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遵从与举止的性质” 在涂尔干和拉德克利夫布朗( Radcliffe-Brown)的影响之下,一些现代社会的学者已 学会了去寻求任一既定的社会实践的象征意义,以及这一实践对应用它的群体的整合与团结 所做出的贡献。然而,这些学者在把注意力从个体转向群体时,似乎忽视了见诸于涂尔干关 于灵魂的那一章中的一个主题。1他在那章中指出,个体的人格可被视为集体神力( collective mana)的一部份,而且(正如他在后面章节中所暗示的那样)为社会集体的表象 ( representations)所举行的仪式有时候也会为个体本人举行。 我在本文中打算探讨,在何种意义上,深处我们城市世俗世界之中的个人被赋予了一种 用由符号行动来展现和确认的神圣性。通过延展并转变一些常用的人类学术语,我将试图建 构起一个概念的脚手架。它会被用来支撑两个我认为对这一领域最为重要的概念:遵从 ( deference)与举止( demeanor)。通过这些重构,我将试图说明,涂尔干的社会心理学在 现代环境下如何可能是有效的 本文所用的资料主要取自对一家现代研究性医院中的精神病人所做的一项简短的观察 研究。我使用这些资料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了解人格特性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场所是在那些 因明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而遭监禁的人们当中。他们对行为规范( propriety)的违背 发生在一个病房的禁锢之内,但是被破坏的规则却是相当普遍的规则,它们把我们引出病室 并导向了一种对于我们英裔美国人社会的一般性研究。 导言 一种行为规则可被界定为对行动的一种向导,它之所以被确立不是因为它是令人愉快 的,廉价的,或是有效的,而是因为它是适当的或公正的。对它的违背通常会引起不安的感 觉和消极的社会制裁。关于行为的规则渗透活动的所有领域,并且以几乎所有事物的名义和 荣誉而得到维护。然而却总会有一个支持者集团( a grouping of adherents)被牵扯进来 如果不是全体社会生活的话一一通过它而提供了一个常见的社会学主题。对规则的遵守导致 了行为的定型与模式化:尽管这不是人类事务规律性的唯一来源,但它的确是重要的一个。 当然,获得认可的行为向导常常会被秘密地违反、逃避或是出于不被认可的理由而加以遵守, 但这些可能性只是增加了一些情境,在这些情境中,规则至少制约着表面的行为。 行为规则以两种一般方式对个体施加影响:直接的是作为义务( obligations),确立了他 如何在道德上受到制约要去规范自己的行为;间接的是作为期望( expectations),确立了他 人在道德上有义务要如何对他采取行动。举例来看,对一名护士而言,她有义务遵照医嘱来 对待她的病人:另一方面,她期望着她的病人会顺从地予以合作,容许她对他们实施这些活 动。反过来,这种顺从也可以被视作病人在对待他们的护士时的一项义务,它突出地显示了 许多规则具有相互的( interpersonal)、行动者-接受者( actor- - recipient)的特征:一个人的义 务经常会是另外一个人的期望。 由于义务包含着一种约束,要求人们一定要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为,所以我们有时把它 们想象成一种负担或是令人厌烦的事,需要下定决心咬紧牙关去履行的,如果必须履行的话 事实上,大多数受行为规则指导的行动是未加思考地实施的,如果问及行动者,他会说,他 这么做“没什么理由”或者因为他“想要这样做”。只有当他的惯常做法受阻时,他才可能 发现他那些中性的小举动一直都符合其群体的行为规范,而不遵循这些规范会成为一件值得 摘自戈夫曼的 The Nature of deference and demeanor,原文刊于 American Anthropologist58(3):pp473-479, 1956年 埃米尔·涂尔干( Emile durkheim)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The Elemen 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 由JW斯旺( J W. Swain)翻译(自由出版社, Glencoe,Ii,1954年)第240-272页
1 11.4 遵从与举止的性质* 在涂尔干和拉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Brown)的影响之下,一些现代社会的学者已 学会了去寻求任一既定的社会实践的象征意义,以及这一实践对应用它的群体的整合与团结 所做出的贡献。然而,这些学者在把注意力从个体转向群体时,似乎忽视了见诸于涂尔干关 于灵魂的那一章中的一个主题。他在那章中指出,个体的人格可被视为集体神力(collective mana)的一部份,而且(正如他在后面章节中所暗示的那样)为社会集体的表象 (representations)所举行的仪式有时候也会为个体本人举行。 我在本文中打算探讨,在何种意义上,深处我们城市世俗世界之中的个人被赋予了一种 用由符号行动来展现和确认的神圣性。通过延展并转变一些常用的人类学术语,我将试图建 构起一个概念的脚手架。它会被用来支撑两个我认为对这一领域最为重要的概念:遵从 (deference)与举止(demeanor)。通过这些重构,我将试图说明,涂尔干的社会心理学在 现代环境下如何可能是有效的。 本文所用的资料主要取自对一家现代研究性医院中的精神病人所做的一项简短的观察 研究。我使用这些资料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了解人格特性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场所是在那些 因明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而遭监禁的人们当中。他们对行为规范(propriety)的违背 发生在一个病房的禁锢之内,但是被破坏的规则却是相当普遍的规则,它们把我们引出病室 并导向了一种对于我们英裔美国人社会的一般性研究。 导言 一种行为规则可被界定为对行动的一种向导,它之所以被确立不是因为它是令人愉快 的,廉价的,或是有效的,而是因为它是适当的或公正的。对它的违背通常会引起不安的感 觉和消极的社会制裁。关于行为的规则渗透活动的所有领域,并且以几乎所有事物的名义和 荣誉而得到维护。然而却总会有一个支持者集团(a grouping of adherents)被牵扯进来—— 如果不是全体社会生活的话——通过它而提供了一个常见的社会学主题。对规则的遵守导致 了行为的定型与模式化;尽管这不是人类事务规律性的唯一来源,但它的确是重要的一个。 当然,获得认可的行为向导常常会被秘密地违反、逃避或是出于不被认可的理由而加以遵守, 但这些可能性只是增加了一些情境,在这些情境中,规则至少制约着表面的行为。 行为规则以两种一般方式对个体施加影响:直接的是作为义务(obligations),确立了他 如何在道德上受到制约要去规范自己的行为;间接的是作为期望(expectations),确立了他 人在道德上有义务要如何对他采取行动。举例来看,对一名护士而言,她有义务遵照医嘱来 对待她的病人;另一方面,她期望着她的病人会顺从地予以合作,容许她对他们实施这些活 动。反过来,这种顺从也可以被视作病人在对待他们的护士时的一项义务,它突出地显示了 许多规则具有相互的(interpersonal)、行动者-接受者(actor-recipient)的特征:一个人的义 务经常会是另外一个人的期望。 由于义务包含着一种约束,要求人们一定要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为,所以我们有时把它 们想象成一种负担或是令人厌烦的事,需要下定决心咬紧牙关去履行的,如果必须履行的话。 事实上,大多数受行为规则指导的行动是未加思考地实施的,如果问及行动者,他会说,他 这么做“没什么理由”或者因为他“想要这样做”。只有当他的惯常做法受阻时,他才可能 发现他那些中性的小举动一直都符合其群体的行为规范,而不遵循这些规范会成为一件值得 * 摘自戈夫曼的 The Nature of Deference and Demeanor,原文刊于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8(3):pp473-479, 1956 年。 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 由 J.W.斯旺(J.W.Swain)翻译(自由出版社,Glencoe,Iii,1954 年)第 240-272 页
羞愧和耻辱的事。类似的,他可能认为他对他人的期望是如此的理所当然,以至于只有在事 情出乎意料地遇到麻烦时他才会突然发觉他有理由感到义愤。 一旦搞清楚了一个人可能会在感觉不到的情况下履行一项义务,我们就可以继续来看 项被感觉到应该去做的义务可能会使行动者感到它是件如愿的事或者麻烦的事,简而言 之,是一项令人愉悦的或是叫人讨厌的职责。事实上,同一义务可能在某个时刻看起来是 项令人愉快的职责,而在另一时刻则是令人讨厌的职责,正如一位有义务去监管病人服药的 护士,当她试图与看护(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被护士们认为不“够格”从事这样的活动)保持 社会距离时,她会高兴这样做,然而当她发现必须基于字迹难辨的医嘱来决定剂量时,她会 感到这是一种负担。类似的,一种期望可能会被预期者感知为一件欲求的或不欲求的事,比 如某人觉得他理所当然应被提升,而别人则认为他活该被解聘。依照通常的用法,如果一种 规则使行动者或接受者感到就其个人而言是一件可欲求的事,除了它符合礼仪规范之外,它 有时候也被称作一项权利或特权,正如它在这里那样,但这些术语还有额外的含义,这意味 着有一类特殊的规则,它们可以被某人援用为行动依据但却并不要求他一定要这样做。还应 该指出的是,令一个行动者愉快的义务可能会构成令一个接受者愉快的期望,比如丈夫从办 公室归来应该吻妻子一下,但是,正如这一解释所暗示的,一切组合类型都是有可能的。 当某人要维持一种规则时,他还倾向于维持一种特定的自我形象。就他的义务而言,他 成了对他自己和他人而言遵循这一特定规则的那种人,成了自然而然被期望这样做的那种 人。就他的期望而言,他变得依赖于这一假定,即他人会恰当地履行他们之于他的义务,因 为他们对他的态度将表达一种关于他的概念。在把他自己确立为用一种特定方式对待他人且 被他人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对待的那种人时,他必须保证他能够行动并能够成为这种人。举 例来说,对某些精神病医生而言,在某一场合他们给病人一一他们的病人一一实施精神疗法 的义务会被转变成他们为保持他们已经具有的关于他们自己的形象所必须要做的事情。这 转变的效应可见于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阶段可能会出现的辗转不安中,那时 他们可能会发觉自己是被雇来做研究,管理病房,或者给那些宁愿独自呆着的人提供治疗的。 