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行动系统与社会体系 我们视社会体系为更普遍的行动系统的组成部分,其他主要的部 分还有文化体系,人格体系和行为有机体;相对于具体的行为与社会 互动而言,所有这四个体系都是抽象地加以界定的。我们规定除社会 体系外其他三个子系统构成为系统的环境要素。这种用法不大为人所 熟悉,若涉及个人人格问题时更是如此。我会在别处给予更充分的说 明,为了理解下文,重要的是记住下面这一点,这里说的社会体系和 人格体系都不可设想为具体的实体 行动的四个子系统之间的分别是功能上的。我们用所有行动系统 都具有的四项基本功能来描述它们,这就是模式维持,整合,目标达 致和适应。 一个行动系统首要的整合问题是如何对它的组成单元,首先是个 人进行协调,虽然出于某种目的集体也可以被当作行动者来看待。这 样我们将整合功能首先归于社会体系 我们将模式维持——包括创造性的模式改变一一归为文化体系的 首务。组织一个社会体系首先关乎各种社会关系的连接,而对文化体 系的组织则涉及象征意义复合体的各种性质,如体系据以而被结构起 来的符码规则,体系使用的特殊的符号束,以及作为行动系统的组成 部分的文化体系的利用、维持和变化的条件等。 原文摘自 Parsons著 The System of Modern Societies(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7)pp4-8 1本句中“体系”和“系统”的英文为同一个词“ system”,我们用“系统”专指帕森斯所谓的“一般行动 系统”,以区别于第二级系统概念,即社会、文化、人格和行为有机体等,后者则译作“体系”,也可与另 级系统概念“子系统”( subsystem)理解无碍地交换使用
12.1 行动系统与社会体系* 我们视社会体系为更普遍的行动系统1的组成部分,其他主要的部 分还有文化体系,人格体系和行为有机体;相对于具体的行为与社会 互动而言,所有这四个体系都是抽象地加以界定的。我们规定除社会 体系外其他三个子系统构成为系统的环境要素。这种用法不大为人所 熟悉,若涉及个人人格问题时更是如此。我会在别处给予更充分的说 明,为了理解下文,重要的是记住下面这一点,这里说的社会体系和 人格体系都不可设想为具体的实体。 行动的四个子系统之间的分别是功能上的。我们用所有行动系统 都具有的四项基本功能来描述它们,这就是模式维持,整合,目标达 致和适应。 一个行动系统首要的整合问题是如何对它的组成单元,首先是个 人进行协调,虽然出于某种目的集体也可以被当作行动者来看待。这 样我们将整合功能首先归于社会体系。 我们将模式维持——包括创造性的模式改变——归为文化体系的 首务。组织一个社会体系首先关乎各种社会关系的连接,而对文化体 系的组织则涉及象征意义复合体的各种性质,如体系据以而被结构起 来的符码规则,体系使用的特殊的符号束,以及作为行动系统的组成 部分的文化体系的利用、维持和变化的条件等。 * 原文摘自 Parsons 著 The System of Modern Societies(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71),pp4-8 1 本句中“体系”和“系统”的英文为同一个词“system”,我们用“系统”专指帕森斯所谓的“一般行动 系统”,以区别于第二级系统概念,即社会、文化、人格和行为有机体等,后者则译作“体系”,也可与另 一二级系统概念“子系统”(subsystem)理解无碍地交换使用。——译注
我们将目标达致主要归于个体人格。人格体系是行动过程的首要 的能动机制,因而也是执行文化原则与要求的行动机构。在动机层面, 人格力求报酬和满足的最大化乃是行动的首要目标 行为有机体被视为适应子系统,这是主要的人类工具性的领域, 也构成为其他子系统的基础。它体现为一组行动必须适应的条件,以 及处理与物理环境相互关系的初级的作用过程,特别是在中枢神经系 统通过输入和加工信息,和通过运动神经的活动对付环境的紧急事件 的那些过程。表1列出了系统与功能的关系。 表1行动 子系统 基本功能 社会 整合 文化* 模式维持* 人格 目标达致* 行为有机体* 适应 有*者为社会子系统的环境 有两个实在的系统,它们是一般行动的环境,而不是我们的分析 意义上的行动的成分。第一个是物理环境,它不但包括物理学和化学 尚无法理解的现象,还包括尚未被整合到行动系统中的生命有机体世 界。第二个系统——在我们看来既独立于行动系统也独立于物理环境 —取传统哲学的意义可称之为“终极实在”。它关注的是韦伯所谓 的对人类行动者的“意义问题”,它首先是通过文化体系对行动趋向 赋予意义的结构过程而过渡到行动,文化体系包含有认识的“答案”, 但并未为这些答案所穷尽
