍之中,而且也经常在 没有清楚地认识手段和目的之间各种真实联系的情况下,把它运用到将手段与目的联系起来 的过程之中。即使在常识思维中,我们也构想了一个由假想的相互联系的事实构成的世界, 这些事实完全包含了那些被认为与我们现有的意图有关的成份。 ⅱ)设计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时间视角,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设计与动机之间的关系。 在平常的言语中,“动机”这个术语包含着两类不同的概念,我们必须把这两类概念区别开 来。 a)我们可以说,一个杀人犯的动机是为了获得被害者的钱财。在这里,“动机”指的是 这种事态,是结果,这种结果可以由杀人犯所采取的行动造成。我们可以把这种动机叫作“目 的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一类动机所指涉的是未来。对于实现这种行动来说,这 种通过其设计被预先幻想过、并且可以由未来的行动造成的事态就是目的动机。 b)我们可以说,这个杀人犯之所以具有动机犯下这种罪行,是因为他是在这种或者那种 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是因为他具有这些或者那些童年经历,等等。我们可以把这一类动机称 为“(真正的)【44】原因动机”。从行动者的观点来看,这种动机所指涉的,是他过去那些曾 经决定过他的活动如此进行的经验。在一个行动中,以“原因”的形式被激发起来的东西, 就是这种行动本身的设计(例如,他采取这种行动,是为了通过杀人满足他对钱财的需要)。 在这里【45】,我们无法对这种动机理论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但是应当指出的是,生活在 他那不断发展的活动过程之中的行动者,所考虑的只不过是他那不断发展的行动的目的动

机,也就是说,只不过是经过设计并且应当实现的事态。只有通过回顾他那已经完成的活动, 或者通过回顾他那己经建立起来的预期将来完成时态的活动的设计,行动者才能从追溯既往 的角度,领会那决定他应当做的、或者那决定他计划要做的事情的原因动机。但是,在这种 情况下,行动者就不再进行任何活动了,他成了他自己的观察者。 对于分析我们现在即将论述的人类互动来说,这两类动机之间的区别具有至关重要的意 义 b.社会互动 一般来说,任何社会互动形式都建立在我们已经描述过的那些构想基础上,后者与我们 对他人和对行动模式的理解联系在一起。我们可以把包含在问答过程( questioning and answering)中的合作者的互动作为一个例子。设计我的问题的过程中,我预期他人可以把 我的行动(例如,我说出一个疑问句)当作一个问题来理解,并且这种理解可以诱导他以这 样一种方式活动,使我能够把他的行为理解成一种适当的反应(我问:“墨水在哪里?”他 人指指桌子)。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我的行动的目的动机是为了获得适当的信息,这预先 假定了他人对我的目的动机的理解会变成其原因动机,从而使他为了向我提供这种信息而进 行行动—一我假定,他不仅能够提供这种信息,而且愿意这样做。我预期他懂英语,他知道 墨水在哪里,而且只要他知道,他就会告诉我,等等。用更一般的说来说,我预期他会接受 同一些动机类型的引导:而根据我现有的知识储备,我自己和其他许多人过去就是在同样类 型的境况中接受这些动机类型引导的。我们的例子表明,即使普通生活中最简单的互动也以 系列常识构想为前提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互动是以有关被预期的他人行为的构想为前提 的,所有这些构想都建立在这样一种理想化基础之上,即行动者的目的动机可以变成他的伙 伴的原因动机,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将把这种理想化称为有关动机互易性的理想化。显 而易见,这种理想化取决于有关视角互易性的一般主题,因为它意味着,这些被转嫁到他人 身上的动机,从类型角度来看与我自己的动机或者与处于同样类型境况之中的其他人的动机 是相同的,这一点完全与我那真正的现有知识一一或者来源于社会现有的知识一一相一致。 现在,假设我为了重新灌满我的自来水笔而想找到一些墨水,以便我能够写好这份给学 术委员会的求职申请书,如果这次申请得到批准,它就会完全改变我的生活方式。作为行动 者(提问者)的我,而且也只有我,才知道我这个旨在获得会员资格的计划。获得会员资格 是我的实际行动的最终目的动机,是我所要造成的事态。当然,只有通过一系列步骤(写 份申请书,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取来写字工具,等等)才能做到这一点,其中每一个步骤 都是由一种“行动”通过其特定的设计和特定的目的动机变成事实的。然而,所有这些“次 级行动”(sub- actions),都只不过是这种整体行动的不同阶段,而且,应当由它们变成事 实的所有中间步骤都只不过是我用来实现我的最终目的手段,这种目的是由我最初的设计决 定的。正是这种最初设计的广度把这些次级设计(sub- projects)的链条连结成一个统一体。 如果我们考虑到在这种相互联系的局部行动——它们旨在使事态成为事实,而这些事态则只 不过是用来实现被设计的结果的“手段”一一的链条上,某些环节可以被另一些环节所取代, 甚至放弃某些环节也不会给最初的设计带来变化,这一点就很清楚了。