一般说来,当一项行为规则被违反时,我们发现两个个体会有信誉受损的危险:一个是 负有义务的人,他本应该依照规则管控好自己:另一个是心怀期望的人,他本应该由于这种 管控而受到某种特定的对待。行动者和接受者都受到了威胁。 这样,受行为规则支配的行动就是一种沟通( communication),因为它代表着一种自我 得到确认的方式一一既有对其而言规则是项义务的自我,又有对其而言规则是种期望的自 我。受行为规则支配却不加遵守的行动也是一种沟通—一甚至常常更是如此一一因为违反规 则会制造消息,并且经常是通过否定( disconfirm)参与者的自我来制造消息。这样,行为 规则便把行动与不行动( Inaction)都变成了一种表达,不管个体是遵守规则还是违反规则, 某种有意义的东西都有可能被传达出来。举例来说,在作为研究对象的病房里,每一位从事 研究的精神病医生都倾向于期望他们的病人会定期前来接受治疗。当病人履行这一义务时, 表明他们懂得自己需要治疗,而且他们的精神病医生是那种能与病人建立“良好关系”的人 当一个病人拒绝在他的诊疗时间到场时,病房里的其他人会倾向于觉得他“病得太重”以至 于搞不明白什么对他有利,而且也许他的精神病医生不是那种善于建立关系的人。不管病人 在治疗时间是否到场,总会有一些关于他们与他们的精神病医生的重要信息被传递给这一病 房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病人 在考虑个体对社会行动的参与问题时,我们必须要了解,在某种意义上他不是作为一个 完整的个人( total person)而是以某种特殊的身份或地位参与的;简而言之,一个特殊的自 我 来 参 碰巧为女性的病人可能会被迫在恰巧为男性的医生面前毫无羞怯地行动,因为在这里被界定 为正式关系( officially relevant)的是医疗关系而不是性关系。在本研究所及的医院里,既 2
2 羞愧和耻辱的事。类似的,他可能认为他对他人的期望是如此的理所当然,以至于只有在事 情出乎意料地遇到麻烦时他才会突然发觉他有理由感到义愤。 一旦搞清楚了一个人可能会在感觉不到的情况下履行一项义务,我们就可以继续来看, 一项被感觉到应该去做的义务可能会使行动者感到它是件如愿的事或者麻烦的事,简而言 之,是一项令人愉悦的或是叫人讨厌的职责。事实上,同一义务可能在某个时刻看起来是一 项令人愉快的职责,而在另一时刻则是令人讨厌的职责,正如一位有义务去监管病人服药的 护士,当她试图与看护(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被护士们认为不“够格”从事这样的活动)保持 社会距离时,她会高兴这样做,然而当她发现必须基于字迹难辨的医嘱来决定剂量时,她会 感到这是一种负担。类似的,一种期望可能会被预期者感知为一件欲求的或不欲求的事,比 如某人觉得他理所当然应被提升,而别人则认为他活该被解聘。依照通常的用法,如果一种 规则使行动者或接受者感到就其个人而言是一件可欲求的事,除了它符合礼仪规范之外,它 有时候也被称作一项权利或特权,正如它在这里那样,但这些术语还有额外的含义,这意味 着有一类特殊的规则,它们可以被某人援用为行动依据但却并不要求他一定要这样做。还应 该指出的是,令一个行动者愉快的义务可能会构成令一个接受者愉快的期望,比如丈夫从办 公室归来应该吻妻子一下,但是,正如这一解释所暗示的,一切组合类型都是有可能的。 当某人要维持一种规则时,他还倾向于维持一种特定的自我形象。就他的义务而言,他 成了对他自己和他人而言遵循这一特定规则的那种人,成了自然而然被期望这样做的那种 人。就他的期望而言,他变得依赖于这一假定,即他人会恰当地履行他们之于他的义务,因 为他们对他的态度将表达一种关于他的概念。在把他自己确立为用一种特定方式对待他人且 被他人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对待的那种人时,他必须保证他能够行动并能够成为这种人。举 例来说,对某些精神病医生而言,在某一场合他们给病人——他们的病人——实施精神疗法 的义务会被转变成他们为保持他们已经具有的关于他们自己的形象所必须要做的事情。这一 转变的效应可见于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阶段可能会出现的辗转不安中,那时 他们可能会发觉自己是被雇来做研究,管理病房,或者给那些宁愿独自呆着的人提供治疗的。 一般说来,当一项行为规则被违反时,我们发现两个个体会有信誉受损的危险:一个是 负有义务的人,他本应该依照规则管控好自己;另一个是心怀期望的人,他本应该由于这种 管控而受到某种特定的对待。行动者和接受者都受到了威胁。 这样,受行为规则支配的行动就是一种沟通(communication),因为它代表着一种自我 得到确认的方式——既有对其而言规则是项义务的自我,又有对其而言规则是种期望的自 我。受行为规则支配却不加遵守的行动也是一种沟通——甚至常常更是如此——因为违反规 则会制造消息,并且经常是通过否定(disconfirm)参与者的自我来制造消息。这样,行为 规则便把行动与不行动(inaction)都变成了一种表达,不管个体是遵守规则还是违反规则, 某种有意义的东西都有可能被传达出来。举例来说,在作为研究对象的病房里,每一位从事 研究的精神病医生都倾向于期望他们的病人会定期前来接受治疗。当病人履行这一义务时, 表明他们懂得自己需要治疗,而且他们的精神病医生是那种能与病人建立“良好关系”的人。 当一个病人拒绝在他的诊疗时间到场时,病房里的其他人会倾向于觉得他“病得太重”以至 于搞不明白什么对他有利,而且也许他的精神病医生不是那种善于建立关系的人。不管病人 在治疗时间是否到场,总会有一些关于他们与他们的精神病医生的重要信息被传递给这一病 房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病人。 在考虑个体对社会行动的参与问题时,我们必须要了解,在某种意义上他不是作为一个 完整的个人(total person)而是以某种特殊的身份或地位参与的;简而言之,一个特殊的自 我 来参与的 。例如 碰巧为女性的病人可能会被迫在恰巧为男性的医生面前毫无羞怯地行动,因为在这里被界定 为正式关系(officially relevant)的是医疗关系而不是性关系。在本研究所及的医院里,既
有黑人病人也有黑人工作人员,但这一少数群体的身份并不是这些个体凭以参与正式(或者 甚至主要是非正式的)活动的身份。当然,在面对面的际遇中,个体可以凭不止一种身份正 式参与行动。而且,几乎总会有一些非正式的因素被赋予那些被定义为与正式场合不相关的 身份,而个体以一种身份赢得的声望会蔓延开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个体凭其它身份所赢得 的声望。但对这些问题需要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 在分析行为规则时,方便的做法是将其分为对称的和不对称的两类规则。对称的规则是 这样一种规则,它引导某人承担义务或者对他人抱有期望,而这些他人同样也对他有这些义 务和期望。例如,在医院的两个病房里,就像在我们社会中的其它大多数地方一样,彼此达 成了这样一种理解,即不管各自是什么地位,谁都不能窃取任何他人的东西,而且每个人都 可以同样期望自己的东西不被任何他人所窃取。我们称之为日常礼节和公共秩序的那些规则 往往都是对称的,比如规定不许垂涎邻居之妻的那些圣经训诚。不对称的规则是指,某人对 待他人以及被他们对待的方式不同于他人对他以及被他所对待的方式。例如,医生给护士下 达医嘱,但护士却不能给医生下达医嘱。类似的,在美国的一些医院里,当医生进屋时护士 会起立,但当护士进屋时医生却通常不会起立 社会的研究者们对规则作了不同方式的区分,比如正式与非正式规则之间的区分:然而 就本文而言,重要的是实质( substance)与礼仪( ceremony)之间的区分。2实质性规则是 这样一种规则,它引导人们做出那些他们感到其本身是有意义的行为,除了违反规则或维护 规则对行动者自我的表现之外。因此,当个体克制住自己不去偷窃他人之物时,他维护的是 种实质性规则,这种规则首先是为了保护这些他人的财产,只是顺便起到保护他们作为拥 有财产所有权的人的自我形象的作用。实质性规则的表现意涵被官方认为是第二位的:这 表象一定要被维持,即使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下,每个人可能都感到参与者首先在意的是表现 礼仪性规则引导人们做出那些他们感到其本身只有次要意义或根本没有意义的行为,它 们首要的意义一一无论如何在官方看来一一是充当一种惯例化了的交往方式 ( conventionalized means of communication),个体用这种方式来表现他的性格或者传达他对 该情境中其他参与者的理解( appreciation)。3礼仪的这种用法不同于它的日常用法,在它的 日常用法中,“礼仪”倾向于暗指一长串有固定顺序的、高度具像化的符号行动,由威严的 行动者在肃穆的场合下加以实施,在这种场合下,很有可能会引发宗教情感。在我试图强调 这一区分我得自涂尔干(埃米尔·涂尔千,“道德事实的决定”( The Determination of moral facts),《社会 学与晢学》( Sociology and Philosoph),由DF波库克( D. Pocock)翻译,自由出版社, Glencoe,Ii,1953 年,特别是第42-43页);也可参看AR拉德克利夫一布朗,“禁忌”( Taboo),《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 ( Structure and Function in Primitive society)(自由出版社, Glencoe,li,1952年,第143-144页)和塔尔科 特·帕森斯( alcott Parsons)的《社会行动的结构》(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 McGrawhill,纽约, 1937年,第430-433页);有时候这种区分也被称为“内在的”( IntrinsIc)或“工具的”( instrumental)对 “表现的”( expressive)或“仪式的”( ritual) 3尽管礼仪性活动的实质价值被认为是相当次要的,但它也可能是相当明显的。可举美国社会中的结婚礼 物为例。甚至我们还可以说,在一些情况下,倘若一种既定的情感要被礼仪性地加以传达,就有必要使用 具有一定实质价值的符号载体(sign- vehicle)。因而在美国的中下阶级之中,人们认为在订婚戒指上花的钱 少—一与一般在订婚戒指上的投资相比较而言—一可能意味着这个男人不太看重他的未婚妻一一与一般这 类事情相比较而言,即使没有人会认为女人与戒指是可以相提并论的事物。在那些礼仪性行动的实质价值 很明显是参与者的唯一关注点的情况下,比如一位女孩或一位官员收到某人一一其兴趣不在恰当关系 送的一件实质性礼品时,共同体可能会因为感到他们的符号系统被滥用而作出某种反应 关于活动之礼仪成分的一个有趣但具有限制性的事例,可以在“勇士风度”( gallantry)现象中找到 比如一位男士镇定地站到一旁,让一位陌生女士先他进入救生艇,或者一位正在参加决斗的剑客,礼貌地 捡起对手跌落的武器并奉还于他。在这里,虽然一个行动通常是一种不具有重要的实质性价值的礼仪性姿 但在某些条件下被实施的时候,却具有出乎意料的巨大实质性价值。在这里,对礼仪的形式的维护高 于且超出了责任的要求 那么一般而言,我们可以说,所有礼仪性姿态在它们所拥有的实质性价值的程度上是不同的,并且这 实质性价值可以被系统性地用作行动的交往价值的一部分,但礼仪性秩序还是不同于实质性秩序,且它 就是这样被理解的