我们将目标达致主要归于个体人格。人格体系是行动过程的首要 的能动机制,因而也是执行文化原则与要求的行动机构。在动机层面, 人格力求报酬和满足的最大化乃是行动的首要目标。 行为有机体被视为适应子系统,这是主要的人类工具性的领域, 也构成为其他子系统的基础。它体现为一组行动必须适应的条件,以 及处理与物理环境相互关系的初级的作用过程,特别是在中枢神经系 统通过输入和加工信息,和通过运动神经的活动对付环境的紧急事件 的那些过程。表 1 列出了系统与功能的关系。 表 1 行动 子系统 基本功能 社会 整合 文化* 模式维持* 人格* 目标达致* 行为有机体* 适应* 有*者为社会子系统的环境 有两个实在的系统,它们是一般行动的环境,而不是我们的分析 意义上的行动的成分。第一个是物理环境,它不但包括物理学和化学 尚无法理解的现象,还包括尚未被整合到行动系统中的生命有机体世 界。第二个系统——在我们看来既独立于行动系统也独立于物理环境 ——取传统哲学的意义可称之为“终极实在”。它关注的是韦伯所谓 的对人类行动者的“意义问题”,它首先是通过文化体系对行动趋向 赋予意义的结构过程而过渡到行动,文化体系包含有认识的“答案”, 但并未为这些答案所穷尽
分析行动的四个子系统的相互关系一一包括这些体系与行动环 境之间的关系—时,关键是要记住它们是互相渗透的现象。互渗的 最有名的例子可能是内化:社会客体和文化规范内化为个体人格。学 习获得经验内容,并被组织和保存在有机体的记忆装置中,则是另外 个例子,一如文化体系的规范要素被制度化为社会体系的组成结 构。我们认为,在任何一对行动系统的边界上都有一个由种种有结构 的系统要素或模式组成的“区域”,理论上必须将它视为两个系统的 共同范围,而不是简单地将它或归于这一个系统,或归于另一个系统 以行为规范为例,它们出自社会经验,而弗洛伊德(用的是超我概念) 和涂尔干(用的是集体表象)都将行为规范视为个人人格的一部分, 断言它们不是人格部分就是社会体系部分都是站不住脚的。 正是通过互渗的区域,系统之间的交换过程才得以发生。这对符 号意义和一般化动机层面的情况尤其是如此。为能运用符号来“沟 通”,个人必须掌握由文化组织起来的共同规则,诸如语言的规则, 它们也被整合到人们社会互动的系统中。为了生产贮存于中枢神经系 统中可为人们利用的信息,行为有机体必须具有动员和恢复的机制, 籍互渗作用这些机制将有助于在人格面组织起来的动机。 因此我们视社会体系是“开放”体系,与其环境进行着持续不断 的输入输出的交换过程。进而我们设想社会体系内再细化为不同的亚 体系秩序,它们也持续卷入交换过程中。 社会体系是由行动单元中的社会互动过程和状态构成的那些体 系。如果互动的诸性质可从行动单元中推演出来,社会体系将只是附
分析行动的四个子系统的相互关系——包括这些体系与行动环 境之间的关系——时,关键是要记住它们是互相渗透的现象。互渗的 最有名的例子可能是内化:社会客体和文化规范内化为个体人格。学 习获得经验内容,并被组织和保存在有机体的记忆装置中,则是另外 一个例子,一如文化体系的规范要素被制度化为社会体系的组成结 构。我们认为,在任何一对行动系统的边界上都有一个由种种有结构 的系统要素或模式组成的“区域”,理论上必须将它视为两个系统的 共同范围,而不是简单地将它或归于这一个系统,或归于另一个系统。 以行为规范为例,它们出自社会经验,而弗洛伊德(用的是超我概念) 和涂尔干(用的是集体表象)都将行为规范视为个人人格的一部分, 断言它们不是人格部分就是社会体系部分都是站不住脚的。 正是通过互渗的区域,系统之间的交换过程才得以发生。这对符 号意义和一般化动机层面的情况尤其是如此。为能运用符号来“沟 通”,个人必须掌握由文化组织起来的共同规则,诸如语言的规则, 它们也被整合到人们社会互动的系统中。为了生产贮存于中枢神经系 统中可为人们利用的信息,行为有机体必须具有动员和恢复的机制, 籍互渗作用这些机制将有助于在人格面组织起来的动机。 因此我们视社会体系是“开放”体系,与其环境进行着持续不断 的输入输出的交换过程。进而我们设想社会体系内再细化为不同的亚 体系秩序,它们也持续卷入交换过程中。 社会体系是由行动单元中的社会互动过程和状态构成的那些体 系。如果互动的诸性质可从行动单元中推演出来,社会体系将只是附
