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并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编制报告表、登记表类的项 目不特别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公众参与的组织者:负责进行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建设单位,而不是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单位; 公众参与的时机:组织进行公众参与的时间是在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书前。 公众参与的方式:由建设单位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如召开 座谈会、发调查函等)征求公众意见,给建设单位以比较多的选择途径: 公众参与意见的法律地位:“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 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从法律上确认了对有关意 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是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一个附件。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一、工作程序 冬从工作程序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 ·正式工作阶段、 ·报告书编制阶段。 ÷这三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不一样的。 1、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研究有关文件 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 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2)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 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 进行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 (3)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 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 (4)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或工 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进一步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 价: ②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 目的环境影响,同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③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