3 有黑人病人也有黑人工作人员,但这一少数群体的身份并不是这些个体凭以参与正式(或者 甚至主要是非正式的)活动的身份。当然,在面对面的际遇中,个体可以凭不止一种身份正 式参与行动。而且,几乎总会有一些非正式的因素被赋予那些被定义为与正式场合不相关的 身份,而个体以一种身份赢得的声望会蔓延开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个体凭其它身份所赢得 的声望。但对这些问题需要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 在分析行为规则时,方便的做法是将其分为对称的和不对称的两类规则。对称的规则是 这样一种规则,它引导某人承担义务或者对他人抱有期望,而这些他人同样也对他有这些义 务和期望。例如,在医院的两个病房里,就像在我们社会中的其它大多数地方一样,彼此达 成了这样一种理解,即不管各自是什么地位,谁都不能窃取任何他人的东西,而且每个人都 可以同样期望自己的东西不被任何他人所窃取。我们称之为日常礼节和公共秩序的那些规则 往往都是对称的,比如规定不许垂涎邻居之妻的那些圣经训诫。不对称的规则是指,某人对 待他人以及被他们对待的方式不同于他人对他以及被他所对待的方式。例如,医生给护士下 达医嘱,但护士却不能给医生下达医嘱。类似的,在美国的一些医院里,当医生进屋时护士 会起立,但当护士进屋时医生却通常不会起立。 社会的研究者们对规则作了不同方式的区分,比如正式与非正式规则之间的区分;然而 就本文而言,重要的是实质(substance)与礼仪(ceremony)之间的区分。实质性规则是 这样一种规则,它引导人们做出那些他们感到其本身是有意义的行为,除了违反规则或维护 规则对行动者自我的表现之外。因此,当个体克制住自己不去偷窃他人之物时,他维护的是 一种实质性规则,这种规则首先是为了保护这些他人的财产,只是顺便起到保护他们作为拥 有财产所有权的人的自我形象的作用。实质性规则的表现意涵被官方认为是第二位的;这一 表象一定要被维持,即使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下,每个人可能都感到参与者首先在意的是表现。 礼仪性规则引导人们做出那些他们感到其本身只有次要意义或根本没有意义的行为,它 们 首要的意义 — — 无 论 如 何在 官 方 看 来 — —是充当一种惯例化了的交往方式 (conventionalized means of communication),个体用这种方式来表现他的性格或者传达他对 该情境中其他参与者的理解(appreciation)。礼仪的这种用法不同于它的日常用法,在它的 日常用法中,“礼仪”倾向于暗指一长串有固定顺序的、高度具像化的符号行动,由威严的 行动者在肃穆的场合下加以实施,在这种场合下,很有可能会引发宗教情感。在我试图强调 这一区分我得自涂尔干(埃米尔·涂尔干,“道德事实的决定”(The Determination of Moral Facts),《社会 学与哲学》(Sociology and Philosophy),由 D.F.波库克(D.F.Pocock)翻译,自由出版社,Glencoe,Iii,1953 年,特别是第 42-43 页);也可参看 A.R.拉德克利夫—布朗,“禁忌”(Taboo),《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 (Structure and Function in Primitive Society)(自由出版社,Glencoe,Iii,1952 年,第 143-144 页)和塔尔科 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社会行动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McGrawHill,纽约, 1937 年,第 430-433 页);有时候这种区分也被称为“内在的”(intrinsic)或“工具的”(instrumental)对 “表现的”(expressive)或“仪式的”(ritual)。 尽管礼仪性活动的实质价值被认为是相当次要的,但它也可能是相当明显的。可举美国社会中的结婚礼 物为例。甚至我们还可以说,在一些情况下,倘若一种既定的情感要被礼仪性地加以传达,就有必要使用 具有一定实质价值的符号载体(sign-vehicle)。因而在美国的中下阶级之中,人们认为在订婚戒指上花的钱 少——与一般在订婚戒指上的投资相比较而言——可能意味着这个男人不太看重他的未婚妻——与一般这 类事情相比较而言,即使没有人会认为女人与戒指是可以相提并论的事物。在那些礼仪性行动的实质价值 很明显是参与者的唯一关注点的情况下,比如一位女孩或一位官员收到某人——其兴趣不在恰当关系—— 送的一件实质性礼品时,共同体可能会因为感到他们的符号系统被滥用而作出某种反应。 关于活动之礼仪成分的一个有趣但具有限制性的事例,可以在“勇士风度”(gallantry)现象中找到, 比如一位男士镇定地站到一旁,让一位陌生女士先他进入救生艇,或者一位正在参加决斗的剑客,礼貌地 捡起对手跌落的武器并奉还于他。在这里,虽然一个行动通常是一种不具有重要的实质性价值的礼仪性姿 态,但在某些条件下被实施的时候,却具有出乎意料的巨大实质性价值。在这里,对礼仪的形式的维护高 于且超出了责任的要求。 那么一般而言,我们可以说,所有礼仪性姿态在它们所拥有的实质性价值的程度上是不同的,并且这 一实质性价值可以被系统性地用作行动的交往价值的一部分,但礼仪性秩序还是不同于实质性秩序,且它 就是这样被理解的
诸如抬帽致意和加冕礼之类的做法所共有的东西时,我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它们之间的差 异一一因为这样做是必要的,但可能许多人类学家都认为这样做是不可行的 在一切社会中,行为规则都往往被组织进法规准则,以保证所有人都会恰当地行动且受 到恰如其分的对待。在我们的社会中,支配着实质性规则和实质性表述的法规准则包括我们 的法律、道德和伦理,而支配着礼仪性规则和礼仪性表述的法规准则则被包含在我们所谓的 礼节之中。我们的一切机构都兼有这两种法规准则,但本文的注意力将仅限于礼仪性的法规 准则。 行动或者事件,即带有礼仪性信息( ceremonial messages)的符号载体或象征( tokens) 是繁复多样的。它们可以是语言的,比如一个人用某种特定的语言和语调对自己或他人进行 赞扬或贬低:可以是姿势的,比如一个人的身体姿态表现出傲慢或谄媚:可以是空间的,比 如一个人先于另一个人穿过房门,或者坐在他的右边而不是左边:可以是任务在身的 (task- embedded),比如一个人谦和有礼地接受一项任务,并当着其他人的面沉着而熟练地 完成这项任务:可以是交往结构的一部分,比如一个人比他人讲更多的话或比他人受到更多 的注意。重要的一点是,礼仪性活动和实质性活动一样,是一个涉及行动的某一组成部分或 功能的分析要素,而不是涉及具体的经验行动本身。尽管一些具有礼仪性成分的活动似乎没 多少实质性成分,但我们发现,所有首先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活动总带有某些礼仪性的含义 只要它是在别人的感知下被实施的。活动开展的方式,或者用来互致小礼节的临时性活动中 断,都将会把礼仪性的意义注入工具性取向的情境之中 个既定的社会群体出于礼仪性目的而使用的一切象征符号可被称之为它的礼仪性表 达方式( ceremonial idiom)。我们通常根据在一段既定时期内和既定类型的互动中礼仪性成 分的多少来区分社会,或者是按照其形式的广泛程度和其规定的细致程度来区分社会:最好 是按照必要的礼仪是作为一项令人不愉快的职责还是作为一项不被察觉的或者愉快的职责 而被加以实施来区分社会 礼仪性活动看起来包含某些基本成分。正如已经提到的,本文的一个主要目的将会是勾 勒出其中的两种成分:遵从与举止,并澄清两者之间的差别。 遵从( Deference) 我用遵从来指称活动的一个组成成分,它充当一种符号手段,被用来定期地向这一接收 行为的接受者( a recipient of this recipient)-—或者被当作某物的象征、延伸或媒介的接收 行为的接受者——传达理解。这些奉献的符号是行动者用来庆贺( celebrates)和确认他与 个接受者之间关系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行动者和接受者可能都不是真正的个体,比如两 船擦舷而过时,用四下短促的汽笛声互相致意。在某些情况下,行动者是一个个体,但接受 者是某种物体或偶像,比如一个海员在登船时向后甲板仪式区敬礼致意,或者一个天主教徒 向祭坛屈膝下跪。然而,我将只关注行动者和接受者皆为个体的这种遵从,且不管他们是否 代表着除他们自己以外的其它事物在行动。这种礼仪性活动也许在那些短小的问候、赞扬和 道歉中被看得最清楚,它们不时地打断社会交往,可被称作“地位仪式”( status rituals)或 者“人际仪式”( interpersonal rituals)。我用“仪式”这个术语,是因为这一活动无论多么不 正式且世俗化,它都代表着当对个体有特殊价值的某一对象直接在场时,该个体必须对其行 动的象征含义进行保卫和设计的一种方式 对遵从的研究看来可以沿着两个主要方向进行。一个方向是选定一个既定的仪式,并试 图去发现该仪式所可能发生于其中的一切社会情境所共有的因素,因为正是经过这样一种分 析我们才能知悉这一仪式的“意义”。另一个方向是去收集施于一个既定的接受者的一切仪 式,不论这一仪式是由谁施与的。于是这些仪式中的每一个都可以被解释成蕴涵于其中的用 符号表达出来的意义。把这些意义拼凑起来我们就能得到关于这一接受者的概念,他人有义