带现象( epiphenomenal),如“个体主义”社会理论所断言的那样 我们的观点与之正相反:它特别与涂尔干的观点一脉相承:社会一一 以及其他社会体系一一是自成一类( sui generis)的实在 社会体系的结构可根据四种独立的变量要素来分析:即价值,规 范,集体和角色。价值在社会体系的模式维持的功能过程中居首要地 位,因为它们是合意的社会体系类型的概念,调校行动单元对义务的 承诺。规范,其功能首先是社会体系的整合,对特定的社会功能和社 会情境类型是确定的。规范不仅包括分布在社会体系结构诸相应层次 上的价值要素,也包括特定的集体和角色之功能与情境条件下的特定 的行动取向模式。集体是以目标达致为其首要功能的结构元素。撇开 许多高度流动的群体如人群的例子不论,我们谈论的集体只须满足两 个特定标准。第一,必须要有明确的成员身份,这就可以在成员和非 成员之间普遍地做出有用的区别,从核心家庭到政治社群的例子都满 足这一标准。第二,在成员中,他们在集体中的地位和功能必须有 定的分化,这样,某类成员被期待从事一定的工作而无须期待其他成 员。角色也是一种结构元素,它的首要功能是适应,我们用角色来确 定一类人,通过彼此的期待他们都涉入一个确定的集体。这样角色就 包含了社会体系和个体人格间互渗的基本区域。然而,一个角色绝非 个特定个体的癖性。一个拥有父亲身份的人对其子女来说是确定的 父亲,但他作为一个父亲,凭借的是他的社会的角色结构。同时,他 也参与了其他不同的互动情境,例如充当一个职业角色等 社会体系自成一类的实在包含了每一个结构元素对于其他元素的
带现象(epiphenomenal),如“个体主义”社会理论所断言的那样。 我们的观点与之正相反:它特别与涂尔干的观点一脉相承:社会—— 以及其他社会体系——是自成一类(sui generis)的实在。 社会体系的结构可根据四种独立的变量要素来分析:即价值,规 范,集体和角色。价值在社会体系的模式维持的功能过程中居首要地 位,因为它们是合意的社会体系类型的概念,调校行动单元对义务的 承诺。规范,其功能首先是社会体系的整合,对特定的社会功能和社 会情境类型是确定的。规范不仅包括分布在社会体系结构诸相应层次 上的价值要素,也包括特定的集体和角色之功能与情境条件下的特定 的行动取向模式。集体是以目标达致为其首要功能的结构元素。撇开 许多高度流动的群体如人群的例子不论,我们谈论的集体只须满足两 个特定标准。第一,必须要有明确的成员身份,这就可以在成员和非 成员之间普遍地做出有用的区别,从核心家庭到政治社群的例子都满 足这一标准。第二,在成员中,他们在集体中的地位和功能必须有一 定的分化,这样,某类成员被期待从事一定的工作而无须期待其他成 员。角色也是一种结构元素,它的首要功能是适应,我们用角色来确 定一类人,通过彼此的期待他们都涉入一个确定的集体。这样角色就 包含了社会体系和个体人格间互渗的基本区域。然而,一个角色绝非 一个特定个体的癖性。一个拥有父亲身份的人对其子女来说是确定的 父亲,但他作为一个父亲,凭借的是他的社会的角色结构。同时,他 也参与了其他不同的互动情境,例如充当一个职业角色等。 社会体系自成一类的实在包含了每一个结构元素对于其他元素的
的独立的变异性。例如,普遍的价值模式并不能证明同样的规范、集 体和角色在任何条件下都合理。同样地,许多规范调节着无数的集体 行动和角色行动,但涉及的只是这些行动的特定方面。因此,集体通 常是在大量特定规范的控制下发挥功能的。它总会涉及众多角色,虽 然几乎任何主要的角色范畴也是在众多特定的集体中扮演的。无论如 何,社会系统是由这些结构元素结合而成的。如欲制度化为一种稳定 的样式,集体和角色必须受到确定的价值和规范的“控制”,而价值 与规范本身的制度化,也只有在它们为特定的集体和角色奉行时才可 能 (于海译)
的独立的变异性。例如,普遍的价值模式并不能证明同样的规范、集 体和角色在任何条件下都合理。同样地,许多规范调节着无数的集体 行动和角色行动,但涉及的只是这些行动的特定方面。因此,集体通 常是在大量特定规范的控制下发挥功能的。它总会涉及众多角色,虽 然几乎任何主要的角色范畴也是在众多特定的集体中扮演的。无论如 何,社会系统是由这些结构元素结合而成的。如欲制度化为一种稳定 的样式,集体和角色必须受到确定的价值和规范的“控制”,而价值 与规范本身的制度化,也只有在它们为特定的集体和角色奉行时才可 能。 (于 海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