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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如果行政机关有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不得再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除非单行法律专门赋予了行政机关选择权,故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 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 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的执行对象是某公司的房屋,是不动产, 所以不是向某市建设委员会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向某公司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 故B项错误。《行政强制法》沿袭了该项规定,故B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 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 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 行。可见C项正确。在《行政强制法》出台后,只需经过书面审查的,审查期限为7日而非 30日,故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Ω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 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即使某公司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 已经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如果审査发现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先予执行。故D项错误。在《行政强制法》出 台后,专门对强制拆除作了规定,非经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并经催告的,行政机关不得 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同样该条适用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的情形。故D项正确。 2007年真题 卷一 2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8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元。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A.扣押甲己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 B.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元的电视机 C.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在《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如果行政机关有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不得再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除非单行法律专门赋予了行政机关选择权,故 A 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 89 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 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 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的执行对象是某公司的房屋,是不动产, 所以不是向某市建设委员会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向某公司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 故 B 项错误。《行政强制法》沿袭了该项规定,故 B 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 93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 应当在 30 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 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 行。可见 C 项正确。在《行政强制法》出台后,只需经过书面审查的,审查期限为 7 日而非 30 日,故 C 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 94 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 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即使某公司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 已经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如果审查发现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先予执行。故 D 项错误。在《行政强制法》出 台后,专门对强制拆除作了规定,非经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并经催告的,行政机关不得 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同样该条适用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的情形。故 D 项正确。 2007 年真题 卷一 2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 2007 年 8 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 8000 元。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A.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 B.扣押甲一台价值 4800 元的电视机 C.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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