4 诸如抬帽致意和加冕礼之类的做法所共有的东西时,我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它们之间的差 异——因为这样做是必要的,但可能许多人类学家都认为这样做是不可行的。 在一切社会中,行为规则都往往被组织进法规准则,以保证所有人都会恰当地行动且受 到恰如其分的对待。在我们的社会中,支配着实质性规则和实质性表述的法规准则包括我们 的法律、道德和伦理,而支配着礼仪性规则和礼仪性表述的法规准则则被包含在我们所谓的 礼节之中。我们的一切机构都兼有这两种法规准则,但本文的注意力将仅限于礼仪性的法规 准则。 行动或者事件,即带有礼仪性信息(ceremonial messages)的符号载体或象征(tokens) 是繁复多样的。它们可以是语言的,比如一个人用某种特定的语言和语调对自己或他人进行 赞扬或贬低;可以是姿势的,比如一个人的身体姿态表现出傲慢或谄媚;可以是空间的,比 如一个人先于另一个人穿过房门,或者坐在他的右边而不是左边;可以是任务在身的 (task-embedded),比如一个人谦和有礼地接受一项任务,并当着其他人的面沉着而熟练地 完成这项任务;可以是交往结构的一部分,比如一个人比他人讲更多的话或比他人受到更多 的注意。重要的一点是,礼仪性活动和实质性活动一样,是一个涉及行动的某一组成部分或 功能的分析要素,而不是涉及具体的经验行动本身。尽管一些具有礼仪性成分的活动似乎没 多少实质性成分,但我们发现,所有首先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活动总带有某些礼仪性的含义, 只要它是在别人的感知下被实施的。活动开展的方式,或者用来互致小礼节的临时性活动中 断,都将会把礼仪性的意义注入工具性取向的情境之中。 一个既定的社会群体出于礼仪性目的而使用的一切象征符号可被称之为它的礼仪性表 达方式(ceremonial idiom)。我们通常根据在一段既定时期内和既定类型的互动中礼仪性成 分的多少来区分社会,或者是按照其形式的广泛程度和其规定的细致程度来区分社会;最好 是按照必要的礼仪是作为一项令人不愉快的职责还是作为一项不被察觉的或者愉快的职责 而被加以实施来区分社会。 礼仪性活动看起来包含某些基本成分。正如已经提到的,本文的一个主要目的将会是勾 勒出其中的两种成分:遵从与举止,并澄清两者之间的差别。 遵从(Deference) 我用遵从来指称活动的一个组成成分,它充当一种符号手段,被用来定期地向这一接收 行为的接受者(a recipient of this recipient)——或者被当作某物的象征、延伸或媒介的接收 行为的接受者——传达理解。这些奉献的符号是行动者用来庆贺(celebrates)和确认他与一 个接受者之间关系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行动者和接受者可能都不是真正的个体,比如两 船擦舷而过时,用四下短促的汽笛声互相致意。在某些情况下,行动者是一个个体,但接受 者是某种物体或偶像,比如一个海员在登船时向后甲板仪式区敬礼致意,或者一个天主教徒 向祭坛屈膝下跪。然而,我将只关注行动者和接受者皆为个体的这种遵从,且不管他们是否 代表着除他们自己以外的其它事物在行动。这种礼仪性活动也许在那些短小的问候、赞扬和 道歉中被看得最清楚,它们不时地打断社会交往,可被称作“地位仪式”(status rituals)或 者“人际仪式”(interpersonal rituals)。我用“仪式”这个术语,是因为这一活动无论多么不 正式且世俗化,它都代表着当对个体有特殊价值的某一对象直接在场时,该个体必须对其行 动的象征含义进行保卫和设计的一种方式。 对遵从的研究看来可以沿着两个主要方向进行。一个方向是选定一个既定的仪式,并试 图去发现该仪式所可能发生于其中的一切社会情境所共有的因素,因为正是经过这样一种分 析我们才能知悉这一仪式的“意义”。另一个方向是去收集施于一个既定的接受者的一切仪 式,不论这一仪式是由谁施与的。于是这些仪式中的每一个都可以被解释成蕴涵于其中的用 符号表达出来的意义。把这些意义拼凑起来我们就能得到关于这一接受者的概念,他人有义
务对他维持关于他的这一概念。 个体可以渴望、赢得和值得受到遵从,但一般而论他不可以自己给予自己遵从,而必须 从他人那里去寻得。在从他人那里寻求遵从的过程中,他发现自己为寻得遵从增添了理由 而反过来社会也获得了额外的保证,即它的成员会参与互动并在彼此间建立联系。如果某人 能给与自己想要的遵从,则社会可能会趋向于分解成一个个由孤立的崇拜分子所寓居的孤 岛,其中每个人都坚持不懈的膜拜他们自己的圣地。 种遵从行为所带有的理解( appreciation)暗示着行动者对接受者怀有一种尊重的情感, 它经常涉及到对接受者的一种概括性评价。尊重是个体一直对他人所怀有的一种情感,而且 对其足够了解以至于有时能伪装它:然而当对某人心怀尊重时,个体却无法具体说明他心里 事实上在想些什么。 当然,那些给予某人以遵从的人可能会觉得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此人是某一类别 中的一员,或是某事物的代表,而且他们给予他所应得的不是因为他们对他个人的看法,而 是不论他们对他个人有何看法,都会给与他以遵从。一些诸如军队的组织明确强调这种给予 遵从的依据,这导致了对某种被具体指向此人的事物的非个人授予( impersonal bestowal of something that is specifically directed toward the person)。通过非常容易地伪装出一种尊重, 行动者可以感觉到自己是在维护一种内在的独立性,恰恰是通过维护一种礼仪秩序的行动, 行动者抵抗了这一秩序。当然,他在细心观察那些符合礼仪的形式时,可能会发现自己可以 通过小心地变动音调、发音、节奏等来肆意暗示各种不尊重。 在考虑遵从问题时,人们通常把受治者给予当权者的鞠躬、臣服和求饶仪式用作一种模 型。遵从被看成为下级对上级应尽的义务。这是一种很狭隘的遵从观点,理由有两点。首先 有很多种对称的遵从存在于社会地位平等者之间:在诸如西藏这样的社会中,位居高位者之 间的问候能变成耗时很长的仪式行为的表演,其在时间和广度上超过了在仪式化程度较低的 社会里一个臣子对其统治者应尽的那种臣服。类似的,还存在着上级对其下级应尽的遵从义 务;全世界的高级神甫似乎都必须用“上帝赐福于你,我的孩子”之类的话来回应那些奉献。 其次,行动者对接受者所怀有的尊重无须是必恭必敬且敬畏有加的那种;还有其它种类的尊 重,它们也通过人际仪式被定期地表达,例如信任,比如当一个人欢迎突然闯入他家的陌生 人时,或者能力一尊重( capacity- esteem),比如当一个人尊重另一个人提出的技术性建议时 在遵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尊重情感是爱和归属感。关于此的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在我们 的社会里,一个新婚男子有义务用富有爱意的遵从去对待他的新娘在任何时候将普通行为 夸张( twist)为这种类型的表演都是可能的。我们发现它更为常见的是作为许多道别场合的 个成分,在我们的中产阶级社会里,在道别时,行动者必须让自己的声音充满忧伤和遗憾, 并以这种方式来给予接受者为他人所珍视的身份以遵从。在“先进的”( progressive)精神 病治疗机构中,接受、爱和关怀的遵从表现构成了工作人员接触病人时所持态度中恒定且重 要的一面。事实上,病房B的两个最年幼的病人似乎已经变得对得到这样的给予如此富有 经验,且如此的质疑它们,以至于他们有时会以嘲弄的方式做答,显然是要努力在这些病人 们看来似乎更真诚的层面上重新建立互动关系 遵从行为从整体上说似乎倾向于表示敬意且语气礼貌,它所传达的对接受者的理解,在 许多方面比行动者的真实情感所可能想表达的要更具赞扬性。行动者通常会给予接受者以怀 疑的好处(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甚至于可能会格外小心谨慎地来隐藏比较低的评价(low regard)。这样,遵从行为就经常证明了理想的向导准则,它常常可以被用作行动者与接受 者之间实际活动的参照。作为最后一招,接受者有权对情境的这些尊重定义提出直接的诉求 有权一定要得到他理应得到的东西,但是假如他真的由于过分草率而这样做了,很可能此后 他与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将被改变。人们觉得接受者不该把行动者的话当真或者勉强他,而应 该满足于一种理解的表现而非对理解的更加实质性的表达。于是我们发现,许多自发的遵从
5 务对他维持关于他的这一概念。 个体可以渴望、赢得和值得受到遵从,但一般而论他不可以自己给予自己遵从,而必须 从他人那里去寻得。在从他人那里寻求遵从的过程中,他发现自己为寻得遵从增添了理由, 而反过来社会也获得了额外的保证,即它的成员会参与互动并在彼此间建立联系。如果某人 能给与自己想要的遵从,则社会可能会趋向于分解成一个个由孤立的崇拜分子所寓居的孤 岛,其中每个人都坚持不懈的膜拜他们自己的圣地。 一种遵从行为所带有的理解(appreciation)暗示着行动者对接受者怀有一种尊重的情感, 它经常涉及到对接受者的一种概括性评价。尊重是个体一直对他人所怀有的一种情感,而且 对其足够了解以至于有时能伪装它;然而当对某人心怀尊重时,个体却无法具体说明他心里 事实上在想些什么。 当然,那些给予某人以遵从的人可能会觉得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此人是某一类别 中的一员,或是某事物的代表,而且他们给予他所应得的不是因为他们对他个人的看法,而 是不论他们对他个人有何看法,都会给与他以遵从。一些诸如军队的组织明确强调这种给予 遵从的依据,这导致了对某种被具体指向此人的事物的非个人授予(impersonal bestowal of something that is specifically directed toward the person)。通过非常容易地伪装出一种尊重, 行动者可以感觉到自己是在维护一种内在的独立性,恰恰是通过维护一种礼仪秩序的行动, 行动者抵抗了这一秩序。当然,他在细心观察那些符合礼仪的形式时,可能会发现自己可以 通过小心地变动音调、发音、节奏等来肆意暗示各种不尊重。 在考虑遵从问题时,人们通常把受治者给予当权者的鞠躬、臣服和求饶仪式用作一种模 型。遵从被看成为下级对上级应尽的义务。这是一种很狭隘的遵从观点,理由有两点。首先, 有很多种对称的遵从存在于社会地位平等者之间;在诸如西藏这样的社会中,位居高位者之 间的问候能变成耗时很长的仪式行为的表演,其在时间和广度上超过了在仪式化程度较低的 社会里一个臣子对其统治者应尽的那种臣服。类似的,还存在着上级对其下级应尽的遵从义 务;全世界的高级神甫似乎都必须用“上帝赐福于你,我的孩子”之类的话来回应那些奉献。 其次,行动者对接受者所怀有的尊重无须是必恭必敬且敬畏有加的那种;还有其它种类的尊 重,它们也通过人际仪式被定期地表达,例如信任,比如当一个人欢迎突然闯入他家的陌生 人时,或者能力—尊重(capacity-esteem),比如当一个人尊重另一个人提出的技术性建议时。 在遵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尊重情感是爱和归属感。关于此的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在我们 的社会里,一个新婚男子有义务用富有爱意的遵从去对待他的新娘,在任何时候将普通行为 夸张(twist)为这种类型的表演都是可能的。我们发现它更为常见的是作为许多道别场合的 一个成分,在我们的中产阶级社会里,在道别时,行动者必须让自己的声音充满忧伤和遗憾, 并以这种方式来给予接受者为他人所珍视的身份以遵从。在“先进的”(progressive)精神 病治疗机构中,接受、爱和关怀的遵从表现构成了工作人员接触病人时所持态度中恒定且重 要的一面。事实上,病房 B 的两个最年幼的病人似乎已经变得对得到这样的给予如此富有 经验,且如此的质疑它们,以至于他们有时会以嘲弄的方式做答,显然是要努力在这些病人 们看来似乎更真诚的层面上重新建立互动关系。 遵从行为从整体上说似乎倾向于表示敬意且语气礼貌,它所传达的对接受者的理解,在 许多方面比行动者的真实情感所可能想表达的要更具赞扬性。行动者通常会给予接受者以怀 疑的好处(the benefit of the doubt),甚至于可能会格外小心谨慎地来隐藏比较低的评价(low regard)。这样,遵从行为就经常证明了理想的向导准则,它常常可以被用作行动者与接受 者之间实际活动的参照。作为最后一招,接受者有权对情境的这些尊重定义提出直接的诉求, 有权一定要得到他理应得到的东西,但是假如他真的由于过分草率而这样做了,很可能此后 他与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将被改变。人们觉得接受者不该把行动者的话当真或者勉强他,而应 该满足于一种理解的表现而非对理解的更加实质性的表达。于是我们发现,许多自发的遵从
