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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维尼“动产三分说” (1)不能确定其所在地的,应适用当事人住 所地法 (2)能够确定其所在地的,应适用物之所在 地法; (3)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不定期托人保管的 商品或者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行李等动 产,可根据具体情况,或者适用当事人住所 地法,或者适用财产所在地法。(1)不能确定其所在地的,应适用当事人住 所地法; (2)能够确定其所在地的,应适用物之所在 地法; (3)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不定期托人保管的 商品或者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行李等动 产,可根据具体情况,或者适用当事人住所 地法,或者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萨维尼 “动产三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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