如果我找不到墨水, 那么,我为了准备我的求职申请书就会去使用打字机 换句话说,只有行动者才知道“他的行动什么时候才开始、在哪里结束”,也就是说, 只有他知道它为什么将来会完成。正是他的设计所具有的这种广度,决定了他的行动的单位 他的伙伴既不具有关于这个先于行动者的行动而存在的设计过程的知识,也不了解它处于其 中的更高一级单位的脉络。他所知道的只不过是行动者已经展示给他的行动的片断,也就是 说,只不过是他观察到的已经进行过的活动,或者是仍然在不断发展的行动所具有的以往那 些阶段。如果后来在第三者问接受我的问题的人我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那么,他就会回答 我想知道从哪里可以找到一些墨水。这就是他关于我的设计过程及其脉络所知道的一切,而

机,也就是说,只不过是经过设计并且应当实现的事态。只有通过回顾他那已经完成的活动, 或者通过回顾他那已经建立起来的预期将来完成时态的活动的设计,行动者才能从追溯既往 的角度,领会那决定他应当做的、或者那决定他计划要做的事情的原因动机。但是,在这种 情况下,行动者就不再进行任何活动了,他成了他自己的观察者。 对于分析我们现在即将论述的人类互动来说,这两类动机之间的区别具有至关重要的意 义。 b. 社会互动 一般来说,任何社会互动形式都建立在我们已经描述过的那些构想基础上,后者与我们 对他人和对行动模式的理解联系在一起。我们可以把包含在问答过程(questioning and answering )中的合作者的互动作为一个例子。设计我的问题的过程中,我预期他人可以把 我的行动(例如,我说出一个疑问句)当作一个问题来理解,并且这种理解可以诱导他以这 样一种方式活动,使我能够把他的行为理解成一种适当的反应(我问:“墨水在哪里?”他 人指指桌子)。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我的行动的目的动机是为了获得适当的信息,这预先 假定了他人对我的目的动机的理解会变成其原因动机,从而使他为了向我提供这种信息而进 行行动——我假定,他不仅能够提供这种信息,而且愿意这样做。我预期他懂英语,他知道 墨水在哪里,而且只要他知道,他就会告诉我,等等。用更一般的说来说,我预期他会接受 同一些动机类型的引导;而根据我现有的知识储备,我自己和其他许多人过去就是在同样类 型的境况中接受这些动机类型引导的。我们的例子表明,即使普通生活中最简单的互动也以 一系列常识构想为前提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互动是以有关被预期的他人行为的构想为前提 的,所有这些构想都建立在这样一种理想化基础之上,即行动者的目的动机可以变成他的伙 伴的原因动机,反过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将把这种理想化称为有关动机互易性的理想化。显 而易见,这种理想化取决于有关视角互易性的一般主题,因为它意味着,这些被转嫁到他人 身上的动机,从类型角度来看与我自己的动机或者与处于同样类型境况之中的其他人的动机 是相同的,这一点完全与我那真正的现有知识——或者来源于社会现有的知识——相一致。 现在,假设我为了重新灌满我的自来水笔而想找到一些墨水,以便我能够写好这份给学 术委员会的求职申请书,如果这次申请得到批准,它就会完全改变我的生活方式。作为行动 者(提问者)的我,而且也只有我,才知道我这个旨在获得会员资格的计划。获得会员资格 是我的实际行动的最终目的动机,是我所要造成的事态。当然,只有通过一系列步骤(写一 份申请书,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取来写字工具,等等)才能做到这一点,其中每一个步骤 都是由一种“行动”通过其特定的设计和特定的目的动机变成事实的。然而,所有这些“次 级行动”(sub-actions),都只不过是这种整体行动的不同阶段,而且,应当由它们变成事 实的所有中间步骤都只不过是我用来实现我的最终目的手段,这种目的是由我最初的设计决 定的。正是这种最初设计的广度把这些次级设计(sub-projects)的链条连结成一个统一体。 如果我们考虑到在这种相互联系的局部行动——它们旨在使事态成为事实,而这些事态则只 不过是用来实现被设计的结果的“手段”——的链条上,某些环节可以被另一些环节所取代, 甚至放弃某些环节也不会给最初的设计带来变化,这一点就很清楚了。如果我找不到墨水, 那么,我为了准备我的求职申请书就会去使用打字机。 换句话说,只有行动者才知道“他的行动什么时候才开始、在哪里结束”,也就是说, 只有他知道它为什么将来会完成。正是他的设计所具有的这种广度,决定了他的行动的单位。 他的伙伴既不具有关于这个先于行动者的行动而存在的设计过程的知识,也不了解它处于其 中的更高一级单位的脉络。他所知道的只不过是行动者已经展示给他的行动的片断,也就是 说,只不过是他观察到的已经进行过的活动,或者是仍然在不断发展的行动所具有的以往那 些阶段。如果后来在第三者问接受我的问题的人我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那么,他就会回答 我想知道从哪里可以找到一些墨水。这就是他关于我的设计过程及其脉络所知道的一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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