行为都含有一种残存的意义,它与不再被人所从事的活动有关,且暗含着一种已很久不再为 人所期望的理解—一然而我们知道这些古老的赞辞不能被泰然地忽视 除了一种尊重的情感之外,遵从行动通常还包含一种许诺,它以简略的形式表达了行动 者的公开声明和保证:在即将进行的活动中要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对待接受者。这一保证肯定 了接受者的期望和义务一一既有实质性的又有礼仪性的一一都会被行动者所允许和支持。这 样,行动者会允诺去维持接受者从他所涉入的规则中已经建构起来的自我概念。(也许这里 的原型是一种公开的效忠,通过它,一个臣子正式承认他在某些方面对其君主的完全从属)。 遵从的保证( Deferential pledges)经常通过包含着身份标识的口头称谓得以传达,比如一个 护士在手术室里用“是的,医生”来对指责作出回应,她通过称谓和语调表明自己己经理解 了这一批评,并且不论这一批评是多么的不可接受,它都没有导致她反抗。当一个一般被认 定的接受者未能受到预期的遵从行动,或当一个行动者清楚地表明他正勉强地给予尊敬时, 接受者可能会感到他一直视之为理所当然的局势已变得不稳定了,行动者可能会做出反抗的 努力,对任务、关系和权力进行再分配。要诱发出一个已确立的遵从行动,尽管首先必须给 予行动者关于其义务的提醒,并给予他关于粗鲁失礼之后果的警告,但这还是证明:如果出 现反抗,它也将秘密地发生:如果一种被期望的遵从行动遭到直接的拒绝,这常常是在告诉 接受者公开的反叛已经开始了。 我已经提到了遵从的四种很常见的表现形式:问候,邀请,赞赏和小恩小惠( minor services)。通过所有这些形式接受者被告知,他并不是一个孤岛,他人是一一或者寻求 与他和他个人的私事相关的。把这些仪式放到一起来看,它们提供了一种持续的符号证明, 说明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者的自我并没有封闭起来或与他人隔离开来 我已经解释了两种主要的遵从类型:呈现性仪式( presentational rituals),行动者通过这 种仪式来具体描绘他对接受者的理解:还有回避性仪式( avoidance rituals),其形式有排斥 proscriptions)、禁止( interdictions)和禁忌( taboos),它们暗示了行动者必须避免采取的 那些行动,以免他侵犯了接受者要与他保持距离的权利。我们熟知这一区分,它来自涂尔干 对仪式所作的积极和消极的分类。4 在指出必须对一个接受者说和做的事,以及一定不能对他说和做的事时,我们应该明白 在这两种遵从形式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对立与冲突。问候一个人的健康状况,他家人的幸福程 度,或者他私事的情况,是向他表现出一种同情关切的信号;但在某种情况下,做出这一表 现是对个体隐私的侵犯,比如这些问题是由一个身份不当的行动者问出来的,或者最近发生 的一件事使得这样的问题回答起来相当痛苦时,这一点就很清楚了。正如涂尔干所指出的: “人的人格( personality)是一圣物;没有人敢违犯它或者侵入它的疆界,然而与此同时, 最大的好处却也存在于与他人的关联( communion)之中。”5 举止( Demeanor) 我已经指出过,具体行为的礼仪成分至少具有两个基本要素:遵从与举止。遵从一一被 界定为一个个体展示给他人的对另一个人的理解,不论是通过回避性仪式还是呈现性仪式 已被讨论过了,现在可以来考虑举止了 我用举止一词来指称个体的礼仪行为中通常通过体态( deportment)、着装(dres)和 姿态( bearing)来传达的那种要素,这种要素能够向那些当下跟他同时在场的人表达他是 个具有某些好的或不好的品质的人。在我们的社会中,举止“良好”或“适当”的个体表现 出了这样的特质:谨慎与真诚:谦虚;运动员精神:对言语和身体动作的控制;对情绪、食 欲和欲望的自我控制;在压力之下保持沉着冷静;等等 4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299页。 5埃米尔·涂尔干,《道德事实的决定》( The determination of moral facts),第37页
6 行为都含有一种残存的意义,它与不再被人所从事的活动有关,且暗含着一种已很久不再为 人所期望的理解——然而我们知道这些古老的赞辞不能被泰然地忽视。 除了一种尊重的情感之外,遵从行动通常还包含一种许诺,它以简略的形式表达了行动 者的公开声明和保证:在即将进行的活动中要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对待接受者。这一保证肯定 了接受者的期望和义务——既有实质性的又有礼仪性的——都会被行动者所允许和支持。这 样,行动者会允诺去维持接受者从他所涉入的规则中已经建构起来的自我概念。(也许这里 的原型是一种公开的效忠,通过它,一个臣子正式承认他在某些方面对其君主的完全从属)。 遵从的保证(Deferential pledges)经常通过包含着身份标识的口头称谓得以传达,比如一个 护士在手术室里用“是的,医生”来对指责作出回应,她通过称谓和语调表明自己已经理解 了这一批评,并且不论这一批评是多么的不可接受,它都没有导致她反抗。当一个一般被认 定的接受者未能受到预期的遵从行动,或当一个行动者清楚地表明他正勉强地给予尊敬时, 接受者可能会感到他一直视之为理所当然的局势已变得不稳定了,行动者可能会做出反抗的 努力,对任务、关系和权力进行再分配。要诱发出一个已确立的遵从行动,尽管首先必须给 予行动者关于其义务的提醒,并给予他关于粗鲁失礼之后果的警告,但这还是证明:如果出 现反抗,它也将秘密地发生;如果一种被期望的遵从行动遭到直接的拒绝,这常常是在告诉 接受者公开的反叛已经开始了。 我已经提到了遵从的四种很常见的表现形式:问候,邀请,赞赏和小恩小惠(minor services)。通过所有这些形式接受者被告知,他并不是一个孤岛,他人是——或者寻求—— 与他和他个人的私事相关的。把这些仪式放到一起来看,它们提供了一种持续的符号证明, 说明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者的自我并没有封闭起来或与他人隔离开来。 我已经解释了两种主要的遵从类型:呈现性仪式(presentational rituals),行动者通过这 种仪式来具体描绘他对接受者的理解;还有回避性仪式(avoidance rituals),其形式有排斥 (proscriptions)、禁止(interdictions)和禁忌(taboos),它们暗示了行动者必须避免采取的 那些行动,以免他侵犯了接受者要与他保持距离的权利。我们熟知这一区分,它来自涂尔干 对仪式所作的积极和消极的分类。 在指出必须对一个接受者说和做的事,以及一定不能对他说和做的事时,我们应该明白, 在这两种遵从形式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对立与冲突。问候一个人的健康状况,他家人的幸福程 度,或者他私事的情况,是向他表现出一种同情关切的信号;但在某种情况下,做出这一表 现是对个体隐私的侵犯,比如这些问题是由一个身份不当的行动者问出来的,或者最近发生 的一件事使得这样的问题回答起来相当痛苦时,这一点就很清楚了。正如涂尔干所指出的: “人的人格(personality)是一圣物;没有人敢违犯它或者侵入它的疆界,然而与此同时, 最大的好处却也存在于与他人的关联(communion)之中。” 举止(Demeanor) 我已经指出过,具体行为的礼仪成分至少具有两个基本要素:遵从与举止。遵从——被 界定为一个个体展示给他人的对另一个人的理解,不论是通过回避性仪式还是呈现性仪式— —已被讨论过了,现在可以来考虑举止了。 我用举止一词来指称个体的礼仪行为中通常通过体态(deportment)、着装(dress)和 姿态(bearing)来传达的那种要素,这种要素能够向那些当下跟他同时在场的人表达他是一 个具有某些好的或不好的品质的人。在我们的社会中,举止“良好”或“适当”的个体表现 出了这样的特质:谨慎与真诚;谦虚;运动员精神;对言语和身体动作的控制;对情绪、食 欲和欲望的自我控制;在压力之下保持沉着冷静;等等。 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 299 页。 埃米尔·涂尔干,《道德事实的决定》(The Determination of Moral Facts),第 37 页
当我们试图分析通过举止传达出来的品质时,某些主题变得显而易见了。举止良好的个 体具有通常与“性格训练”或“社会化”相连的特质,当任何一类新成员受到驯化时,这些 特质就被植入了他的头脑。不论正确与否一—他人都倾向于用诊断的方式来应用这些品质 用它们来判断行动者在其他时候以及在从事其它活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此外,举止适当的 个体已经关闭了他人可能带给他的感知和渗透的许多途径,因而他就不太可能被他们所影 响。最重要的也许是,良好的举止是一个行动者必须具有的——倘若他要被转变成一个值得 信赖、能维持自己作为一个互动者的身份、性情稳定地参与交往的人,并且别人相信其行动 方式不会使他人冒险把他们当作对他的互动者来表现他们自己 应该再一次指出,举止包含从他人对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把握自己的方式的解释中所引伸 出来的特质。个人是不能通过口头宣称自己具有这些品质而自己把这些品质确立起来的,虽 然有时候他可能会轻率地企图这样做。(然而他可以努力地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表现自己,以 使他人通过对他行为的解释而将他想让他人在自己身上看到的种种特质赋予他。)一般而言, 个体通过举止创造了一种自我形象,但恰当地说,这不是他自己眼中的自我形象。当然,这 不该妨碍我们看到:举止良好的个体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对自己评价颇高,而举止失 当的人则可能会被指责“没有自尊”或者自轻自贱 正如研究遵从时的情况一样,研究举止的一个目标是去收集一个特定个体在与他有接触 的每个人共同在场时他所作的一切与礼仪相关的行动,去解释这些行动对于通过它们、以符 号形式表现出来的举止的意义,并且把这些意义拼凑起来形成一种关于该个体的形象,一种 他在他人眼里的形象。 举止的规则,类似于遵从的规则,可以是对称的也可以是非对称的。在社会地位相当者 之间,举止的规则似乎通常都是对称的。在社会地位不相当者之间则有许多不同的情况。举 例来说,在医院的精神病部门的员工大会上,医生可以讲粗话,改变谈话主题,以及坐姿不 端:另一方面,医疗看护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并在会上提出问题(与这些研究部门的环境疗 法取向( milieu- therapy orientation)相一致),但他们被含蓄地期望要比医师表现得更为谨慎。 (这是由一位善于观察的职业治疗师指出的,她声称这位精神病医生使用这些非正式举止的 特权这一事实总是提醒自己:这个温和年轻的女精神病医生真的是一位医学博士。)这里的 个极端的例子大概是在男仆和女仆被要求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提供不体面的服务的情形中 所体现出来的主仆关系。类似的,医师有权在护士值班站闲逛,斜靠在配药柜台上,以及和 护士们开玩笑;其他级别的人只有在医生发起了这一动作之后才会和医生一起加入这一非正 式互动 遵从与举止 遵从与举止是分析性术语;在经验层面,它们所指涉的活动有很多重叠。行动者用来给 予或不给予他人以遵从的一个行为,通常也是他借以表达他是个举止良好还是举止恶劣的人 这一事实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引证这种重叠的一些方面。首先,在作出一种既定的呈现性 遵从行动时,比如给客人一把椅子,行动者或者发现自己在顺利、沉着地做一件事,表现出 自我控制和冷静,或者发现自己是在笨拙、忧郁地做一件事,表现出他优柔寡断的性格。这 可以说是遵从与举止之间的一种偶然且不定的联系。近来关于医生一病人关系的资料可对此 作出解释,它指出,一个医生对他的某些病人可能会有的一个抱怨是:他们在来做身体检查 之前不洗澡;洗澡是对医生表示遵从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病人表现自己是个讲究清洁且有 良好举止的人的一种方式。进一步的例证在诸如大声说话、喊叫或唱歌等行为中可以找到, 因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不被打扰的权利,同时它们还表现了对自己的情绪缺乏控制的恶劣 举止 遵从与举止之间的这一联系造成了群体间互动的礼仪难题:被一个社会中成员所期望的
7 当我们试图分析通过举止传达出来的品质时,某些主题变得显而易见了。举止良好的个 体具有通常与“性格训练”或“社会化”相连的特质,当任何一类新成员受到驯化时,这些 特质就被植入了他的头脑。不论正确与否——他人都倾向于用诊断的方式来应用这些品质, 用它们来判断行动者在其他时候以及在从事其它活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此外,举止适当的 个体已经关闭了他人可能带给他的感知和渗透的许多途径,因而他就不太可能被他们所影 响。最重要的也许是,良好的举止是一个行动者必须具有的——倘若他要被转变成一个值得 信赖、能维持自己作为一个互动者的身份、性情稳定地参与交往的人,并且别人相信其行动 方式不会使他人冒险把他们当作对他的互动者来表现他们自己。 应该再一次指出,举止包含从他人对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把握自己的方式的解释中所引伸 出来的特质。个人是不能通过口头宣称自己具有这些品质而自己把这些品质确立起来的,虽 然有时候他可能会轻率地企图这样做。(然而他可以努力地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表现自己,以 使他人通过对他行为的解释而将他想让他人在自己身上看到的种种特质赋予他。)一般而言, 个体通过举止创造了一种自我形象,但恰当地说,这不是他自己眼中的自我形象。当然,这 不该妨碍我们看到:举止良好的个体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对自己评价颇高,而举止失 当的人则可能会被指责“没有自尊”或者自轻自贱。 正如研究遵从时的情况一样,研究举止的一个目标是去收集一个特定个体在与他有接触 的每个人共同在场时他所作的一切与礼仪相关的行动,去解释这些行动对于通过它们、以符 号形式表现出来的举止的意义,并且把这些意义拼凑起来形成一种关于该个体的形象,一种 他在他人眼里的形象。 举止的规则,类似于遵从的规则,可以是对称的也可以是非对称的。在社会地位相当者 之间,举止的规则似乎通常都是对称的。在社会地位不相当者之间则有许多不同的情况。举 例来说,在医院的精神病部门的员工大会上,医生可以讲粗话,改变谈话主题,以及坐姿不 端;另一方面,医疗看护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并在会上提出问题(与这些研究部门的环境疗 法取向(milieu-therapy orientation)相一致),但他们被含蓄地期望要比医师表现得更为谨慎。 (这是由一位善于观察的职业治疗师指出的,她声称这位精神病医生使用这些非正式举止的 特权这一事实总是提醒自己:这个温和年轻的女精神病医生真的是一位医学博士。)这里的 一个极端的例子大概是在男仆和女仆被要求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提供不体面的服务的情形中 所体现出来的主仆关系。类似的,医师有权在护士值班站闲逛,斜靠在配药柜台上,以及和 护士们开玩笑;其他级别的人只有在医生发起了这一动作之后才会和医生一起加入这一非正 式互动。 遵从与举止 遵从与举止是分析性术语;在经验层面,它们所指涉的活动有很多重叠。行动者用来给 予或不给予他人以遵从的一个行为,通常也是他借以表达他是个举止良好还是举止恶劣的人 这一事实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引证这种重叠的一些方面。首先,在作出一种既定的呈现性 遵从行动时,比如给客人一把椅子,行动者或者发现自己在顺利、沉着地做一件事,表现出 自我控制和冷静,或者发现自己是在笨拙、忧郁地做一件事,表现出他优柔寡断的性格。这 可以说是遵从与举止之间的一种偶然且不定的联系。近来关于医生—病人关系的资料可对此 作出解释,它指出,一个医生对他的某些病人可能会有的一个抱怨是:他们在来做身体检查 之前不洗澡;洗澡是对医生表示遵从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病人表现自己是个讲究清洁且有 良好举止的人的一种方式。进一步的例证在诸如大声说话、喊叫或唱歌等行为中可以找到, 因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不被打扰的权利,同时它们还表现了对自己的情绪缺乏控制的恶劣 举止。 遵从与举止之间的这一联系造成了群体间互动的礼仪难题:被一个社会中成员所期望的
遵从姿态有时候会与另一社会的成员所维持的举止标准不相容。举例来看,19世纪英国与 中国的外交关系有些尴尬,因为中国皇帝要求来访大使磕头,而一些英国大使却感到磕头与 他们的自尊不相容。 遵从与举止之间的第二种联系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愿意给予他人以他们应得的遵从 是个体需要通过他的行为向他人表现的品质之一,就像愿意用良好的举止来表现自己从总体 上说是向在场的那些人表示遵从的一种方式。 尽管遵从与举止之间有这些联系,但他们之间的分析性关系是一种互补关系而非等同关 系。个体需要向他人维持的关于他自己的形象,与他人必须去维持的关于他的形象不是同一 种形象。遵从的形象一般指向互动之外更广阔的社会,指向个体在这个社会的等级结构中已 获得的位置。举止的形象一般指向任一社会位置让其任职者有机会在互动中表现出来的那些 品质,因为相对于跟他人所占有的位置的相对级别和地位而言,这些品质跟个体把握其位置 的方式关系更大 而且,个体需要通过他自己的行为向他人维持的关于自己的形象,是对他人必须通过他 们对他的遵从表现出来的关于他的形象的一种证明和补充。事实上,这两种形象中的每一种 都可以充当另一种的保证和检查。在许多文化中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交换行为:一个人向宾 客表示遵从,以示他们是如何地受到欢迎以及他又是如何地看重他们;反过来,他们会至少 婉拒一次此人的好意,用他们的举止表示他们不是冒昧的、不谦虚的或太过急切地接受恩惠 的。类似的,一位男士准备站起身来为一位女士让座,以表示对她性别的尊重:而她则打断 并阻止他的姿态,表示她并不贪求在这一身份下她所拥有的权利,而是乐于将这一情境定义 为发生于地位平等者之间。那么一般而言,一个人通过遵从地对待他人,给了他们机会去应 付过多的良好举止( indulgence with good demeanor)。通过这种象征化功能的分化 ( differentiation in symbolizing function),世界往往呈现出比任何人所应得的更好的形象,因 为在实际中一个人通常会通过给他人以过多的遵从来表示对他们的极高理解,并在这样做的 同时知道这些过多的遵从中的一些将会被对方谢绝以表现他自己的良好举止。 在遵从与举止之间还有其它互补关系。倘若某人认为他应该表现出适当的举止以便证明 他有理由获得别人的遵从对待,那么他一定要处于某个位置上去这样做。例如他必须能向他 人隐瞒自己的一些会使他在他人眼里显得不值得尊重的方面,并且能够当自己处于衣着上、 精神上、姿势上或者行动上的不体面状况中时,把自己隐藏起来不为他人所见。他人对他所 做的回避性仪式给了他以操控的空间,使他可以只表现出一个值得遵从的自我:同时,这 回避使他人更易于确保他们不得不向他表示的遵从是正当合理的 为了说明遵从与举止之间的差异,我已指出了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但甚至就是这种相 关性也可能被过分强调。一个人不向他人表示出适当的遵从,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人就可以不 在他面前作出良好的举止,不论他们对不得不这样做有多么的心存不平。类似的,一个人举 止失当并不总是意味着他人可以不对他待之以适当的遵从。正是通过把遵从与举止区分开 来,我们才能理解关于礼仪生活的许多事情,诸如一个群体可能因其在其中一个领域里的卓 越表现而著名,同时却在另一领域里名声败坏。因此我们可以为像德昆西( De Quincey)所 做的那样的论述找到立足之地,他说,英国人表现出强烈的自尊但对他人却很少尊重,而法 国人则对他人非常尊重但却缺少自尊 于是我们会注意到,在许多场合,一个个体去传达他人将要传达给他的关于他自己的形 象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两种形象中是互为根据和理由的,而不是彼此的镜中映像。米德认为, 个体把他人对他所持有的态度作为对自己所持的态度,这种观点似乎太过简单化了。相反 个体必须依赖他人去完成关于他的自我形象,而他自己只被允许勾画其中的某些部分。每个 个体都对他自己的举止形象和他人的遵从形象负责,因此,想要一个人得到完整的表达,人 们就必须手牵手地形成一条礼仪链,每个人都把从自己左边那个人那里遵从地接受到的东西
8 遵从姿态有时候会与另一社会的成员所维持的举止标准不相容。举例来看,19 世纪英国与 中国的外交关系有些尴尬,因为中国皇帝要求来访大使磕头,而一些英国大使却感到磕头与 他们的自尊不相容。 遵从与举止之间的第二种联系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愿意给予他人以他们应得的遵从, 是个体需要通过他的行为向他人表现的品质之一,就像愿意用良好的举止来表现自己从总体 上说是向在场的那些人表示遵从的一种方式。 尽管遵从与举止之间有这些联系,但他们之间的分析性关系是一种互补关系而非等同关 系。个体需要向他人维持的关于他自己的形象,与他人必须去维持的关于他的形象不是同一 种形象。遵从的形象一般指向互动之外更广阔的社会,指向个体在这个社会的等级结构中已 获得的位置。举止的形象一般指向任一社会位置让其任职者有机会在互动中表现出来的那些 品质,因为相对于跟他人所占有的位置的相对级别和地位而言,这些品质跟个体把握其位置 的方式关系更大。 而且,个体需要通过他自己的行为向他人维持的关于自己的形象,是对他人必须通过他 们对他的遵从表现出来的关于他的形象的一种证明和补充。事实上,这两种形象中的每一种 都可以充当另一种的保证和检查。在许多文化中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交换行为:一个人向宾 客表示遵从,以示他们是如何地受到欢迎以及他又是如何地看重他们;反过来,他们会至少 婉拒一次此人的好意,用他们的举止表示他们不是冒昧的、不谦虚的或太过急切地接受恩惠 的。类似的,一位男士准备站起身来为一位女士让座,以表示对她性别的尊重;而她则打断 并阻止他的姿态,表示她并不贪求在这一身份下她所拥有的权利,而是乐于将这一情境定义 为发生于地位平等者之间。那么一般而言,一个人通过遵从地对待他人,给了他们机会去应 付过多的良好举止(indulgence with good demeanor )。通过这种象征化功能的分化 (differentiation in symbolizing function),世界往往呈现出比任何人所应得的更好的形象,因 为在实际中一个人通常会通过给他人以过多的遵从来表示对他们的极高理解,并在这样做的 同时知道这些过多的遵从中的一些将会被对方谢绝以表现他自己的良好举止。 在遵从与举止之间还有其它互补关系。倘若某人认为他应该表现出适当的举止以便证明 他有理由获得别人的遵从对待,那么他一定要处于某个位置上去这样做。例如他必须能向他 人隐瞒自己的一些会使他在他人眼里显得不值得尊重的方面,并且能够当自己处于衣着上、 精神上、姿势上或者行动上的不体面状况中时,把自己隐藏起来不为他人所见。他人对他所 做的回避性仪式给了他以操控的空间,使他可以只表现出一个值得遵从的自我;同时,这一 回避使他人更易于确保他们不得不向他表示的遵从是正当合理的。 为了说明遵从与举止之间的差异,我已指出了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但甚至就是这种相 关性也可能被过分强调。一个人不向他人表示出适当的遵从,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人就可以不 在他面前作出良好的举止,不论他们对不得不这样做有多么的心存不平。类似的,一个人举 止失当并不总是意味着他人可以不对他待之以适当的遵从。正是通过把遵从与举止区分开 来,我们才能理解关于礼仪生活的许多事情,诸如一个群体可能因其在其中一个领域里的卓 越表现而著名,同时却在另一领域里名声败坏。因此我们可以为像德昆西(De Quincey)所 做的那样的论述找到立足之地,他说,英国人表现出强烈的自尊但对他人却很少尊重,而法 国人则对他人非常尊重但却缺少自尊。 于是我们会注意到,在许多场合,一个个体去传达他人将要传达给他的关于他自己的形 象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两种形象中是互为根据和理由的,而不是彼此的镜中映像。米德认为, 个体把他人对他所持有的态度作为对自己所持的态度,这种观点似乎太过简单化了。相反, 个体必须依赖他人去完成关于他的自我形象,而他自己只被允许勾画其中的某些部分。每个 个体都对他自己的举止形象和他人的遵从形象负责,因此,想要一个人得到完整的表达,人 们就必须手牵手地形成一条礼仪链,每个人都把从自己左边那个人那里遵从地接受到的东西
再遵从地、举止适当地传递给自己右边的人。而个体可能真的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自我,这 种拥有的证明完全是一种联合礼仪活动的产物,其中通过个体的举止表现出来的部分与通过 他人对他的遵从行为所传达出来的那部分一样重要 结论 把行动者和接受者结合在一起的行为规则也是社会的粘合剂。但由这些规则所指导的很 多行动不常发生,或者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圆满完结。因此,肯定道德秩序和社会的机会可能 就会很少。正是在这里礼仪性规则发挥着它们的社会功能,因为受这些规则指导的许多行动 只持续短暂的一瞬,不牵涉任何实质性的付出,且可以在一切社会互动之中进行。不论这 活动是什么活动,不论它是多么世俗和工具性( profanely instrumental),只要有其他人在场 它就能够为琐细的礼仪活动提供许多机会。通过对这些礼仪的遵行,受到礼仪性义务与期望 的引导,绵绵不尽的恩惠将泽被全社会,而在场的他人不断地提醒个体:他必须要保持自己 是一个举止良好的人,并肯定这些他人的神圣特性。我们有时称之为空洞的姿态也许事实上 是最充实的。 因此领会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自我是一种礼仪性的东西,是一个神圣的 对象,必须要待之以适当的仪式关照( ritual care),而反过来也必须被适当地呈现给他人。 作为自我得以确立的一种手段,个体在与他人的接触中采用适当的举止行动并得到他人遵从 的对待。认识到这一点同样重要:如果个体打算玩这种神圣游戏,那么游戏的场所必须适合 于它。这种环境必须确保个体不会为良好的举止行动付出过高的代价,并且他会得到别人的 遵从。遵从与举止的实践必须被制度化,以便个体能投射出一个活生生的、神圣的自我(a viable, sacred self),并在一个适当的仪式基础上继续留在游戏之中。 这样,一种环境就其作为活动的礼仪成分而言,它是一个可以在其中或易或难地玩拥有 自我( having a self)的仪式游戏的场所。在礼仪性实践被完全制度化的地方,例如像在病 房A里那样,要成为一个人( to be a person)看起来轻而易举。在这些实践未得以确立的地 方,例如在某种程度上像在病房B里那样,要成为一个人看起来困难重重。为什么在一个 病房里能很容易地拥有自我,而在另一个病房里却很难,这部分地取决于被收进病房的病人 的类型和医护人员试图去维持的制度的类型 全世界的精神病院隔离病人的根据之一是“精神病”( mental illness)明显可辨的程度。 大体上说,这意味着按照病人违反社会交往的礼仪规则的程度对他们进行分级。用这种方式 把病人分进不同的病房是有着很好的实际理由的,而事实上制度是滞后的,没人肯花功夫那 样做。这种分级常常意味着:在行为的某些方面极为失礼的个体与那些在行为的其他方面极 为失礼的个体互为亲密友伴。这样,最不可能投射出一个可持续的自我形象( a sustainable self)的人,被置于一个实际上不可能去这样做的环境之中。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可以重新思考强制( coercion)和限制( constraint)对于个体 的影响的一些有趣的方面。倘若一个个体要用适当的举止来行动,并表示出适当的遵从,那 么他必须要有能自我决定的领域。他必须拥有一批他的社会赖以用来表达尊重的、可消遣的 遵从习惯——例如递送香烟,提供坐椅,供给食物等等。他必须有做出身体动作的自由,以 便他可以作出一种姿态,向他人传达适当的尊重并表现他自己适当的举止:被缚于床上的病 人可能会发现要不弄脏自己是不切实际的,更不用说当着一位女士的面了。他必须有几件适 当的干净的衣服,倘若他想要表现出一个举止良好者所被期望的那类外表的话。他要看起来 得体,可能就需要一条领带、一根皮带、鞋带、一面镜子及剃刀刀片一一所有这些可能都是 医院当局认为不应该给他的。他必须要能使用被其社会定义为可以使用的适当的餐具,而且 他可能会发现肉是不能用纸板做成的勺子小心食用的。最后,他必须能够在不付出太多代价 的情况下婉拒某些工作,这些工作现在有时被归为“劳作疗法”( industrial therapy)一类
9 再遵从地、举止适当地传递给自己右边的人。而个体可能真的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自我,这 种拥有的证明完全是一种联合礼仪活动的产物,其中通过个体的举止表现出来的部分与通过 他人对他的遵从行为所传达出来的那部分一样重要。 结论 把行动者和接受者结合在一起的行为规则也是社会的粘合剂。但由这些规则所指导的很 多行动不常发生,或者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圆满完结。因此,肯定道德秩序和社会的机会可能 就会很少。正是在这里礼仪性规则发挥着它们的社会功能,因为受这些规则指导的许多行动 只持续短暂的一瞬,不牵涉任何实质性的付出,且可以在一切社会互动之中进行。不论这一 活动是什么活动,不论它是多么世俗和工具性(profanely instrumental),只要有其他人在场, 它就能够为琐细的礼仪活动提供许多机会。通过对这些礼仪的遵行,受到礼仪性义务与期望 的引导,绵绵不尽的恩惠将泽被全社会,而在场的他人不断地提醒个体:他必须要保持自己 是一个举止良好的人,并肯定这些他人的神圣特性。我们有时称之为空洞的姿态也许事实上 是最充实的。 因此领会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自我是一种礼仪性的东西,是一个神圣的 对象,必须要待之以适当的仪式关照(ritual care),而反过来也必须被适当地呈现给他人。 作为自我得以确立的一种手段,个体在与他人的接触中采用适当的举止行动并得到他人遵从 的对待。认识到这一点同样重要:如果个体打算玩这种神圣游戏,那么游戏的场所必须适合 于它。这种环境必须确保个体不会为良好的举止行动付出过高的代价,并且他会得到别人的 遵从。遵从与举止的实践必须被制度化,以便个体能投射出一个活生生的、神圣的自我(a viable, sacred self),并在一个适当的仪式基础上继续留在游戏之中。 这样,一种环境就其作为活动的礼仪成分而言,它是一个可以在其中或易或难地玩拥有 自我(having a self)的仪式游戏的场所。在礼仪性实践被完全制度化的地方,例如像在病 房 A 里那样,要成为一个人(to be a person)看起来轻而易举。在这些实践未得以确立的地 方,例如在某种程度上像在病房 B 里那样,要成为一个人看起来困难重重。为什么在一个 病房里能很容易地拥有自我,而在另一个病房里却很难,这部分地取决于被收进病房的病人 的类型和医护人员试图去维持的制度的类型。 全世界的精神病院隔离病人的根据之一是“精神病”(mental illness)明显可辨的程度。 大体上说,这意味着按照病人违反社会交往的礼仪规则的程度对他们进行分级。用这种方式 把病人分进不同的病房是有着很好的实际理由的,而事实上制度是滞后的,没人肯花功夫那 样做。这种分级常常意味着:在行为的某些方面极为失礼的个体与那些在行为的其他方面极 为失礼的个体互为亲密友伴。这样,最不可能投射出一个可持续的自我形象(a sustainable self)的人,被置于一个实际上不可能去这样做的环境之中。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可以重新思考强制(coercion)和限制(constraint)对于个体 的影响的一些有趣的方面。倘若一个个体要用适当的举止来行动,并表示出适当的遵从,那 么他必须要有能自我决定的领域。他必须拥有一批他的社会赖以用来表达尊重的、可消遣的 遵从习惯——例如递送香烟,提供坐椅,供给食物等等。他必须有做出身体动作的自由,以 便他可以作出一种姿态,向他人传达适当的尊重并表现他自己适当的举止;被缚于床上的病 人可能会发现要不弄脏自己是不切实际的,更不用说当着一位女士的面了。他必须有几件适 当的干净的衣服,倘若他想要表现出一个举止良好者所被期望的那类外表的话。他要看起来 得体,可能就需要一条领带、一根皮带、鞋带、一面镜子及剃刀刀片——所有这些可能都是 医院当局认为不应该给他的。他必须要能使用被其社会定义为可以使用的适当的餐具,而且 他可能会发现肉是不能用纸板做成的勺子小心食用的。最后,他必须能够在不付出太多代价 的情况下婉拒某些工作,这些工作现在有时被归为“劳作疗法”(industrial therapy)一类
被他的社会群体视之为是有失体统的( infra dignitatem) 当个体受到极端限制时,他自然就被逼出了常人圈( the circle of the proper)。他无从获 得习惯性礼仪得以举行的符号载体或物质象征。他人可能会对他表示出礼仪性的尊重,但他 不可能回报这一表示或者表现出适当的举止以示自己值得受到这样的对待。他唯一可能作出 的礼仪性声明( ceremonial statements)只能是不适当的。 治疗精神疾病的历史就是限制手段的历史:限制性手套、塑身衣、地板和坐椅锁链、手 铐、“撕咬者面罩”( biter' s mask)、湿裹法(wet- packs)、受人监管的如厕、用水管浇、制服 不用刀叉就餐等等。对这些手段的使用提供了有关自我的礼仪性根据是如何被剥夺的重要资 料。我们能从这一历史中含蓄地获得有关如下的信息:如果个体要拥有自我,必须满足哪些 条件。不幸的是,如今仍有些精神病医院可以作为对其他医院过去的做法进行经验研究的场 所。研究人际礼仪的学者应该像研究亲属关系的学者找出正逐步绝迹的文化那般迫切地把这 些机构找出来。 在整篇文章中我一直假设,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一个当代的世俗情境来认识礼仪,这种情 境是:个体拒绝以一种可接受的方式来使用他所属群体的礼仪表达方式,并且被关进了医院。 从一种跨文化的观点来看,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把这看成是我们复杂的劳动分工的产物,这种 分工把病人们集中在了一起,而不是让他们呆在各自当地的小圈子里。而且,这一劳动分工 还把那些负有照顾这些病人任务的人集中在了一起。 这样,我们又被导向了医院工作者所特有的两难窘境:身为更广阔的社会的一员,他应 该对违反了礼仪秩序规则的精神病人采取敌对行动:但他的职业角色却要求他去照顾和保护 这些人。当强调“环境疗法”时,这些义务进一步要求他以德报怨;以亲报疏。 我们已经看到,医院工作者必须目睹不适当行为而不施以通常的消极制裁,但他们又必 须对他们的病人施以不尊重的强制。第三个特点是,医护人员可能会被迫为病人提供诸如换 袜子、系鞋带或修指甲之类的服务,这些服务在医院之外通常传达的是精心的遵从( elaborate deference)。在医院的环境中,这样的行动很可能传达了某些不适当的讯息,因为看护在提 供这些服务的同时还对他所控制的病人施加了某种权力和道德优越性。精神病院里的礼仪生 活的最后一个特点是,当作为礼仪实体之最小单位的个体崩溃之后,他人便认识到,以前依 据天理而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实际上是由那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免责违反的规则结合 在一起的。这样的认识,就像一个人从战争中或从一位亲人的葬礼上所获得的认识一样,不 会被多谈,但它可能会倾向于把医护人员和病人纳入一个共享某种不愉快的知识的非自愿群 f( an unwilling group sharing undesired knowledge) 总而言之,现代社会把违反礼仪秩序的人集中在一个地方,同时还有一些社会的普通成 员在那里谋生。这些人居于一个有着非神圣行为和非神圣认识( unholy acts and unholy understandings)的场所中,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却仍保留着对医院环境之外的礼仪秩序的 忠诚。无论怎样,礼仪人员( ceremonial people)必须想出一些机制和方法,以便在没有某 些礼仪的条件下生活。 在本文中我已指出,涂尔干关于原始宗教的观点可以被解读成遵从与举止的概念,并且 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把握城市世俗生活的某些方面。这意味着,这个世俗世界在某种意义上 并不像我们所可能认为的那么非宗教性。许多神已经被废除掉了,但个体自己还顽固地作为 个具有相当重要性的神( deity)而存留着。他走路略带庄严,并且还是许多小供奉的接受 者。他为自己应得的崇拜感到骄傲,但如果有人可能冒犯了他,只要别人并非恶意,他会愿 意宽恕那些人。由于他们与他的相对地位,有些人会发现他在影响他们而其他人则会发现是 他们在影响他,不论在哪一种情形下,他们都发现必须待他以仪式关照。个体之所以是这样 一位活生生的神,也许是因为他其实能够理解他人对待他的方式的礼仪性意义,并能相当独 立地对给予他的东西戏剧性地做出回应。这些神之间的相互接触不需要中间人;这些神中的
10 被他的社会群体视之为是有失体统的(infra dignitatem)。 当个体受到极端限制时,他自然就被逼出了常人圈(the circle of the proper)。他无从获 得习惯性礼仪得以举行的符号载体或物质象征。他人可能会对他表示出礼仪性的尊重,但他 不可能回报这一表示或者表现出适当的举止以示自己值得受到这样的对待。他唯一可能作出 的礼仪性声明(ceremonial statements)只能是不适当的。 治疗精神疾病的历史就是限制手段的历史:限制性手套、塑身衣、地板和坐椅锁链、手 铐、“撕咬者面罩”(biter’s mask)、湿裹法(wet-packs)、受人监管的如厕、用水管浇、制服、 不用刀叉就餐等等。对这些手段的使用提供了有关自我的礼仪性根据是如何被剥夺的重要资 料。我们能从这一历史中含蓄地获得有关如下的信息:如果个体要拥有自我,必须满足哪些 条件。不幸的是,如今仍有些精神病医院可以作为对其他医院过去的做法进行经验研究的场 所。研究人际礼仪的学者应该像研究亲属关系的学者找出正逐步绝迹的文化那般迫切地把这 些机构找出来。 在整篇文章中我一直假设,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一个当代的世俗情境来认识礼仪,这种情 境是:个体拒绝以一种可接受的方式来使用他所属群体的礼仪表达方式,并且被关进了医院。 从一种跨文化的观点来看,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把这看成是我们复杂的劳动分工的产物,这种 分工把病人们集中在了一起,而不是让他们呆在各自当地的小圈子里。而且,这一劳动分工 还把那些负有照顾这些病人任务的人集中在了一起。 这样,我们又被导向了医院工作者所特有的两难窘境:身为更广阔的社会的一员,他应 该对违反了礼仪秩序规则的精神病人采取敌对行动;但他的职业角色却要求他去照顾和保护 这些人。当强调“环境疗法”时,这些义务进一步要求他以德报怨;以亲报疏。 我们已经看到,医院工作者必须目睹不适当行为而不施以通常的消极制裁,但他们又必 须对他们的病人施以不尊重的强制。第三个特点是,医护人员可能会被迫为病人提供诸如换 袜子、系鞋带或修指甲之类的服务,这些服务在医院之外通常传达的是精心的遵从(elaborate deference)。在医院的环境中,这样的行动很可能传达了某些不适当的讯息,因为看护在提 供这些服务的同时还对他所控制的病人施加了某种权力和道德优越性。精神病院里的礼仪生 活的最后一个特点是,当作为礼仪实体之最小单位的个体崩溃之后,他人便认识到,以前依 据天理而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实际上是由那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免责违反的规则结合 在一起的。这样的认识,就像一个人从战争中或从一位亲人的葬礼上所获得的认识一样,不 会被多谈,但它可能会倾向于把医护人员和病人纳入一个共享某种不愉快的知识的非自愿群 体(an unwilling group sharing undesired knowledge)。 总而言之,现代社会把违反礼仪秩序的人集中在一个地方,同时还有一些社会的普通成 员在那里谋生。这些人居于一个有着非神圣行为和非神圣认识(unholy acts and unholy understandings)的场所中,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却仍保留着对医院环境之外的礼仪秩序的 忠诚。无论怎样,礼仪人员(ceremonial people)必须想出一些机制和方法,以便在没有某 些礼仪的条件下生活。 在本文中我已指出,涂尔干关于原始宗教的观点可以被解读成遵从与举止的概念,并且 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把握城市世俗生活的某些方面。这意味着,这个世俗世界在某种意义上 并不像我们所可能认为的那么非宗教性。许多神已经被废除掉了,但个体自己还顽固地作为 一个具有相当重要性的神(deity)而存留着。他走路略带庄严,并且还是许多小供奉的接受 者。他为自己应得的崇拜感到骄傲,但如果有人可能冒犯了他,只要别人并非恶意,他会愿 意宽恕那些人。由于他们与他的相对地位,有些人会发现他在影响他们而其他人则会发现是 他们在影响他,不论在哪一种情形下,他们都发现必须待他以仪式关照。个体之所以是这样 一位活生生的神,也许是因为他其实能够理解他人对待他的方式的礼仪性意义,并能相当独 立地对给予他的东西戏剧性地做出回应。这些神之间的相互接触不需要中间人;这些神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